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卤肉、炸鸡等熟食及部分散装食品,包装标签上往往找不到生产日期,而被包装日期所取代,且包装日期始终是顾客购买当天,食品”生日”让人看不懂。”这是记者近日走访一些超市看到得情况,食品标签存在的问题仍很严重。”民以食为天”,而食以安全为”天”。食品的安全不仅和质量有关系,也和生产日期有很大的关系。人们判定某一种食品过没过保质期、安不安全,一个简便易行的办法就是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现在,消费者的消费越来越理性了,很多顾客在购买商品时都会注意它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尤其是牛奶、蛋糕、熟食品和一些儿童食品。然而,一些商家却有意和消费者”躲猫猫”---有的只标明保质期,不注明生产日期;有的生产日期一栏写着”见商品包装”,可称重后的包装标签上,没有生产日期,只有包装日期、有效期等信息;有的用包装日期取代生产日期,且包装日期始终是顾客购买当天;一些不法商家甚至将一些过了期的食品,更改其标签重新包装,以达到减少损失,多多盈利的目的。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标签上应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因此,食品的包装上一定要清楚明白地标明生产日期,而生产日期与包装日期是不能等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