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培训资质评价制度,加快培养造就一批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职业经理人培训队伍,提高我国职业经理人培训的职业素质和能力,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和职业经理培训研究中心,整合国内外优势资源,汲取最新管理理念和知识,借鉴先进培训方式与评价技术,构筑我国职业经理培训资质评价与培训体系,创造我国职业经理培训资质评价的品牌,铸造中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职业经理培训资质评价组织结构
(一)人事部全国人事流动中心
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直属的专门从事全国人事资源开发与人才流动服务的综合性人才管理与服务机构。中心的宗旨是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为我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才提供社会化人事管理服务,为人才流动和人才资源开发提供综合性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合理配置、合理使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服务。
(二)职业经理培训研究中心
职业经理培训研究中心是经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的事业单位。以研究职业经理培训成长规律,拟订国家标准,开展资格评价,组织考试颁证为主要任务,已经形成了较完整的知识体系。
(三)河南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河南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隶属于河南省人事厅,主要承担转业军官岗前的专业知识培训及相关教研活动和转业军官中转接待服务工作。经全国人才交流中心、职业经理培训研究中心直接授权,河南省人事厅批准,负责实施全省范围内的职业经理培训资质评价与培训工作。
二、职业经理培训资质评价标准
(一)高级职业经理培训标准
1、定义和范围
高级职业经理培训:是指具有经营管理知识,丰富的管理经验,受聘于企业,对法人财产拥有经营权和管理权并承担保值和增值责任,以经营管理企业为职业的人员。
本标准适用于:
(1)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管理水平。
(3)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持续改进。
本标准规定了高级职业经理培训的素质和能力方面的基本条件,不涉及行业、专业及具体岗位。达到本标准要求的人员,其适用职位包括而不限于:
(1)首席执行官
(2)(正、副)总裁,(正、副)总经理
(3)各类企业中的其他高级管理职位
2、适用对象
从事和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3、基本资格条件
(1)高级职业经理培训申请条件
①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管理工作满8年。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7年,从事管理工作满5年。
③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管理工作满3年。
④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位,业绩显着,获得社会认可的相关人员。
⑤企业的规模和管理资历作为重要的审核条件。
⑥获得中级职业经理培训资格2年(含)以上。
(2)高级职业经理培训资格审核条件: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之一并由原、现任职企业或组织出具推荐证明,经审查通过者。
4、能力要求
(1)战略管理能力
(2)经营决策能力
(3)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4)创新能力
(5)市场开拓能力
(6)内部协作与沟通能力
(7)公共关系的协调能力
(8)应变与危机处理能力
5、职业素养
(1)进取精神和风险意识
(2)市场意识和市场导向
(3)自我管理
(4)团队协作
(5)敬业与尽职
(6)全球眼光和国际化商业意识
6、培训和鉴定
(1)培训时间:高级职业经理培训不低于25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者。
(3)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情景模拟现场。
(4)鉴定方式:以本标准的支持系统为准。
7、注册和年检
(1)注册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业绩记录。
(2)注册期:五年。在注册期满半年前,到原注册机关申请换证。
(3)年检:每年不少于12标准学时的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通过年检。
8、支持系统
高级职业经理培训评价标准由以下系统支持:
(1)高级职业经理培训评价方案
(2)高级职业经理培训考试大纲
(3)高级职业经理培训培训大纲
(4)高级职业经理培训课程设计
(5)高级职业经理培训培训教材和教程
(6)职业经理培训素质和能力的考试题库
(7)职业经理培训业绩跟踪和信用评价系统
(8)职业经理培训素质和能力的继续教育系统
(二)中级职业经理培训标准
1、定义和范围
中级职业经理培训:是指具有经营管理知识,一定的实践经验,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受聘于企业的人员。
本标准适用于:
(1)提高中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水平。
(2)提高企业的中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3)促进中级管理人员工作的持续改进。
本标准规定了中级职业经理培训的素质和能力方面的基本条件,不涉及行业、专业及具体岗位。达到本标准要求的人员适用职位包括而不限于:
(1)总监
(2)部门经理
(3)各类企业中的其他中级管理职位
2、适用对象
从事和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3、基本资格条件
(1)中级职业经理培训申请条件
①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工作满8年,其中从事管理工作满5年。
②取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管理工作满3年。
③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管理工作满2年。
④担任企业中级管理职位,业绩显着,获得认可的相关人员。
⑤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之一并由原、现任职企业或组织出具推荐证明,经审查通过者。
(2)中级职业经理培训资格审核条件:
①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之一并由原、现任职企业或组织出具推荐证明,经审查通过者。
②达到培训学时要求,考核通过者。
4、能力要求
(1)目标管理能力
(2)执行能力
(3)沟通与协作能力
(4)组织管理能力
(5)应变与适应能力
(6)创新能力
(7)学习能力
(8)开发指导能力
5、职业素养
(1)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2)进取意识和自我提高
(3)市场和客户导向
(4)自我管理
6、培训和鉴定
(1)培训时间:中级职业经理培训不低于30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企事业单位中级以上管理者。
(3)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情景模拟现场。
(4)鉴定方式:以本标准的支持系统为准。
7、注册和年检
(1)注册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业绩记录。
(2)注册期:三年。在注册期满半年前,到原注册机关申请换证。
(3)年检:每年不少于12标准学时的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通过年检。
8、支持系统
中级职业经理培训评价标准由以下系统支持:
(1)中级职业经理培训评价方案
(2)中级职业经理培训考试大纲
(3)中级职业经理培训培训大纲
(4)中级职业经理培训课程设计方案
(5)中级职业经理培训测评方法和体系
(6)中级职业经理培训培训教材和讲义
(7)职业经理培训考试题库
(8)职业经理培训继续教育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