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增加值的简便近似计算在统计实践中的应用(一)

  论文关键词:工业增加值 简便 计算 统计 应用
  论文摘要:工业增加值是工业企业在产品生产和向社会提供服务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是工业总产出与工业中间投入之间的差额。本文论述了工业增加值指标计算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工业增加值指标的一般计算公式、按“生产法”计算增加值的关键和难点、简便计算“工业中间投入”的立足点和基本思路、企业统计工作实践中工业增加值指标的近似计算。

  
  工业增加值是工业企业在产品生产和向社会提供服务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是工业总产出与工业中间投入之间的差额。工业增加值是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其主要作用在于全面反映工业生产发展规模、速度、效益和结构。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它的地位正在逐步取代长期以来所习惯使用的工业总产值指标。工业增加值指标的全面核算在我国起步较迟,也就是近几年的事,加之它本身运算过程复杂,原始资料数据获取难度大,以及企业基层统计核算基础相对薄弱等诸多因素,从而影响到上报资料的可靠性。因此,客观上需要找到一种简便易行的工业增加值指标的近似值计算办法。一方面它要能够满足国家统计部门对报表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要求;另一方面又要便于企业统计工作中易于收集资料和简便计算,短时间内又能够快速报出,即同时具备可操作性。如果能够满足这两条要求,那么,无论对于企业统计工作者还是各级政府统计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都将是件好事。
  
  一、工业增加值指标计算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要解决工业增加值指标的计算方法问题,首先必须弄清这一指标的计算原则。工业增加值的计算,从其基本概念出发,可以引伸出以下三条原则:
  1、本期生产的原则。一方面,它必须是企业报告期内的生产成果,非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即使在报告期内出售也不能作为企业本期的生产成果;另一方面,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不论是否出售(包括自用),均应计为本期生产成果。
  2、最终成果的原则。为了避免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必须在工业总产值的基础上扣除工业中间投入的转移价值;同时,要保持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计算价格、指标口径的一致性,避免计算结果上出现偏差。
  3、市场价格的原则。
  目前,我国规定采用的是按生产者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出,扣减按购买者价格计算的工业中间消耗。生产者价格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和单独开票的运输费用,而购买者价格除买价外还包括运输费用和商业流通费用,但需要扣除增值税(进项税)。
  目前,现行统计制度规定的工业增加值只核算工业生产活动本身所创造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不包括非工业生产活动及附属经营单位的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价值。计算工业增加值必须符合上述原则,这是确定工业增加值指标计算方法的前提,是统计制度的要求。
  
  二、工业增加值指标的一般计算公式
  
  工业增加值指标目前通常是按“生产法”来计算的,“生产法”工业增加值的一般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
  为便于计算,根据现行统计制度的要求,工业增加值计算公式变形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价、不含税)-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上式中,工业总产量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它包括本期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收入和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的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指标根据分析、研究和反映问题的不同需要,可以用某一确定年份的产品社会平均价作为价格计算基础,这就是“不变价”工业总产值;也可以用企业现行不含销项税的价格为计算基础的“现行价”工业总产值。计算工业增加值所需的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不含税)工业总产值确定的。工业中间投入也称工业中间消耗,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消耗和使用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它是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之间所扣除的那部分差额价值。应交增值税是企业报告期内销售产品所应缴纳的增值税。它是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如有出口退税和进项税转出的企业,则还应加上这两项。
  三、按“生产法”计算增加值的关键和难点
  
  工业增加值既然是工业总产值(按现行统计制度的规定)减工业中间投入后的差额价值,而计算工业总产值对于基层企业来说并不成问题,那么正确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关键自然就在于准确计算工业中间投入了。工业中间投入根据其定义应该包括直接材料、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四个项目中的中间物质与非物质消耗,外加利息支出。在这五项内容中,直接材料一般可以从会计产品制造成本核算资料中的“直接材料”项取得。利息支出也可以根据会计报表中“损益表”所列“财务费用”项的子项目“利息净支出”直接摘取。而难点在于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这三项费用中的中间消耗,它需要通过对该三项费用中的有关内容,对照中间投入的概念和计算原则进行统计筛选和归类,将属于中间消耗的内容筛取出来,然后将各部分相加,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支出”才能得出中间投入(即工业中间消耗)的总和,这就是所称的“正算法”。所谓“逆算法”则是将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减去该三项费用中属于增加值的内容。相比之下“,逆算法”略为简便一些,但对于企业统计工作者来说,仍然感到繁锁复杂,特别是现行企业会计报表项目设计上与统计指标项目在口径上并不一致。会计上的“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中的许多项目在统计区分中间消耗与增加值项目时,需要通过查找会计原始资料进行筛选归并。一些会计核算项目,如差旅费、修理费、其他费用、以及工会经费、技术开发费和开办费摊销中既包含了中间消耗的内容,也包含了属于劳动报酬范畴的工业增加值内容。一般企业会计报表要到次月的8日之后才能出来,而要求报送工业增加值等项统计指标的各级统计汇总单位和部门又都根据自己的需要将报送时间层层提前,到了基层企业往往被要求在每月的10日之前报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将众多的统计指标分别通过收集、整理、归并、试算直至最后填列报出确非易事,这势必造成许多基层企业的统计工作者对于如工业增加值这类指标往往只能凭三分统计七分估计来填列上报,这自然就要影响到上报数据资料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