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论文是反映研究生学习的综合成果,也是检验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在职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的撰写、评阅、答辩等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
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选聘,由有关教研部提出遴选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正式聘任。
(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
1.本专业教授、副教授及有关部门中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2.学术精湛、治学严谨、科研成果丰富。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
4.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工作认真负责。
5.原则上应有指导研究生的经验。
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一般不超过8人。
(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
1.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应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地进行指导,并督促、检查学员按研究生处下发的时间安排表,进行论文写作,确集论文质量。
2.指导教师须定期进行指导,与研究生面对面指导次数不得少于4次。
3.指导研究生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确定论文题目,审查开题报告,审定写作提纲,并对论文提出详细修改意见。
4.每次指导须提出明确指导意见,并且指导意见必须由指导教师本人填写。
5.在认真审阅论文的基础上,对论文写出学术评语并提出能否参加答辩的意见。
二、毕业论文写作阶段及基本要求
撰写毕业论文需要广泛阅读文献、写出开题报告、开展社会调查、进行分析研究和文字整理等大量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初稿、定稿,经过评阅,最后参加答辩。现根据论文写作阶段提出具体要求。
(一)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撰写毕业论文必须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研究生须按照本人所学专业和课题研究方向,在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即书面提出撰写毕业论文的初步设想。内容包括:选题的方向、目的和依据;论文的指导思想、基本观点和总体构思;论文提出的创新见解及其理论和实践意义;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和计划安排。开题报告篇幅要求2000字左右,一般要求2周内完成,并要求按格式打印,按时上交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处。
(二)开展社会调查
开展广泛的社会调查研究,是写好毕业论文必不可少的重要准备工作。研究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深入到企业、农村等基层单位进行社会调查。开展社会调查前要事先写出调查提纲,明确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努力在社会调查中找到正确的答案,为写好毕业论文提供素材。社会调查时间一般为4周左右。
(三)撰写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撰写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须是所学专业的理论研究学术文章,不能以一般的理论宣传文章、调查报告、工作总结代替。要达到相当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水平,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广度。其基本的科学观点、结论和建议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一些问题上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3.立论正确,论据充分,结构严谨,文字流畅。文献资料准确,并注明出处和来源。
4.作者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严禁抄袭或由他人代写,一旦发现,取消论文评阅、答辩资格。
5.严格按照规定的写作进度,按期保质完成。论文撰写期间,研究生应经常对照论文撰写日程表,按进度及时完成各阶段的写作任务,按时上交论文。研究生应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每阶段都必须主动请导师进行指导,面对面接受导师指导的次数不得少于4次,并主动请导师按期在指导记录表上填写修改意见、学术评语与能否参加答辩的意见。
论文篇幅要求2万字以上。论文的内容摘要一般要求2000字左右。论文初稿完成时间一般为6周。
(四)论文定稿
关于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及其摘要编写格式的要求见《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管理手册》(P49—P54页)。
三、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规则
1.研究生毕业论文完成后,由研究生处会同有关教研部并征询导师组组长的意见,提出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选,报分管校长批准。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论文的评阅和答辩。
每个答辩委员会由不含论文指导教师的3名以上(含3名)委员组成。指定一名指导教师担任主席主持答辩会。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负责记录及现场的组织工作。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本专业资深、有组织答辩经验的正教授担任,答辩委员必须是本专业教授、副教授及有关部门中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2.论文答辩前一周,研究生处将毕业论文发给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评阅,对论文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成绩评定,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
学术评语的内容包括:论文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有无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论据是否充分、可靠;掌握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研究方法和技能水平如何,所得结果是否有新意;写作的逻辑性、技巧及其他优缺点,是否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2/3以上(含2/3)评阅人认为毕业论文达到合格以上,方可参加答辩。
3.答辩委员在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的同时,必须对每篇论文提出5个以上问题,其中检验能力和水平的基本理论及专业理论题不少于3个,检验论文真实性的问题不少于2个。所提问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不能让研究生科单复述论文内容。各答辩委员会必须在答辩前3天召开答辩委员会成员会议,研究确定准备对每位研究生答辩时提出的问题,并进行适当的答辩分工。同时按评阅成绩对所要答辩的所有论文排出质量优劣的顺序。
4.对已宣布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可随意变动,也不可随意变动已分配到各答辩组的毕业论文。在毕业论文答辩前不得泄露答辩委员和研究生编组名单,对答辩中准备提问的问题必须绝对保密,泄露者视同泄密考试试题处理。
5.毕业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规范,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杜绝人情分、照顾分。论文答辩的不合格率不低于5%。
6.每个答辩委员会评出的优秀答辩论文不超过本组毕业论文总数的15%,优秀等级的确定必须符合最低优秀分值。
7.每个在职研究生的答辩时间不少于40分钟。
四、毕业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和评分标准
(一)毕业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选题必须在本专业研究范围之内,非本专业论文不能参加答辩。毕业论文字数要求2万字以上,最少不低于18000字。少于18000字的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2.毕业论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并有指导教师推荐参加答辩的意见。超过规定上交时间,或论文指导记录表没有填写指导教师推荐参加答辩的意见,或评阅程序未获通过的,一律不得参加本年度答辩。
3.研究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如不按时参加答辩者,不论何种原因,一律取消当年的答辩资格,参加下一年度答辩,答辩费自理。
4.答辩委员会未通过的论文,仍由原指导教师指导,在一年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出参加答辩的申请,参加下年度答辩。重新答辩论文的评阅费、答辩费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5.答辩中应鼓励理论创新和学术争鸣,鼓励研究生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发表自己的见解,答辩委员不得以学术观点是否与自己相一致而决定取舍。如发生确因研究生与答辩委员学术观点不一致而未获通过的情况,研究生有权提出申诉,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给予仲裁。
(二)毕业论文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单项
评分
分值:90-100
分值:75-89
分值:60-74
分值:少于60
选题
(A)
选题起点高,创新性强,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高。
选题新,创新性较强,理论或应用价值较高。
选题符合研究方向,有理论或应用价值。
选题无创新性,无学术价值。
学术调研与文献资料
(B)
学术研究充分,对研究领域学术发展动态有深入了解。文献资料翔实、选取准确、客观,综合分析正确,运用恰当,并注明出处与来源。
学术研究比较充分,对研究课题的学术发展动态比较清楚;文献资料选取比较准确,运用比较恰当,并注明出处和来源。
在学术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研究内容;文献资料选取比较合理,能进行综合分析和运用。基本能注明出处和来源。
学术调研不充分,对研究领域的学术发展情况不清楚。文献资料选取不合理,综合分析和运用不当,没有注明出处和来源。
论文学术水平
(C)
立论正确、鲜明,研究重点突出、明确,概念界定准确,论据充分,论述深入,有较多新见解。
立论正确,研究重点明确,要领界定比较准,论据比较充分,论述比较深入,有新见解。
立论正确,研究重点比较明确,概念界定清楚。有自己的见解。
立论有明显错误,概念界定模糊。论据不足,无自己的见解。
写作与研究方法
(D)
论文层次清晰,逻辑性强,文字精炼准确,语言流畅;研究方法新颖、合理。
论文层次较清晰,逻辑性强,文字表达比精炼准确;研究方法合理。
论文层次基本清晰,文字表达通顺,研究方法比较合理。
论文层次基本清晰,逻辑性差,文字表达不通顺,研究方法手段运用不当。
答辩能力与知识结构
(E)
在规定的时间内,清楚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简要准确地回答问题,表达能力强;牢固地掌握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论文为本人独立完成,无抄袭他人文章或剽窃他人成果内容。
在规定的时间,较清楚地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能比较准确地回答问题,表达能力较强;掌握了本专业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论文为本人独立完成,无抄袭他人文章或剽窃他人成果内容。
在规定的时间内,能报告出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回答问题,基本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论文为本人独立完成,无抄袭他人文章或剽窃他人成果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报告出论文的主要内容,回答问题不准确,未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或论文有抄袭他人文章或剽窃他人成果内容。
得分
说明:1.得分计算公式=0.1×A+0.1×B+0.3×C+0.1×D+0.4×E
2.平均分计算公式、全体评审成员评分总和÷评审总人数。
3.各等次最低分值: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
五、毕业论文的答辩程序
1.主席宣布毕业论文答辩开始
2.答辩人简要介绍论文梗概(时间不超过10分钟)
(1)关于论文选题的考虑;
(2)论文论述、探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理论观点;
(3)论文创新性见解或新意;
(4)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3.答辩委员提问,答辩人答辩。答辩委员就论文的有关理论观点、专业基本知识、写作过程、调研情况等提出问题,考察论文是否本人所作,考察学员的应变能力和分析能力。
4.答辩人应准确地回答答辩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答辩时可携带同学术论文有关的书刊资料,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可当场翻阅、查证。
5.答辩委员会主席视答辩进展情况宣布临时休会,答辩人和旁听人员退席。答辩委员会单独举行会议。
6.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论文是否通过,答辩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含2/3)同意,论文方得通过。同时议定对该篇毕业论文学术水平和评价意见。论文审议结束后,宣布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答辩人宣布答辩是否通过,同时宣读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价意见。对不予通过的论文,要提出修改意见,答辩结束。
7.本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各答辩委员按照评分标准,给通过答辩的论文评分,并按不超过本答辩委员会已答辩论文总数15%的比较,从评定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论文中,根据分数高低产生优秀答辩论文。
8.论文答辩成绩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登录并签字,由答辩秘书交研究生处。
六、本《规定》颁发后,《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管理手册》(2019年8月试行本)中《关于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答辩的基本要求》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