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为什么当不了好领导的原因解析

2012年底,知名律师事务所Cravath, Swaine & Moore公布了年终奖,为全美律所行业设立了标杆。今年的年终奖为10,000-60,000美元,较前两年有显著提升。很多律所迅速跟进,包括世达律师事务所(Skadden Arps Meagher & Flom)、Simpson Thacher和Sullivan & Cromwell。法律界的很多管理者坚信,高额奖金是吸引和留住一流人才的必要手段,但律师的流动率告诉我们不是这么回事。

律所素有向律师支付高额薪水和奖金的传统,但律所人员的频繁流动也广为人知。全美法律专业人士委员会基金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Legal Professionals Foundation,简称:NALP基金会)的数据显示,2010年,在职律师人数为251-500名的律所中有19%的律师离职,律所提供的头号离职原因很含糊,都是“工作质量不达标”。(在职律师人数不超过100名的律所平均人员流失率为20%。)可与之相比的是《财富》杂志(Fortune)“最适宜工作的100家公司”的这一比率仅为2-3%(当然,这些最佳雇主中鲜有律所)。这些律所哪里做得不对?

律师离职有很多原因。管理不善是原因之一。Schulte Roth & Zabel的一位中层律师称:“人们离职时的普遍感慨是谢天谢地,我终于不必应对这些无理要求了。因为归根结底,让人烦恼的是总是会遇到或担心遇到各种各样的无理要求。”

The People's Therapist、Life In Big Law等业内博客已成为律师们倾诉苦恼的平台,诉苦的内容从最后一分钟被要求取消休假,到决不能对老板说“不”,应有尽有。密歇根州最近的一宗法律诉讼或许能让这些律师们感到心有戚戚。密歇根州律所Canfield的前合伙人迪恩•阿尔托贝利表示,合伙人们也有苦恼。在上个月提交的一项诉讼中,阿尔托贝利指控称,他被推崇“畏惧文化”的经理们排挤出了公司。

考虑到每家律所投资在新聘用律师身上的费用,合伙人加强对律师工作满意度的关注合情合理。但律所咨询公司Edge International的创始合伙人盖瑞•瑞斯金指出,“大多数律所无视”人员损耗成本。瑞斯金说:“这样的损耗成本不可接受,但律所行业一直在承担这样的成本。”

除了薪水和奖金,律所耗费数千美元招募和培训每位律师,通常还要支付律师资格考试的考前课程、搬家费用和持续的法律教育费用。一旦这位律师离开律所,这些投资也就随之被带走了。加拿大卡尔加里哈斯卡尼商学院(Haskayne School of Business)教授彼得•雪拉说,这种高流动模式或许是一种恶性循环。他说,既然合伙人认为招来的律师会在几年内离职,就不愿花时间来好好地管理或培养任何一位特定的律师,结果导致这些律师更快地离开。

大多数律所是由从未接受过正式管理培训的律师们管理的。瑞斯金认为,即便是最好的律师,也可能是最糟的领导。“不能用律师技能来管理企业,”他说,合伙人需要“认识到这一点,管理之道与法律业务完全不同”。

雪拉指出,缺乏这些技能的不只是律师这一行。“最好的工程师不一定是最好的经理或团队领导者。”随着这些专业人士逐步升职,他们必须依赖他人的协助,“管理是完全不同的技能”。

很多律所已开始提供领导力培训,帮助合伙人和资深律师学习法学院所不曾教授的管理技能,但这看起来并没有列为当务之急。NALP基金会2011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在职律师人数251-500名的律所将法律业务管理培训(即律所营运、领导力培训和管理技能)平均列在14项律师发展优先选项的第九位,重要性高于个人职业规划,但低于客户关系、正式导师制和律师融合度(即让律师适应律所的环境)。

至少有两家法学院,哈佛大学(Harvard)和乔治敦大学(Georgetown)的法学院已经意识到了这一教学盲点,推出了相应的课程来教授学生管理技能。除了着重建立领导力、团队合作和协作技能,帮助律师们“从律师角色向领导者转变”,乔治敦大学还提供一项合伙人薪酬课程,教授学生“奖励明星合伙人,解决那些表现不好的合伙人的需求”,“确保薪酬能够支撑律所的策略、文化和人才管理理念。”

如果合伙人希望留住最好的律师,解决方案或许异常简单:像对待成年人一样对待你的律师。让他们参与到律所业务中来。不要犯傻。别大喊大叫。做得好时请给予积极反馈。正如瑞斯金所述,“更粗的鞭子和更大的靴子并不能迫使人们提升表现。”换言之,如果你善待你的律师,他们的工作表现会更好。或者,正如上述Schulte的那位律师所说:“当我喜欢一个人时,我自然希望给他留下更好的印象。”

这种方式似乎在Munger, Tolles & Olson是奏效的:根据Vault的排名,这家律所的合伙人-律师关系在业内排名第一,在2013年最佳律所雇主中排名第七。比如,通过让律师进入管理委员会以及将律所财务信息(通常仅向合伙人披露)向普通律师公开,这家律所不仅显示了对律师们的尊重,也教给了他们一些企业的基本信息。而且,由于这家律所采用“自由市场体系”,鼓励律师们自己接触合伙人找业务,合伙人也有动力与律师搞好关系。

“它促使我们的合伙人要成为容易合作的人,”Munger执行合伙人桑德拉•塞维利亚-琼斯说:“因为他们知道,要想为自己的案件或交易争取更多资源,他们需要成为别人眼中好的团队领导人。”

发放高额奖金的律所们,请注意了:律师们希望得到的不只是最丰厚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