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性新理解(一)

当作用在物体上的外力为零时,惯性表现为物体保持其运动状态不变,即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当作用在物体上的外力不为零时,惯性表现为外力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难易程度.
  当物体受到外力作用(合外力不为零)时,物体不可能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但物体力图保持原有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惯性)仍旧表现出来。--b
  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我们把这种性质叫做惯性。受力时,物体力图保持原有的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仍将表现出来。就是说受力时,惯性依然存在。当物体受到外力时,物体还表现出,外力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难易程度不同。这是一种性质吗?我们认为这是一种性质,并认为这是物体的惯性在受力时的表现。
  物体具有惯性,受力时惯性依然存在。受力时,物体只有惯性吗?受力时物体会不会产生另一种性质,或者说一种性质在受力时显现出来?
  在上面,如果认为物体受力时,具有的性质是不同的,是两种性质。我们试分析一下这两种性质。
  在受外力时物体具有惯性,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如果把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的运动状态叫做惯性状态,那么,选择不同的参照系可以看出此时物体的惯性状态。----《惯性与惯性状态》一文
  在受外力时物体具有,运动状态的改变的难易程度不同的性质。这种性质的表现与质量有关,性质有大小。质量越大,物体运动状态的改变的难易程度越大;反之,质量越小,物体运动状态越容易改变。这种性质与力与加速度具有牛顿第二定律的关系。受力时物体依然具有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这两种性质同时存在。受力时,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同时,还有运动状态改变的难易程度不变的性质,具有阻碍运动状态发生改变的性质。
  如果认为这两种性质是一种性质,那么我们可以说,物体受力时具有的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与运动状态改变难易程度不同的这两种性质就是物体具有运动状态改变的难易程度不同的性质,这种性质就是物体保持运动状态不变在受力时的表现。或者说这两种性质就是,受力时,物体保持运动状态不变。受力时,物体运动状态改变的难易程度不同就是保持运动状态不变。
  如果这两种性质是同一性质,那么我们可以理解成物体受力时,具有力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的难易程度不同的性质,没有保持原来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这样的话,物体受力时,不同质量的物体,运动状态的改变难易程度是不同的;但物体没有保持原来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当物体受到外力迫使其运动状态发生改变时,物体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依然存在;同时有产生另一种性质,物体的这种性质表现为阻碍运动状态的改变。质量越大,阻碍作用越大;质量越小,阻碍作用越小。
  力的性质是使物体的运动状态发生改变;受力时,物体的阻碍性质是阻碍物体运动状态的改变,阻碍力使物体的运动状态发生改变;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
  力与物体的阻碍性质的共同作用是使物体运动状态发生改变;又由于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所以在力,物体的阻碍性质与物体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的共同作用下,物体在原来运动状态的基础上发生改变。
  物体受力时表现出的阻碍性质,受力时表现出来;在外力消失时,这种性质消失。
  有力发生,就一定要有受力物体与施力物体。物体受力的同时对另一个物体有力的作用。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总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同时产生,同时消失。
  物体的阻碍性质如何阻碍运动状态的改变呢?质量越大,物体运动状态越难改变;质量越小,物体的运动状态越容易改变。
  物体的这种性质受力时产生,外力消失时,消失。这种性质与反作用力有什么关系吗?
  如果这种性质阻碍力的时候,就也表现为反作用力;那么,质量大的物体,反作用力大,质量小的物体,反作用力小。是吗?
  质量小的物体,运动状态容易改变;质量大的物体,运动状态难以改变。要使物体改变的加速度相同,质量大的物体需要的力;由于反作用力与(作用)力相等,我们知道此时的反作用力等于(作用)力。同理,质量小的物体,产生的反作用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