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满族传统文化的弘扬(一)

满族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五化”的深入发展,满族传统文化也在不断发生变迁。 通过多次实地调查,我们看到现在的满族传统文化在很多方面的表现都趋于模糊,甚至有消退、弱化的迹象,一些文化特质、风俗习惯诸如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确实已经基本不再具备其原有功能,从而退出了历史舞台。但这并不是说满族传统文化消失了。可以很肯定的说,满族传统文化没有消失,而是换了一种存在的形式。在“五化”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其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都呈现出了历史化、时代化的特点。并且,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满族传统文化也逐渐成为了地域性文化和资源性文化;所以说,满族传统文化的变迁是满族本身为了更好的适应新环境而做出了选择,这是满族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核心文化价值体系的有机结合,这种表现使满族传统文化更好的融入了中华大文化之中,这也应该是所有少数民族文化最终的归宿。
  当然,满族传统文化的发展之路任重道远,它的发展是民族研究和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重大战略任务之一,必须深刻认识到发展传承满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着力加以推进,使满族传统文化能更好、更长久的流传。而时代已经为我们指出了这条可行之路就,即可持续发展。
  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传统文化的特点和新时期对文化的要求,强调文化发展的科学、合理,有规划、有组织,体现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使传统文化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如何让满族传统文化更好的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通过可持续发展从而促进传统文化得到更好的继承和弘扬,我们要做的工作很多,这里作者仅提出几点建议。
  一
  满族传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要更新观念,深刻认识文化可持续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一直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的发展对于国家的发展,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上到政府机关,下至平民百姓,无一不对经济的发展格外重视。与此相对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对于文化建设的重视力度是很不够的,至少与对经济建设的重视和扶持相比是远远不及的。正是由于这种忽视,造成了很多地区或领域文化的贫瘠,造成了较高经济收入与极低文化素养之间的强烈复反差,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建设。事实上,文化虽然植根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它并不只是被动地适应经济基础,它还会反映、影响和作用于经济生活。经济活动离不开一定的文化环境,文化决定经济行为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进程。
  文化可持续发展正是基于文化对于经济建设的重要作用而提出的,可持续发展不仅包括经济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是社会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科技发展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作为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总和的文化则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民族地区的满族在生活条件、经济水平上是比较差的,因此各级各类政府对于这些贫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十分重视,在我们走访的满族聚居区中无论是自治县、满族乡还是村屯,都在向我们讲述他们是如何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但对于文化,他们就无从谈起。即使偶有将文化建设纳入规划的地区,也是只追求短期的,或者应付上级交办的差事,并没有一个长期的规划。文化工作的缺失,从而造成了项目的重复、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经济致富措施缺少竞争力等问题。民族地区不仅有物质资源,更有深厚的文化资源,这是民族地区建设的两大法宝,只重视一方面,必然会造成发展的不平衡,甚至很难发展。注重经济和文化共同的全面协调看持续,才能符合民族地区建设的需要。
  二
  继续坚持做好满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挖掘、整理工作。
  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也就是保护一个民族的根。因此,对于传统文化保护、挖掘、整理就应该是民族文化工作的基础,是文化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这项工作做不好,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还是成绩不俗的:国家将文化遗产分为15类,满族文化遗产涵盖14类,其中以古建筑和民俗为主。据统计,满族文化遗产中,省级以上149处,其中世界级文化遗产10处,我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8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9处,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51项。这些传统文化遗产遍及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并且主要聚集在北京、辽宁、吉林、河北等地,其中北京有47处、辽宁1处、吉林34处、河北27处。满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受到重视,被很好的保护起来。在满文古籍文档等方面,我国现存满文档案和图书千余种,以满族发祥地辽宁来说,在辽宁省图书馆和大连图书馆珍藏的满文古籍的数目就不少,其中国家级珍贵古籍名录有18部,省级珍贵古籍名录有25项。另外,近些年,辽宁挖掘、整理、出版的满族文化方面的书籍就很多,如《兴京旗人档案史料》、《辽宁省图书馆满文古籍图书综录》、《盛京皇宫和关外三陵档案》、《大清全书》,以及即将出版的满族珍贵文献——《满文老档》等等,另外,全国范围内收集、整理的满族家谱也是数量众多的。在民间文化的保护上,辽宁的新宾、本溪、宽甸等满族自治县都花费了很多精力搜集整理出版了满族民间故事集或者是满族民间歌谣集等,对于民间口头文学等是一种很好的保护。很多地方的政府部门或文艺团体根据民间故事和民间传统还编排了很多富有满族特色的歌舞等,传述着满族古老的历史。这些工作都是对满族文化的有效保护,通过这些方式,很多遗藏于民间的满族传统文化得以更好的保存下来,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去认识了解。
  虽然我们在满族文化保护方面的成绩显著,但若想要满族传统文化得以持续发展,这些还是不够的。面对日益复杂的文化土壤和社会环境,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必须以更大的努力和更科学的方法投入到对传统文化的保护里。在这里,笔者仅强调两点。
  1.加强对传统文化的立法保护。不仅仅是针对满族传统文化,对于所有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来说,这都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传统文化若想真正科学、持续的发展,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发展工作就必须有法可依。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而真正的法治社会其任何社会关系都需要一个准则,即法律。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涉及很多方面的复杂关系,如民族和民族之间,政府与民族之间等,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保证这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目前,中国的《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等都有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条款,不过更多的是侧重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国家级法律还在研究制定中,尚未出台。一些省份如宁夏、江苏、云南、贵州、福建和广西等则相继出台了民间文化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或保护条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在对传统民间文化的保护中涉及的问题最多,也最需要从法律层面予以支持。因此,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势在必行。而在国家立法之前,一些满族传统文化相对集中的省份如辽宁、北京、吉林、河北等是不是可以考虑仿效云南等先出台可行的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以加强对满族传统文化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