很早以前,美国千千万万的人从各地涌去西部淘金。李维斯,这位原籍普鲁士(德国)的青年,随着淘金大流来到了旧金山。然而,很有经营眼光的李维斯,到了淘金工地参加了短短一段时间淘金后,却“反潮流”走自己的路。
李维斯看见川流不息的人群来这里淘金,这里自然形成一个大市场,自己如能为他们提供商品,会更实惠,赚钱更稳。于是,他将带去的一点路费和伙食费作为资本,开设一间小商店,专卖一些日用品,包括一些露营用的帐篷和用做马车车篷的帆布。果然生意不错,赚了些钱。
有一天,有位淘金者来到李维斯的商店买东西时说:“唉,我们整天爬山搬石,这些棉布服装很快磨烂,要是你能用你的帐篷帆布做成服装,估计会耐用得多。”
李维斯听了这位淘金者的话,觉得很有道理,如果千千万万的淘金者每人买一套这样的服装,生意就不得了。于是,他将自己的帐篷帆布试制成几套服装,果然淘金者愿出较高价买完了。李维斯接着向帆布商购人大量帆布,请了服装厂按他的设计缝制成服装。这些大批生产的帆布服装还增设了几个口袋,便于淘金者放些锤子、钳子等工具和存放金矿石。
由于这种帆布服装耐磨耐穿,并有各种便于存放工具和矿石的口袋,比棉布工作服优胜得多,故大受淘金者欢迎。李维斯不断扩大生产亦满足不了需求,他三两年时间就发了大财。李维斯乘胜前进,他在旧金山开设了专门缝制淘金者穿用的服装厂和零售店,并成立“李维斯公司”。服装厂成立以后,李维斯组织专门技术员对矿工们的劳动特点进行调查研究,不断改进裤子的样式。例如臂部的裤袋,从原来的缝制改为用金属钉钉牢,因矿工经常把样品矿石放进裤袭,用线缝易于裂开。扣子则用铜与锌合金,重要的部分还用皮革镶边。后来,又将帆布改用法国尼姆产的哔叽布做原料,使裤子更紧身和柔软。
经过反复的改进提高,李维斯的矿工服不仅矿工爱穿,连美国的年轻人也喜欢穿了,人们把这种服装称为“牛仔裤”。李维斯的牛仔裤生意越做越大,“Lewis”牌牛仔裤逐步风行世界,年营业额数亿美元,李维斯及其后来的家族因此成为大富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