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奥组委的委托,就该单位编辑、翻译、排版、印刷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报名,在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后,依照随机原则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抽取3家(含3家)以上供应商,邀请其参加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北京奥组委编辑、翻译、排版、印刷服务
项目编号:BGPC-07506
招标内容及项目简介:
为适应奥运会筹办工作需要,北京奥组委拟确定1-3家定点服务企业作为长期服务商,服务期限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服务商将为北京奥组委提供文字编辑、翻译、图片扫描、制作(排版)、印刷等工作,服务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字、图片、菲林、打样及印刷品的最终版权归北京奥组委所有,服务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和复制。
编辑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中文文字编辑,包括审校;翻译主要工作内容为中译英、法、俄、西班牙、日、韩、阿拉伯语以及英译法;排版主要工作内容为上述出版物的排版和制作,奥组委将提供文件版式要求;印刷服务是将上述出版物付印并装订成册。
由于奥组委目前有印刷定点服务商,本项目将印刷纳入主要是为了考虑与编辑、翻译和排版工作的衔接,因此本项目并非单纯的印刷采购,对任何单纯参与印刷的服务商,奥组委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报名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有效年检)(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资质要求:
(1)投标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方应具备文字编辑、翻译、排版、印刷方面的服务经验并能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支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服务团队);
(3)企业(包括员工)必须在近五年中没有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危害社会、破坏环境、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报名资料送达要求:
(1)供应商应按上述报名资料的要求,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清晰整洁,在规定时限内递交至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编号及“在1月12日9:0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3)送达报名资料时,送达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5)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07年1月9日至2007年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07年1月12日9:00开始(北京时间)
(欢迎递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监督抽取过程)
项目联系人:何东青、王俭
联系电话:010-88488608、010-88488608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