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提高财务会计工作者的专业技能水平及业务素质(一)

[摘 要] 提高财务会计工作者的专业技能水平及业务素质,这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在实际工作当中,人们常常碰到不少这方面问题,甚至给单位领导决策造成失误,给个人造成损失。本文以几家大商场公司的这方面实际例子,再就这些问题进行探析。
  [关键词] 提高 财会工作 技能水平 业务素质
  
  财务会计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与实践性强、业务繁杂,法律制度规范性及其规定的变更变化多。因此,尽管从古至今,专家学者及财会人员不断地努力地工作和学习,如须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及职业道德考核才能上岗、每年或每两年须参加会计知识再教育、每年一次的会计初级或中高级技术职称考试等。但是,在财务会计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财会人员核算管理方面业务水平及素质能力的问题。文章主要探讨如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财会人员的实际会计核算能力
  财会岗位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在全国实行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财会工作和财会技术职称全国统一考试等管理制度,是在我国最早实行上岗证及职称考试制度的行业,国家对不断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知识及业务素质的重视由此可见一斑。尽管如此,在当前的实际财会工作中,还常常存在一些核算上的问题,这相对于很多财会核算难题(不带普通和经常性即个别如企业上市公司或一年都未发生等)可能是微不足道,但却涉及到千万家公司且常常随时都可能发生又给单位或个人造成不良的影响或损失。胡锦涛总书记说过:人民的事情无小事。
  1.奖励工资的分配核算方法不正确
  目前的大多数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实行了奖励工资制度。但有不少单位的财会人员奖励工资计算方法不正确,给单位各部门(分公司)等少计了应得的奖励工资,侵犯了员工的正当权益,挫伤了他们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下面是某大商场财会人员会计核算的实际案例:该商场相关文件规定,按每半年实现的利润总额16%提取奖励工资。该单位2007年员工110人,全年共实现利润1220000元,其中上半年实现利润610000元、下半年实现利润610000。
  单位财会人员计提奖励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单位上半年按规定应提取的奖励工资为:610000×16%=97600(元),假设平均分配,人均约887元(这个月的计算没有问题);
  下半年应提取的奖励工资为:(610000-97600)×16%=512400×16%=81984(元),人均约745元;全年应计提的奖励工资共计179584元(97600+81984),人均1632(887+745)元。
  本文认为,这是错误的计算方法。
  正确的核算方法应该是:
  第一种核算方法(四舍五入):
  上半年按规定应提取的奖励工资为:610000×16%=97600(元),人均约887元;
  下半年应提取的奖励工资为:610000×16%=97600(元),人均约887元,比上述方法计算本月人均奖金多142元(887-745);
  全年应计提的奖励工资共计195200元(97600+97600),人均1774(887887)元。
  第二种核算方法:
  全年应计提奖励工资:(610000+610000)×16%=1220000×16%=195200(元),人均奖励工资为:195200÷110=1774.5(元)。
  两种方法计算结果人均奖励工资数额均一样。
  从上述的错误计算方法分析,全年应计的奖励工资共少计提15616元,占应计提的奖励工资195200元的8%,侵害了商场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这种错误的计算方法,其理论是因为上半年的奖励工资是在下半年发放的,会计进行帐务处理帐时,应该当作员工的工资费用扣除。按照这种计算方法,一年当中分两次发奖励工资,下半年要从利润中扣除上上半年的放发金额再计算奖励工资,若到年终一次发放就可以不扣除。也就是说,在一年中,同样的利润提成奖励工资,若一次发放就可以得到全部金额;分次发放,就得少……如果是作为预发,到年终再结算呢!很显然,这种理论也是错误的。无论是采取分次发放或分次预发还是年终一次发放,全年的奖励工资总额都应该一样。
  有些单位是从领导到一般员工谁也都明明知道这是错误的核算,居然都没有办法说服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改变错误算法,多年来都延用这种错误的会计核算方法,一直到现在,不知将来到何时才能纠正。在这其中就有不少是考评通过的会计师或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等“多师”于一身及历届的财会负责人。原因有:一是这些会计师们是个人的业务工作能力问题,尽管通过了难度很大的各种“师级”考试,但却像人们所说“高分低能”的学生相似;另一种是,明知道是错误的核算方法,但知错不改,或是因为妒嫉别人多得奖金而故意弄权,进行克扣的会计核算,反正核算权在我们手中,怎么核算,给多少,你们也都只能被动地领取多少,我们不核算给你们,谁又能来硬拉着会计的手去算账不成,嫌少你就不领……那么,这就是财会人员及负责人的职业及做人的道德行为品质问题了。
  2.财会账目的核对不准确
  按照相关的财会制度规定:会计账簿必须定期核对,对账要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但是不少财会人员平时的财会账目核对存在不正确的问题。
  (1)账目对账不平不相符。现实会计核算特别是目前的一些私营商场公司等,确实存在着会计账目核对不正确的现象,而且为数不少。问题主要有:账目核对账账不相符、账目核对账实不符、账目移交相对应会计科目或项目不平衡、账表不对等等。这些问题主要是发生在平时的的总账种明细账无法核对。不少人反映,他们在更换工作应聘到新单位的会计岗位交接时,常常会发现有从领导或老板手中交过来前任的财会人员的账目没有核对平衡的问题。因此就只管自己经手的账目核对正确即可。这就导致了最终的会计账目还是没有核对准确的恶性循环。
  (2)账目不清。不少单位存在着会计账目核查不及时、不清楚,无法查明会计账目与报销账目者相对相符、单位的银行账与银行对账单查对不平衡等等问题。
  在这些财会账目核对不准确的财会人员中,有不少还是财务部部长(经理、科长、会计师等),笔者以前接手的两家大商场的财务经理账目就是如此。不少的公司单位领导也对此表示无奈,因为在招聘财会人员时,大都要求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会计师等条件,并且在应聘人员里面好中选好了,而且有人还都已经是集“多师”于一身了呢!
  3.成本计算方法不正确
  成本会计核算并不是历年财会人员培训、技术职称考试、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等的内容之一,几乎可以说是没有这方面的内容。只是直到2006年以后的会计初级职称考试中才增加了会计成本核算的内容。故不少财会人员进行成本核算不规范、不正确,存在着按自己意愿分摊分配成本的问题。
  二、增强财会负责人员的财会管理能力
  财会负责人的管理及领导能力及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公司单位的整个财会核算管理工作的质量,因为很多财会人员都是上行下效的。财会管理工作要求负责人具备更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强烈的服务意识。笔从事多年的财会管理工作,对此更是深有体会。
  时下财会负责人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弄虚作假骗取拨款或贷款
  有不少的财会负责人为了小公司单位利益,对财会数据进行所谓的“技术处理”,更改财会报表,欺骗上级或金融部门,获取拨款或银行贷款。
  2.做两本账以便偷税漏税
  有不少的生产经营企业、公司商场的财会人员,都在不同程度地做两本帐:一本所谓的“外账”,是给税务机关等核查定税用,是为了偷税漏税用的;另一本所谓的“内账”,是真正的单位公司账目,这里真正反映了商场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