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阐述了现行户籍制度的含义、内容和功能,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重点分析了其所带来的各种弊端,认为户籍制度的改革已刻不容缓。
关键词:二元户籍制度;和谐社会;弊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户籍管理体制经过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呼声越来越高,学术界和舆论界对二元户籍制度暴露出的问题和弊端普遍关注,甚至是激烈批评。中共十六大提出了21世纪前20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社会更加和谐”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1 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概况
1.1 基本含义和内容
所谓户籍制度,是指按户逐人记载公民基本身份信息、自然变动、迁移变动和身份变动等内容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户籍是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辞海》(1989年版),是个法定名称 。户口也是个法律概念,在《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的含义有六种解释,其中有两种家庭户和集体户是对我们现在常说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其中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户口与户籍没有本质的区别,人们常常把两者当作同等意义的词来使用。
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将户口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两类,这是户口分类的法律依据。户籍是居民的法律凭证。户籍从内容上来说是用来记录户口事项的,从形式上来说是由各种登记簿册构成的,从登记者来说一般由官方指定机构和人员来进行。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主要由户口登记制度、户口迁移制度、居民身份证制度三部分组成。
1.2 功能
中国户籍政策和世界各国通行的户籍政策一样,具有三种基本功能,即证明公民身份、提供人口资料、发现防范犯罪。它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而建立起来的,在巩固国家政权,保障国家对劳动力、消费品等实行计划分配,控制城镇人口过快增长,保障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和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曾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除这些手段以外,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还产生了一些附加功能并成为中国户籍制度的核心功能,使户籍已不单是那“一张纸”,背后还牵涉到与之相联系的众多利益。
2 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
2.1 不利于民主法治的实施
(1) 造成城乡居民在法律地位上的不平等。
我国现行《选举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 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这种“四分之一”代表分配的规定,说明 8 亿农民的被代表权只相当于 2 亿城镇人的被代表权。目前农村人口是城镇人口的近 2 倍, 但在行使选举权上, 却连城镇人口的 1/2 也达不到。这一选举制度没能体现出公民平等的法律地位,只是户籍制度下人为的划分。
(2)农民工基本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二元壁垒的松动,我国市场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出现了不被现行制度认可的具有双重身份的“亦工亦农”群体——城市农民工。他们虽身在都市,但缺乏城市主人翁地位,被不合理的制度排斥在城市政治生活之外,突出表现在其所遭受的一系列不平等待遇中,包括农民工的劳动就业权益、劳动保护权益无、社会保险权益等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