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借鉴了南非、美国、德国等几个煤炭工业较为发达国家在立法、监管监察、教育培训、技术支撑方面的先进安全管理经验。从体制机制、责任落实等环节系统剖析了导致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原因。最后,结合当前实际提出了通过完善法制机制、推广先进煤炭企业管理模式来逐步改善我国煤炭安全生产现状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煤矿;国外;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启示
0 引言
煤炭是我国一次能源的消费主体。作为基础产业,煤炭工业的发展在我国经济总体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众所周知,中国的煤炭产量全球第一,百万吨死亡率则远高于美国、南非、印度等国家。虽然我国也采取了各种措施,但事故多发的现状仍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威胁,直接影响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国外煤矿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摆在煤矿一切工作的首位。
1 国外煤矿先进安全生产经验
1.1健全完善的安全法制。
1.1.1 南非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煤矿事故也是频频发生,每年死亡人数都上千人,一次死亡上百人的重特大矿难有上百起。针对此严重局面,1987年南非组织专家对事故的性质、特点、原因进行分析和评估,首先加大煤矿安全立法,依法管理煤矿安全。南非没有非法采矿,若发现违法开采的由警署依法拘押,否则,追究警察局的渎职行为。目前,南非煤矿事故多发局面得到有效控制,死亡人数大幅下降,百万吨死亡率进入先进国家的水平。
1.1.2美国煤炭行业能有现在较高的安全生产水平也是从立法开始的。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由于生产技术和管理都比较落后,美国煤矿处于安全事故多发期。1910年,美国设立了矿业局,进行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研究。1913年成立劳工部,其主要职责之一是矿山安全生产管理。20世纪40年代初,美国政府颁布了第一部联邦煤矿安全法规,规定由内务部矿业局对煤矿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建议。1969年,联邦政府制定了新的美国历史上最严格、最全面的煤矿安全法规《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法》。从此,美国煤矿业生产走上事故低发率的阶段。1993-2000年的八年间,整个煤炭行业没有发生过一起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1]
1.2独立严格的监察机制。
1.2.1美国有着独立的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员与煤矿无任何隶属关系,他们必须具备煤矿和现场工程师的资格,每年到安全培训学院进行为期一周的学习进修。各地的联邦安全检查员,每两年均会对调轮换。只要煤矿发生一起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必须由联邦从外地调监察专员对事故进行调查,而当地的联邦及州政府安全监察员不得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保证了执法的严肃与公正。[2]
1.2.2为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切实执行,德国建立了严格的四个层次的执法监督机构,即州政府设立企业经济能源与交通部,州下设专职矿山与能源管理处,各区设安全监察部,另设煤矿行业协会。这些机构从不同角度对煤矿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和监察,共同协调处理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问题。这样,煤矿生产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都能被及时发现和消除。
1.3严格的上岗培训教育。
在德国,政府规定所有矿工都必须经过至少3年的矿业院校及矿山实际工作的培训。工作中,还要定期接受安全再培训。长期没有安全事故记录的员工还会获得增加工资的奖励。同样,美国法律均对采矿从业人员的培训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经营者在内的所有矿山人员都必须接受岗前培训,而且在工作期间每年也要接受再培训。
1.4先进适用的技术支撑。[3]
任何一个安全生产事故低发的国家都充分说明了专业化的技术支撑保障在控制重大灾害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德国、法国等均设有国家级的技术支撑机构,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为矿山企业提供安全方面的工程技术性帮助,负责矿山安全与健康领域的应用技术的开发和研究,为采矿中出现的问题寻找解决办法,提供新技术、新成果。
2 我国煤矿事故多发原因剖析
2.1体制不顺,监管监察存在漏洞。
虽然近几年国家对煤矿行业的监管监察力度在不断的加大,监察体制机制也在逐步完善,但不能否认仍然存在漏洞,给投机者留下可乘之机。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家、省以及地方的煤监局或行业管理部门的综合或专项监察例行公事,监管监察流于形式;二是地方监管单位与大型煤炭企业存在着一定的利害关系,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受到挑战;三是为了保证工作业绩,监管单位存在掩盖监管地域安全生产事故的现象;四是监察队伍职业道德欠佳,执法过程中腐败现象较为严重,降低了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的严肃性、强制性。
2.2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薄弱,直接导致重特大事故频发。一是安全投入不足。虽然近几年,通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手段,安全投入有大幅度增加,矿井生产条件有很大的改观,但仍有部分企业尤其是小煤矿不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欠账较多,严重影响安全生产。二是管理混乱,责任落实不到位。大多数煤矿管理机构不健全,各种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安全给生产让路,导致责任落实不下去,安全监管难度加大。三是煤矿技术人才匮乏。由于对人才强企重视不够,许多矿井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或非常少,加之相当一部分煤矿业主、煤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少、能力差,煤矿安全缺乏管理技术保障。四是从业人员培训走过场。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安全意识差、违章事故频繁,其根源就是全员培训力度不够,大多数培训都是走过场,疲于拿证,应付检查,给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4]。
2.3自然条件恶劣,技术更新滞后。
随着煤炭开采强度及深度的不断加大,水、火、煤尘、瓦斯、顶板冲击地压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的威胁愈加严重,生产过程中诸如低透气性煤尘瓦斯抽放、深部煤层冲击地压等很多技术难题得不及时有效的解决,事故发生征兆的预知性、可控性无法准确把握。
3 提高国内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启示
3.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制、机制体系
不断加大煤炭行业安全立法,逐步建立以《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为核心的矿山安全法律子体系[5]。在执法监察机制上要有创新,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腐败现象的发生。比如在组织执法监察时,从不同的地域抽调专业监察人员及纪检人员,对执法队伍及被监察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约束等。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及提高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
3.2总结煤矿企业先进成熟管理经验与模式,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在党中央与国务院的重视下,近几年煤炭行业的发展变化很大,主要表现在煤炭企业生产积极性较高、安全生产状况稳步改善、企业管理水平逐步精细、职工素质进一步提高,但不能忽视,仍有很多煤炭企业,尤其是中小煤矿生产组织管理粗放,重生产、轻安全,没有一套科学的管理模式来驾驭企业的运行,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亟需在煤炭行业全面推广适应性、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模式,强制企业重视并实践先进的精细管理,逐步实现从落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安全型管理转变,提高整个煤炭行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4 结论
国外煤矿的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告诉我们,要想彻底改变事故多发现状,必须从国家的立法、监管监察机制,企业的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安全文化培育等主体责任落实上获得突破与创新,方能不断夯实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实现我国煤炭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魏丹,龙熙华,宇亚卫.国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启示[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7(23):213-214.
[2]崔沪.国外煤矿安全管理对国内矿难的启示[J].煤矿现代化,2005,(2):32-33.
[3]何刚,张国枢.国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煤炭,2006,32(7):67-69.
[4]张有狮.浅析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J].现代企业文化,2009,(11):92.
[5]汪和理.进一步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J].煤炭企业管理,2002,(1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