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及户外活动考核办法

一、教学(30分)
1、上课时间应安排在每天精力最充沛、注意力最集中的时候。(4分)
2、教师要严格掌握时间,准时开始,按时结束。(2分)
3、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正确的坐姿,上课时能集中注意力听课。(6分)
4、上课时严禁照本宣科,做到课前有准备、有教案,上课有教具,课后有效果、小结,课上教师应有良好的教态。(每项3分)
5、每班应有幼儿作品展示栏。(2分)
6、每月不得少于两篇教育笔记。(4分)
二、户外活动(20分)
1、要保证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上午不少于40分钟,下午不少于40分钟。(6分)
2、每周有两个新体育游戏。(6分)
3、组织幼儿活动时要有活动器械或手头玩具。(5分)
4、活动前后要清点人数,防止幼儿丢失。(3分发生幼儿丢失,按园有关规定办理)
5、防止幼儿活动时互相拥挤造成摔伤。(按园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