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市场出现企稳回暖迹象,发生在房地产市场的经济违法犯罪也呈多发态势。为此,民警提醒,购买房屋时,一定不要被便宜房迷惑,做决定前最好对开发商或房主的相关证件进行必要查询,防止落入五类当前多发骗局。
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获悉,今年1-7月全市共立案侦查房地产领域诈骗案70余起,涉案金额3900余万元。骗局主要有五类:
一是以代购内部廉价房为诱饵吸引购房者。犯罪嫌疑人利用一些群众急于购房又想省钱的心理,冒充国家公职人员,以能代购单位内部廉价商品房为名骗取钱财。
二是将他人住房非法转卖。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相关证件等手段将不属于自己的房屋出售,骗取钱财后逃匿。
三是伪造房产证与他人签订购房协议或作抵押骗取借款。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伪造的房产证作抵押骗取借款,或者采用虚构身份、伪造证件等手段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骗取购房款后逃匿。
四是将已作抵押的房屋非法转卖。犯罪嫌疑人隐瞒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利用伪造的相关手续、文件,将房屋销售,骗取购房款。
五是一房多卖骗取购房款。一些不法房地产开发商或个人在出售房屋时,隐瞒房屋已出售的事实,采取一房多卖的方式骗取他人购房款。
民警提醒,市民在签订房屋买卖或租赁协议时,务必了解出售方的相关资质、查看其相关证件,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必要的查询。同时,务必保存好相关证据,发现受骗后应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