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驾考科目二考场初定三片区 延安建陕北片区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昨天上午,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恒和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杜清江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解读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在我省近五个月的实施情况。

  我省就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场建设方面,初步定了三个片区:在延安建立一个陕北片区的考场,在关中的宝鸡和西安各建一个考场。延安考场于2012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西安考场在今年6月1日就可以正式投入使用,宝鸡考场因为改造可能会晚一些建成。

  张恒透露,我省在车辆驾驶管理方面将推出一系列便民新举措,概括为“一放三服务”:推进业务下放,即将免检国产小型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必须全部下放到县和有条件的交警中队办理或代办,试点科目一考试业务下放到县。试行在大型社区、商场、机场、车站等场所应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为群众提供24小时服务。继续推进社区交管服务站、汽车品牌专卖(4S)店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