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音乐的传播既是音乐得以产生和生存的动力,又是推动音乐艺术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不同的传播媒介和传播模式中,音乐的传播具有不同的状态和特点。在当代大众传播环境中,音乐艺术的传播呈现出诸多新的特点,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探讨。
关 键 词 :传播 大众传播 音乐传播
人类的社会音乐实践,其本质就是音乐的传播实践。音乐的传播既是音乐得以产生和生存的动力,又是推动音乐艺术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当代大众传播环境中,音乐的传播已呈现出诸多新的特点和状态,并正在深刻地改变着音乐艺术的方方面面。弄清音乐传播的新特点和新状态,对于理解和探究当代音乐艺术的现实状况,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一
所谓传播,从广义上说,就是“信息在时间和空间中的移动和变化”;人类的传播活动则是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实现信息共享的过程,它一般包括传播者、传播内容、受传者、反馈信息四个基本要素。作为音乐文化传承原动力的音乐传播,是指“乐音音响符号所负载的音乐艺术意图、音乐思想等音乐信息为人们所分享或共享的过程,是音乐现象得以存在、音乐作品得以实现其功能的人的一种社会行为”(曾遂今《音乐社会学概论》)。由于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音乐传播与其他信息传播有着较大的差异性。比如在音乐传播中,传播的信息即乐音音响符号,是一种在时间中展开的、具有非语义性特征的听觉性符号。由此使得音乐传播的各过程凸显其特有的品质。但与此同时,作为传播子系统的音乐传播,注定会受到社会整体传播环境的巨大影响,而这种影响力又是持久的、革命性的。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人类的传播活动也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原始形态到现代数字多媒体时代的历史演进过程。而且传播的发展和进步总是受到传播媒介的制约,一部传播史就是一部媒介发展的历史。从媒介技术的发展来看,人类的传播可大致划分为五个时期,即口语传播、文字传播、印刷传播、电子传播和网络数字化传播时期。从传播类型和功能来划分,又可分为人内传播与人际传播、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以及大众传播等几种模式。在不同的传播媒介和传播模式中,传播活动具有不同的状态和特点,并直接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以及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
毫无疑问,随着电子技术和网络数字化技术的广泛运用,当代社会已经进入由广播、电影、报刊,尤其是电视、互联网及摄录音像制品等大众传播媒介强力控制的文化时代,即所谓的大众传播时代。作为“由一些机构和技术所构成,专业化群体凭借这些机构和技术,通过技术手段向为数众多、各不相同而又分布广泛的受众传播符号内容”的大众传播,正在经常而全面地诱导和制约今天人类的日常生活;各种政治的、经济的和思想的信息,包括艺术活动的多样现象,纷纷随同大众传播的巨大辐射力及其快捷、直接、形象具体的方式而漂浮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逐渐形成为一种新的文化模式和生活方式,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二
如上所述,我们已进入一个传播媒介丰富多彩、大众传播强力控制的文化时代。与其他传播类型相比,大众传播模式更加成熟,其功能更加突出,使得它已成为当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传播形态和信息系统。其一,大众传播的传播者是包括报刊、电台、电视、网络、音像公司等在内的专业化媒介组织;其二,大众传播是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大量生产、复制和传播信息的活动;其三,大众传播的对象是社会上的一般大众,即传播学术语中的“受众”;其四,大众传播的信息既有商品属性,又具有文化属性;其五,大众传播属于单向性很强的传播;其六,大众传播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传播。在这样强势的大众传播环境下,当代音乐艺术传播又具有哪些新的特点和状态呢?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究。
第一,传播者和受传者(受众)。在大众传播环境下,尽管仍然存在“口传心授”“口头接力”等个体式的、人际式的音乐传播方式,但传播的主体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电台、电视台、网络、音像公司、唱片公司等专业化媒介组织完全掌握了传播的主导权,成为了社会音乐艺术的传播主体。在当代音乐传播活动中,创作者与表演者所共同阐释的音乐作品,或被记录、还原、复制的音乐音响信息,都不是直接呈现给受众,而是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音像公司等专业化媒介组织进行传送和传播。也正因为大众传媒的强大复制功能和传播效应,昔日笼罩在“艺术”之上的神秘光彩开始褪色,艺术成为当代大众可以共享的日常生活对象而非少部分人的纯粹精神领地。其受传对象也从精英分子、专业人士走向了一般大众和普通平民,从而使音乐受众成为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音乐接受群体,真正开创音乐艺术传播的“大众化”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