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利率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重要的市场风险,我国农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也必将面临日益严重的利率风险,对利率风险有效的管理将是农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紧迫的重要任务之一。而信贷资产作为农行的基本业务和盈利主体,其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农行的生存与发展。
关键词:农业银行 信贷资产 风险管理 利率
一、利率市场化给农行带来的风险及应对利率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措施
利率市场化的目标是形成以中央银行调控的基准利率为基础,以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的市场利率为主的利率体系。利率水平的预测和控制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虽然从每个金融机构的自身来看,它对自己的金融产品具有定价能力,也就是说它能确定本机构的筹资成本和贷款收益,但它的定价水平能否被市场所接受,则取决于能否与市场利率保持一致。因此,它的定价能力是受到限制的,必须考虑市场利率水平,与市场利率保持一致。
从国内金融市场的实际状况来看,结合西方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经验,我国农业银行要从四个方面着力,循序渐进地构建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从而加强利率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完善利率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一套完善的利率风险管理组织是实现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的基础。我国农业银行的机构设置还不够完善,不能完全同步市场改革进程,管理的力度滞后于风险的强度,内部职能分工不够明晰,日常工作管理重点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只是其市场风险管理中的一个方面,并未在银行日常经营和风险管理中充分考虑。以信贷管理部、资产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替代资产负债管理部,一些行以信贷风险管理作为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心。
此外,一些行计划财务部也在行使资产负债管理的职能,对银行资金来源和运用加以规划管理,但其管理目标是保证银行各项资产负债指标符合比例管理的标准,资金在全国各分支行的调配上满足流动性和盈利性的需要,很少考虑利率风险问题,关于利率预测更是一片空白。因此,建立利率风险管理必需的组织机构,发挥相关组织结构的实际作用,是农业银行加强利率风险管理的前提。
2、借鉴西方先进利率风险识别和管理技术,开发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规避利率风险。
3、提高对长、短期利率的预测能力。农业银行要想减少利率风险,必须通过各种方法缩小风险缺口。如果农业银行能正确预测利率走势,并保持相应的风险缺口。那么,不仅能回避利率风险,而且能获得更高的收益。笔者以为,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的长期走势,可以判断利率的长期走势。从中长期来看,目前人民币名义利率进入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水平,不排除未来有望走高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农业银行可适当考虑借长贷短的经营策略,保持适当的利率缺口,以实现中长期较高的收益。
4、完善农行内部控制机制。合理确定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是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加强市场风险管理的环节。
二、信贷风险的表现及成因
1、历史遗留因素。
在传统的产品经济时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阶段,企业自有资金过少,支撑企业运营的资金大部分由银行贷款铺垫,由于经济结构不合理,市场体系不健全,金融体制不完善,社会信用混乱,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都造成了银行不良贷款,且没有更多的转化渠道和分散途径,使银行信贷风险具有普遍性和难控性。农行承担了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成本,如供销系统企业贷款、农发行划转的贷款、国有农场和国有企业贷款等,现在都成为农行的沉重包袱。
2、政府干预因素。
政府部门为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或为了追求任期政绩,好大喜功,短期行为严重,片面追求产值数量、项目数量等,表面上看似乎非常支持企业发展,给银行造成一种假象,以为政府大力支持的项目绝对没有问题,甚至有的政府部门直接或间接、有形或无形地给银行施加压力,迫使银行发放贷款,导致贷款质量先天不足。
3、市场缺陷因素。
由于社会经济的随机性和偶然性引发市场经济诸多不确定性因素,银企借贷双方很难准确地预测经济发展前景,使得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加大。此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是决策的依据,银行信贷行为以项目要素来决策,而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完善,市场法制不健全,信贷项目要素的信息不充分必然带来信贷决策的盲目性,信贷决策所依据的信息的粗略、滞后和失真可能会和经济发展前景不一致、不协调而归于失败,从而扩大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性。
4、道德困境因素。
社会诚信的缺乏,企业以经济利益为驱动力竭力追逐利润最大化,个人尽力追求收入最大化,道德良知的约束力显得无力。企业想方设法通过挤占挪用、隐匿资金、拖耗时效、逃脱担保、故意拖欠、恶性侵吞、骗取贷款等形式直接向银行转嫁道德风险,或以破产废债、分立逃债、合资甩债、承包租赁不理债、转让出售不还债等形式间接向银行转嫁道德风险。另一方面,银行个别信贷人员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也有发放人情贷款,或者以贷谋私,有的甚至内外勾结骗取贷款,造成银行信贷资金损失。
5、管理失误因素。
个别信贷人员素质偏低,风险意识不强,加上内控机制不全,管理手段不力,监督不严,特别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不力,使银行成为信贷风险的承担者。如调查资料虚假不实,调查内容不完整,审查不严,抵押登记手续不规范,贷后检查不及时,流于形式,重要贷款档案保管失误,对企业风险预警不及时等等,都将导致企业到期偿还贷款能力降低,甚至债权悬空,造成银行损失。
6、法制缺陷因素。
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部分法规制度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等尚未出台,导致某些金融活动无章可循、市场秩序混乱;特别是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不尽合理或有效,如国家划拔地抵押登记有关司法解释,导致了银行、土地登记、房产登记三者间难于理顺,在企业间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等,这些问题给企业逃废债、金融舞弊、地方干预等留有空间,增大了银行信贷风险。
三、建立防范新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不良信贷资产
(一)完善信贷决策机制,确保新增贷款低风险。
完善信贷决策机制,讲求贷前调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能简单地按企业现成财务报表统计其资产、负债及相关财务分析数据,对应该剔除的如贬值商品、应收款中的呆帐、资产的高估等因素,要予以剔除后再统计,最好企业能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审计等社会中介机构审核认定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财务数据。
加强审查环节,明确审查经办人和审查主责任人各自职责,强化制约和激励机制;明确审查职能定位,在审查每笔贷款业务时,必须从客户最基础的数据入手对贷款的合规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进行综合审查,而不是对贷款材料简单的复核和复测;加强贷审会决策议事功能,明确贷审会参加人员资格认定,贷审会成员必须是最具评审能力的业务精英,而不能随便委托他人参加。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性贷款也要定期走访,了解其生产经营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信贷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