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商分局双向选择实施意见
为充分调动干部、协会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用人竞争机制,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分局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党政机关中层以下非领导职位推行双向选择的意见》、xx市工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进行中层以下非领导岗位和个私协(含分会)职工岗位“双向选择”。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精简、统一、廉洁、高效的要求,坚持以岗定员、择优聘用、优化组合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根据xx市工商局杭工商人xx第x号文件和分局现有人员情况进行岗位设置。具体岗位人员如下:
(一)局机关(含注册分局、经检大队)27人,其中:
1、办公室7人;
2、人事科(纪检监察室)2人;
3、法规科2人;
4、经济检查科(消费者保护科)、经济检查大队6人;
5、市场合同监管科2人;
6、商标广告监管科1人;
7、企业注册监管科6人;
8、工商信息管理办公室1人。
(二)工商所62人,其中:
1、xx工商所16人;
2、xx工商所14人;
3、xx工商所13人;
4、xx工商所7人;
5、xx工商所7人;
6、xx工商所5人
(三)xx市xx协会(含分会)9人,其中:
1、市xx协会办公室1人;
2、市xx协会xx分会2人;
3、市xx协会xx分会1人;
4、市xx协会xx分会1人;
5、市xx协会xx分会1人;
6、市xx协会xx分会1人;
7、市xx协会xx分会1人;
8、市xx协会xx分会1人;
三、对象范围及交流比例:全局中层以下公务员及工勤人员(不含xx年底前执行离岗退养的公务员、长期病假人员)和个民协(含分会)秘书,均参加本次“双向选择”;为保持工商所相对稳定,双向选择,单位之间干部轮岗交流的比例原则上掌握在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