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赣州模式;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
[论文内容提要]赣州是个经济和社会发展比较落后的欠发达地区,可它却于2004年9月率先在全国开展新农村建设,创造了闻名全国的“赣州模式”。本文介绍了赣州模式的主要内容、做法和特点,归纳了赣州模式带给人们的启示。
一、颇具特色的赣州模式
赣南是个典型的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比较落后,不仅与全国的平均发展水平有着明显的差距(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就更大了),而且与本身即是欠发达省份的江西相比也有明显差距。2006年,赣州市的生产总值(GDP)只有582.73亿元,只是全省(4670.53亿元)的12.48%、全国的0.28%。
早在2004年9月,赣州就率先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赣州新农村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引起并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评价,国家建设部在赣州召开现场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赣州的做法,称赞赣州创造出了“江西经验”,并把它称为“赣州模式”。
1.主要内容
一是以“五新一好”为主要内容。“五新一好”即是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五新一好”与中央后来提出的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十分吻合,完全符合中央精神。
二是以“三清三改”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三清三改”即是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和改水、改厕、改路。
三是明确提出五大指导原则(或曰“40字方针”),即: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科学指导;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四是在新村镇建设中强调“规划先行”,突出了规划在新村镇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五是在村庄整治中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响亮提出“一个保留、两个坚持、三个不”,即:保留农村的历史文脉,注意传承建筑文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坚持不搞千篇一律;在村庄整治和建设中力求做到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
六是创造出群众自治组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是在村庄整治中总结和概括出五种不同类型的模式(即“空心房”整治型、村庄整治改造型、整体拆旧建新型、社区新村型和自然生态农庄型),为全市的村庄整治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示范样式。
2.主要特点
(1)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赣州模式的主要内容可以“五新一好”作概括。“五新一好”内容全面,却又重点突出。抓住了“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找到了一条破解“三农”问题的好途径、好方法。
(2)“主体”到位,“主导”尽责。
赣州市在新农村建设中提出的“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抓住了搞好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既强调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又明确了政府的主导作用。
在落实“农民主体”这一原则要求中,赣州的实践最为成功之处是创建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这样一个群众自治组织。农民通过理事会实现自主管理、自主实施、自我教育、自主服务、自我监督(“五自”)。理事会在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和解决纠纷与疑难问题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正是通过理事会这个群众自治组织,赣州比较好地做到了维护和实现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发言权、决策权,从而较好地避免了以往历次活动(运动)中容易出现、经常出现的由党和政府大包大揽以及强迫命令的现象。
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同时,赣州十分重视发挥政府应起的主导作用。所谓“主导”作用,即是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引领作用、政策作用、监督作用、奖惩作用等。政府主导,重点是宣传发动、财力物力文持和技术指导。
(3)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赣州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新农村建设作了长期作战的打算,提出:经过5年努力使全市60%的村镇基本达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安康,环境整洁优美,思想道德良好,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村镇标准(而不是要求所有的村镇都要达到这一目标)。
在实践中,赣州市始终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反复强调要坚持“三个防止”(即防止把新农村建设等同于新村镇建设、防止政府包办代替、防止急躁冒进),做到“三个符合”(即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搞超前消费和过度建设,不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符合当地群众的利益愿望,不搞强迫命令,不做表面文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搞无效益的产业)。
赣州坚持实事求是的另一个表现是,决定从比较容易做到的村庄整治入手,村庄整治又以花钱不多、容易做起的“三清三改”为切入点和突破口。
(4)科学规划,先易后难。
长期以来,村庄规划,在我们的农村发展中几乎是“空白”。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赣州市投入大量资金,克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困难,编制村庄规划。同时,严格规划管理,把村镇规划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了“先规划后建房、未规划不批建”。
(5)方法得当,操作性强。
赣州市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很注意方式方法,注意顺序渐进,先易后难。
“五新一好”是个长期任务,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解决。赣州选择了最容易实施、最容易见效的村庄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开头戏、重头戏。事实证明,这一选择非常正确,赣州的新农村建设很快打开了局面。
在村庄整治中,赣州市又从花钱不多、影响却大,群众最感实惠、又看得见摸得着的“三清三改”入手。事实证明,这一着同样很高明,因为让农民自己先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这是农民最为关心、也是见效最快的事情,自然最能得到农民的欢迎,因而最能激起群众的积极参与。
为推动村庄整治,赣州市采取“统一扶助标准、择优选择定点、实行以奖代补、农民自主建设”的办法进行推动。以“以奖代补”为例,改变了过去政府资金拨付办法,以“实物补贴”的形式,引导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建设家园,一下子就把群众参与“三清三改”的积极性调动了起来。
在示范点的选址上,赣州各地把典型示范点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国道或省道两旁,这就为更好更快地推广典型、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6)依靠群众,大胆创新。
赣州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很重视依靠群众,积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十分注意尊重和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赣州的各级政府不搞包办代替,不搞越俎代庖,不搞大包大揽,完全尊重群众的意愿。比如确定村庄整治示范点,赣州不搞“点名”,不搞“指定”,坚持要由农民自主申报,惟有80%以上的群众联名、自筹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60%以上的村庄提出的申请,才有可能批准立项。
在工作路径上,赣州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力扶植和充分肯定“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当属最大的创新。
在技术路径上,赣州建立起鼓励农民出资投劳机制,创新政府的资金项目支持办法,实行以奖代补、实物补助,并与农户自主完成的工作量挂钩。这种奖勤罚懒机制,有效激励了农户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
(7)整合资源,齐抓共管。
在新农村建设中,赣州很注意整合各种资源,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持久开展。赣州的做法是:
一是强化领导。市、县两级都成立了以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组织市、县、乡万名机关干部深入农村,建立“一村一名”指导员制度,指导新农村建设。
三是广辟资金渠道,千方百计增加新农村建设投入,建立财政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包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减一点的筹资机制,广辟资金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