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则

一、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认证证书:证明获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9000族标准和产品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证明文件。 标志:标明使用者的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的标识。标志同时包括认证标志、认可标志。

  二.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条件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可在对内、对外的各种宣传场合使用,以增加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但在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获准认证企业应将使用产品认证标志影印在产品上或其包装的明示位置报中心备案,并将企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具体情况定期向中心汇报。

  在对外宣传时,应准确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且必须完整使用,不得将其变形裁减;

  证书和标志不得使用在与认证范围无关的各类业务及各类宣传媒体上,进行误导宣传。同时,不得用于证书覆盖的认证范围以外的产品和运作场所。

  可在文件、标签、广告和有关宣传材料上影印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认证标志可采用单一色调图样复制,标志图样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字迹必须清楚。

  一经发现获证企业误用或有意错用标志时,CPQCC可采取适当措施要求其终止上述行为,并清除滥用标志造成的不良影响,必要时在媒体发布澄清申明。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换发:

  认证产品标准变更;

  使用新的商标名 ;

  认证证书持有者名称变更;

  部分产品型号规格受到撤销处理。

  CPQCC在接到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督结论通知时,对获证企业认证证书和标志做如下规定:

  监督结论为通过时,授证书填写说明,填写证书的年度确认栏目;

  监督结论为暂停时,向获证企业发出“督停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 的通知书,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收回;

  监督结论为撤销或注销时,向获证企业发出“暂停使用证书和标志”的通知书,收回证书和标志;

  认证企业的证书、标志被暂停、撤销、注销后,将在正式媒体上予以公布,并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