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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发达的时代,我们要懂得创新,下面一起随第一范文网小编欣赏一下关于以创新为话题的作文范文吧!
关于以创新为话题的范文1:小议创新
这是个发人省思的故事:一个有着高超技艺的裁缝,因不懂得变通,而破坏了一件完美的作品。这是件多么可惜的事啊!然而,他现在的循规蹈矩,可能只是破坏意见完美的作品,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一位技艺高超的裁缝就这样被埋没了。而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因为他缺乏创新精神。
说过这样一句话:“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这可以说是中国近代发展的写照。
想想,原本位居世界强国之列的清政府在实行了“闭关锁国”的政策之后,中国就与世隔绝,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导致最后跟不上世界工业革命的发展脚步,遭到世界列强的侵略,瓜分中国。然而,新中国成立后,在邓小平同志提出“改革开放”的新政策后,中国的经济发展是蒸蒸日上。经济特区的建成,港澳收复所实施的“一国两制”还有北京申奥成功等各项傲人的成绩,无一不在向世人展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这一切都得归功于中国改革走了“创新”这条道路。
其实,在学习上也是需要创新精神的,人们常在思考问题时,因受到某些思维定势的影响,导致自己的思维被束缚住了。这都得归罪于他们不懂得创新。他们用固定的思维模式去思考问题,而不独辟蹊径,从而限制了思想的创新。事实证明,人们的思想都被束缚在已知的事物上,只有懂得用不同的方式去做事,才能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这就是创新。
其实,不管是治国,学习,做每一件事都是要有创新意识的。在现今科技,经济同样发达的世界竞争潮流中,那种不求创新的产业,是势必被挤出这个竞争潮流的。
所以说,不管在哪一方面,只有懂得创新的人才会获得成功!
关于以创新为话题的范文2:平凡创新
我已经长久没有见过流水账似的作文了。前几天,翻看小妹的作文本,隐约发现一丝没泯灭童真的痕迹,那也许是一些珍藏的“经典”。
“今天,我上街,跟妈妈一起,从东街荡到西街,又从”
“今天是个好日子,天空格外晴朗,我从床上爬起来,先刷牙、再洗脸、还叠好被子,好高兴呦!”
看了这些所谓的“作文”,不禁哑然失笑,但仔细想想,这流水账似的文字里,无不透露着一个小孩那天真烂漫的情趣。而我们不管怎样挖空心思,总找不到那种无暇的感觉。
再说如今的作文选,大家都打着创新的旗号,题材要创新、文笔要创新、个性要创新。渐渐地,平凡的一切被淘汰。殊不知,没有平凡这片绿叶来陪衬,创新这朵红花也不会红得那么灿烂。如果创新是一个灵魂的升华,那平凡就是一个灵魂的起步。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内容很平凡一只老骆驼在垂暮之年穿越了号称“死亡之谷”的沙漠,马和驴去请教,老骆驼的回答很简单,那就是认准目标,耐着性子,一步一步往前走,于是就到达了目的地。这回答让马和驴十分不满,因为它实在太简单、太平凡。可真是这平凡孕育了伟大。
世间平凡的人和事太多了,我有一个平凡的母亲,有一个平凡的父亲,有一个平凡的家,但无不洋溢着幸福的气息;我有一张平凡的床,平凡的枕头,但无时不让我感到舒适万分;我有一只平凡的笔,一个平凡的头脑,但无时不给我一种实实在在的生活启迪。
说真话,写真事,抒真情,让我们在平凡中感受真实,让我们在平凡当中感受创新。
关于以创新为话题的范文3:生于“守旧”死于“创新”
创新是国家发展与科技进步的不竭动力,创新也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致胜法宝。无数事实告诉我们,“生于创新、死于守旧”是条亘古不变的真理。因此,当今社会已经形成了呼唤创新、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可是,最近我们小区旁的“创新网吧”运用这条真理去“经营”自己的业务时,却栽了一个大大的跟头。我们所在的综合性学习小组对此作了仔细调查和用心思考,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希望能引起社会对此类现象的关注。
“创新网吧”原名“老网吧”,原来倒也遵纪守法,按时营业,公平交易,无奈在竞争激烈的市场面前,该店经营惨淡,入不敷出。该店老板决心改变现状,于是决定运用创新理念着手对原来的一切来一番彻底改造:简单装修后,将原用名“老网吧”更名为“创新网吧”,可谓“店名创新”;实行传销式会员制度,给介绍人提供奖励,可谓“拉客创新”;推出代包夜学生做作业及仿冒家长签名的举措,可谓“留客创新”。诸如此类的创新之举,的确令人耳目一新,但是它们违犯了法规条令,教唆了少年学生,自当为众人唾弃,留下恶名。
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直是我国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加强网吧的管理上,上级出台了许多明确的规定。比如,我市就规定网吧不准接纳未成年人,不准通宵营业,等等。这些法律法规,理应成为网吧经营业务、创新服务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创新网吧”只知道要创新,却不知在这些创新举措中,一次次地踩响了法规设下的“地雷”:吸引和容留少年学生,属于顾客对象违规;通宵开门营业,属于经营时间违规;代做作业,属于经营范围违规;等等。这样下去,虽然能为经营者多赚取一些银子,但是,肯定会毁掉一大批少年学生的未来,“制造”一大批痛苦家长。这样的创新,自然是法规严打的对象,结果只会是“炸”得创新者晕头转向,关门停业。试想,如果他们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大力推行创新举措,又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呢?
很明显,我们在这里说的“死于创新”,是针对那些创违法乱纪之“新”的行为而言的;我们在这里说的“死于守旧”,是针对那些遵规合法之“旧”而言的。在遵规合法的前提下创新,则生,则立,则兴;在违法乱纪的前提下“创新”,则亡,则废,则衰。文化经营部门如此,各行各业莫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