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研究方法”探析――兼评《马克思实证辩证法初探》(一)

【内容提要】本文针对本刊1999年第10期登载鲁克俭同志的《马克思实证辩证法初探》一文提出自己的见解,阐明“马克思研究方法”一是历史唯物主义;二是辩证方法;把“马克思研究方法”归结为“实证辩证法”是不能成立的。


【关 键 词】马克思研究方法/实证辩证法/科学抽象法


【 正 文 】
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最有价值、最值得珍视的东西。恩格斯说:“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406页。)不无遗憾的是,近年来这方面的研究文章尚属少见。1999年《学术研究》第10期发表了鲁克俭同志《马克思实证辩证法初探》一文(以下简称《初探》),为研究“马克思研究方法”带了头。他提出“真正能代表马克思研究方法的,是实证辩证法”的见解,很值得共同探讨。本文除了提出自己对“马克思研究方法”的看法外,还就《初探》中的一些观点提出商榷。

什么是“马克思究方法”?
马克思没有就自己的研究方法写出专门著作,恩格斯、列宁也是如此。但他们在多处提到了自己的研究方法。
1. 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分析中所得到的“总的结果”。他把“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作了简要表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称为研究社会历史问题的“唯一科学的方法”。他说:“事实上,通过分析来寻找宗教幻象的世俗核心,比反过来从当时的现实生活关系中引出它的天国形式要容易得多。后面这种方法是唯一的唯物主义的方法,因而也是唯一科学的方法。”(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10页。)列宁在回答民粹派的责难时,指出了这种方法的适用范围,他说:“历史唯物主义也从来没有企求说明一切,而只企求指出‘唯一科学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话)说明历史的方法。”(注:《列宁全集》第1卷,第126页。)所以,马克思、恩格斯经常强调“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5页。)是他们最重要的研究方法。
2. 辩证方法。黑格尔表述了辩证法的基本形式,但由于它是唯心主义的,在原有的神秘形式上是完全不适用的,马克思剥去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外衣,创建了唯物主义的辩证方法,并用于自己的研究工作之中,使它成为科学的研究方法。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充分肯定了这个方法的制定及其应用的重要意义:“马克思过去和现在都是唯一能够担当起这样一件工作的人,这就是从黑格尔逻辑学中把包含着黑格尔在这方面的真正发现的内核剥出来,使辩证方法摆脱它的唯心主义的外壳并把辩证方法在使它成为唯一正确的思想发展方式的简单形式上建立起来。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以这个方法作基础的,这个方法的制定,在我们看来是一个其意义不亚于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成果。”(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21―122页。)马克思在一封信中也肯定了这个方法的重大作用。他说:“朗格极其天真地说,我在经验的材料中‘以罕见的自由运动着’。他根本没有想到,这种‘材料中的自由运动’只不过是对一种处理材料 的方法――即辩证方法――的描述而已。”(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672页。)
在有的地方,马克思也把他的研究方法直接称之为辩证法,但意思同辩证方法是同义的。
可见,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和(唯物主义的)辩证方法。在这个辩证方法中,最重要的是辩证思维方法。这从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把他制定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作为解决从理论上认识周围世界的“专有的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104页。)和“科学上正确的方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可以看出来。恩格斯指出:“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34页。)“辩证方法”当然是“主观辩证法”,即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方法也就是马克思的逻辑学,即辩证逻辑。

“实证辩证法”的提法不妥。
《初探》把“马克思研究方法”规定为“实证辩证法”,我觉得是不确切的,也是不能成立的。
第一,《初探》没有把历史唯物主义这个说明历史的“唯一科学方法”,作为“马克思研究方法”的内容,也没有作必要的说明,这不能说是全面的。恩格斯曾说:“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了自觉的辩证法并且把它转为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唯一的人。”(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1页。)马克思在社会历史领域取得如此巨大的科学成就,是同他们把“自觉的辩证法”转为唯物主义历史观分不开的。在社会历史领域辩证方法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是不可须臾分离的。
第二,辩证方法是理论思维方法,不是经验主义的实证方法。“实证”一词来源于拉丁文Positivus,其原意是肯定、明确、确实。16世纪自然科学强调观察和实验,要求知识的“确实性”或“实证性”,因此当时有人把经验的自然科学称作“实证科学”。后来的实证主义哲学,虽然强调知识必须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基础上,但把经验绝对化,他们认为只有经验知识即经过经验证实或证伪的知识才是确实的,把知识局限在经验范围之内。所以实证方法,无论在自然科学中或实证哲学中,都是一种经验主义方法,不是理论思维方法。
辩证法在研究工作中,就是辩证思维方法,“它是以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45页。)概念的固有本性不是别的,就是矛盾性,即内在否定性。只有在思维中把握概念的这种矛盾性或内在否定性,才能实现概念之间的转化、过渡,突破形而上学的概念固定性和僵化,来反映事物的运动变化,并且越过经验界限去把握客现对象的整体。概念的矛盾性,每一个概念“既是自身又是它物”,这完全不是极度贬低理论思维的、经验主义的实证哲学所能把握的,即使在实证主义运动中逐步转向理性主义立场、强调理性批判意义的波普尔也是不赞成辩证思维的。因为辩证法揭示的规律和范畴,是从研究对象中抽取出来的最普遍、最深刻的原则和概念,是不能简单地还原为或翻译为直接的经验命题或词项的。即使不是实证主义者,而是倾向于辩证法的人,单凭占有的经验事实,也只能猜测出一些朴素的辩证观念,或对运动变化作出经验的描述,作为辩证思维及其结果是不能凭直观猜测出来的。
《初探》还用马克思收集和占有“大量第一手材料”,来证明马克思使用的是实证方法。这也是不能成立的。马克思把辩证方法运用于研究工作时,辩证法、逻辑学和唯物主义认识论,“它们是同一个东西”。(注:《列宁全集》第38卷,第357、页。)当然要以详细占有材料、掌握现实的全部信息作为出发点,这不是为了把知识局限在经验范围内的实证方法,而是把直观和表象材料加工成概念、跃升到理论认识的辩证方法。
所以,“实证”和“辩证法”是不能联结成一个概念的。
第三,作者提出的“马克思实证辩证法形成的内在逻辑”更是不能成立的。依据作者的说法,由于“马克思从来就不是一个纯粹的经验主义者”,“马克思从来没有完全放弃辩证法”,所以在经济学研究中,当“与辩证法‘重逢’和对实证主义的自觉疏远”,就“转向”于“实证辩证法”。这是完全没有根据的。马克思“从来就不是一个纯粹的经验主义者”,也根本就不是经验主义者,更何况是毕生反对经验主义的;不但“从来没有完全放弃辩证法”,而且在柏林大学第二学期,“在他的学习方面,黑格尔的哲学越来越明确地成为变换不息的现象中的一个固着点。”(注:梅林着《马克思传》(上),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页。)并且加入了青年黑格尔派的“博士俱乐部”, 那时他刚刚20岁,就开始了对黑格尔思想世界的深入研究,而后经过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和实际斗争的洗礼,把黑格尔头脚倒立的辩证法顺过来,创立了唯物辩证法。这是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作了详细论述的。所以,马克思研究方法,决不是1858年在经济学研究中,完全由于偶然的机会,把黑格尔《逻辑学》浏览了一遍才“正式形成”的。事实上马克思在写《政治经济学批判》前,即1857年8月底至9月中,就已经起草好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叙述了《政治经济学的方法》特别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这是马克思研究方法第一次的系统表述,也是马克思对辩证法长期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决不是一个偶然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