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香港地区的语言文字规范问题(一)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后,社会的剧变使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内涵是什么?语言文字学术界为制定政策所提供的理论根据是什么?都是当前急需研讨和解决的问题。

本文以国家的语言文字规范问题为大背景,探讨香港地区在目前的后过渡期和1997年7月1日回归祖国后的语言文字规范化问题。1991年10月在厦门召开的第六届中国语言学会年会上,我提交的文章题目是《香港地区的语言文字规范问题》,引起与会者的兴趣。1992年2月《中国语文》杂志刊用了这篇文章,时隔四年,再论及这个问题时,香港的社会形势已经发生了不小变化。随着回归时间的逐渐临近,香港政府和民间对待中文、对待普通话、对待简化字的态度有了不同程度的改观,香港社会和学校的语言生活已经和正在发生着变化。特别是近几个月,香港的中文报刊上几乎天天都有涉及关于中文和普通话问题的报道,让人感到香港的确是一个顺乎潮流的现代化社区。下面试从中文和英文、普通话和粤语、《汉语拼音方案》和《注音符号》、简化字和繁体字、规范词语和社区词语等五个不同层面的问题谈谈香港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取向。


一 中文和英文


《基本法》在第一章总则第九条明确规定,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除了维护主权,确立中文第一的地位之外,鉴于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和它在世界上的重要地位,保留英文作为正式语文。《基本法》的这一规定表明了中国政府在语言文字政策上的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的态度。

中文和英文比较起来,在官方的正式语文中尚不够完善。一百多年来,行政、司法、立法机构语言均以英文本为准。从正式语文的要求看,中文公文从程式到用词用语、句法句式都要有一个完善的过程,完全套用大陆或者台湾的中文公文程式恐怕都不适合香港。最好以目前通用的香港中文公文为基础,做进一步研究。比如,香港的中文公文的修辞特点一向是庄重的,书面语色彩较浓,文言色彩轻于台湾,重于大陆。从尤德做港督起,一直要求中文公文用白话文写,是做过改革的。目前要提倡公务员写规范中文,不仅是改造中文公文程式问题,而且要提高公务员中文水准。行文不用艰涩的文言词句,不受粤方言影响,诸如此类的对规范中文的要求,要十分明确、具体。

正当香港对官方中文应用展开讨论时,一件民事诉讼聆讯正好给人们提供了一个生动的例子。1995年12月4日,高等法院用中文审讯了一件民事案子,这是香港开埠152年来首次不用英文审讯,而用广东话审讯(案中人用普通话作答)。大法官杨振权不仅用中文审讯,而且用中文写判词,这也是香港司法史上首份中文判词。判词长达万言,分为引言、背景、案件争论点、证供、法律及事实之分析、结论、后语等部分,将原诉人九十岁的孙尔?女士和被告人、原诉人的三个子女之间的财务纠纷分析得头头是道,判决得合情合理。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不足三百字的后语,告诫为人子女要孝敬母亲,为人母亲能鉴往知来。判词并未用法律公文的老套子,值得称道。这一用例给司法界运用中文以很大的信心,也给行政、立法部门以借鉴。人们相信,政府公文的规范会走在前面。

目前香港中文书面语中不规范的情况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中文和英文夹杂的混合文,这是口头上粤语和英语夹杂的混合语的反映,是一种污染,不宜提倡。比如:

(1)每趟出门旅游,CHECKIN及CHECKOUT时都分外关注行李,以防有失。

第二种情况是以粤方言字记录的方言书面语。这种方言文在香港地方报刊的副刊里偶一为之是可以的,也是方言文化的一种体现。但目前的情况看来是偏多了,多了则影响健康的语言生活,特别对中小学生产生不良影响。比如最近报纸、地铁广告栏中的一则相机广告,是很典型的一例:

(附图略)

这里,只有“来函照登”“编辑先生”“我手急眼快”是大家能看懂的,其他只有粤方言区的人能明白。如果这类文章在中文报刊、公众场合的广告中泛滥,便影响了整个香港社会的中文水准。

在当前社会要逐渐转为中文第一的情况下,香港的中文报刊书籍要为中文书面语的规范作出榜样。十几份中文报纸,上百种中文期刊,语言文字水准高了,便影响了上百万市民和学生。


二 普通话和粤方言


普通话是汉民族共同语,粤方言是一种方言,是汉语的地方变体,与吴方言、湘方言、赣方言、客家方言、闽方言、北方方言等并列。因而普通话和粤方言不是双方言,在逻辑分类上不在一个层次上,这是首先要明确的理论问题。

国家推广普通话已列入《宪法》,普通话是法定语言。这一点,适用于全国,也适用于香港“五十年不变”是指香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语言文字的问题涉及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香港主权回归中国后,中文第一,英文已经由第一变为第二。当然,推广普通话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并不会强令执行。

香港地区流通的语言一直是以粤方言为主。近年推广普通话是社会各界愈来愈强烈的要求。至今香港人中不少不会普通话,尤以大中小学生为甚,这是教育的缺陷,也是政府历来的政策造成的。中国改革开放后的近十几年来,商贸界以大陆为主要市场,学以致用,他们的普通话反而比学界普及,成为推普先锋。近年特别是1995年后半年,香港政府已经决定适应社会需要,加强中小学的普通话教学。要编订新课程,从1998年9月起,在小一、中一、中四全面开始使用。每年拨款1000万元,培训师资,提高教师素质,确保1998年有足够的合格教师。到2000年,普通话科将列为香港中学会考的独立科目。这些措施受到社会舆论的欢迎。

普通话本身有严格标准,但并不要求香港地区母语是粤方言或闽方言、吴方言、客家方言的人都能说标准的普通话。这是没有可能做到也没有必要要求的,如同其他方言区一样。这要看职业的要求以及个人的要求。现在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已经推出了三级六等的考核标准,它是针对全国的情况制定的。但每一级中的甲、乙等的具体标准还有待各方言区来研究完善,制定具体的细则(包括量化的要求)。我建议香港学者可依照国家等级订出自己相应的标准。比如,三级乙等,失分率可在40%,那么允许失分的地方一定是粤方言区人说普通话的难点,难点都包括哪些,是要一一列明的。考试的等级具体细则是要经过实际测试的研究及理论研究相结合来制定的。

再从香港中小学普通话科教师的现有水准来看,香港语文教育学院的《普通话科教师的基本要求与普通话师资培训课程及教材编写指引研究报告》(1993.3)中认为,目前有60%的受试教师未能达到中级一等。这里说的“中级一等”大致相当语委二级的水准。那就是说,需要培训的师资量是很大的,培训的目标我以为可以列为语委的二级,即达到二级乙等就是合格的普通话教师。那么现在正在执教的部分教师可能只在三级水准上,这个过渡阶段(缺少师资的阶段)允许他们教,配合录音录像带让学生知道标准读音。但以后培训的合格师资多了,未将自己提升为二级的教师逐渐就失去了资格。教师的水准是一定要向规范化看齐的。

不是以普通话为职业的一般人,说普通话达到交际目的就可以,三级乙等以上就行了。实际上,很多香港人都希望自己的普通话水准不断提高,商贸界不少人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以香港人的好胜性格看,社会的普通话水准也会陆续上涨。

香港社会推广普通话绝不会妨碍粤方言在今后的流通。在粤方言是如此强势的交际语言而普通话刚刚被提倡的情况下,在大部分香港人还没有掌握普通话的情况下,香港社会在后过渡期是要用力在推普上,而不必要担心粤方言的前途。学术界应该给社会以正确的导向。


三 《汉语拼音方案》和《注音符号》


在《汉语拼音方案》正式公布推行以前的40年里,《注音符号》功不可没。《注音符号》在台湾连续使用长达70多年,是台湾推广国语的得力帮手。《汉语拼音方案》吸收了近三百年来各种方案的优点,包括8《注音符号》的优点,形成迄今为止的最佳方案。它的国际化、音素化、简易化的特点,使它能走向世界。40年来,《汉语拼音方案》发挥的作用比预想的还要大,它不仅具有“为汉字注音、帮助教学汉字、统一读音和推广普通话”的功能,而且进入了初级教育,“注音识字,提前读写”试验成功,在开发儿童智力,提高学生中文水准上起了良好影响,在普及教育上可以算是一个发明。特别是在进入信息社会以后,《汉语拼音方案》用于电脑,是一个最方便快捷的办法。更不用说在汉语热的今天外国人、外族人用拼音来学汉语有多么得心应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