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体系形成

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批准发布国家标准约900项,公布了通过审查的2543项强制性地方标准。此前国家认监委和标准委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认证认可工作和标准化工作进入崭新阶段。

  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加大了国家标准制(修)订力度,全面部署了“十五”后三年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质检部门还查处和公开曝光了一批违法违规代理境外认证业务的机构。在推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同时,完成了国内认证机构认可、实验室认可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整合,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国家认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