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镇范围推行“导访制”工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面对我镇信访工作现状,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新《信访条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推行“导访制”工作模式,全力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信访条例》的规定与要求,为保障信访工作的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信访所引发的负面影响,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确保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当前农村信访工作的现状出发,总结农村信访工作的成功经验。通过各级上下联动,全程参与指导信访行为,给予必要的引导、疏导、帮助与协调。形成了源头上控访、依法导访、透明降访、服务减访、责任化访、综合治访的工作格局。
二、操作程序
导访制指基层党委政府主动参与到群众信访过程之中,发挥合理的引导、疏导、向导作用的工作制度。其目的在于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对一些不合理要求、不切实际的非份要求进行疏导;为群众提供合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案,并充当陪同上访群众代表前往有关部门、机构的向导。
(一)信息全面,渠道畅通。村(居)主职干部与驻村指导员时刻关注当地信访动态,开展全面的信息搜集、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制止包括“三访”行为在内的非法、无理上访。对有合理要求的,陪同上访群众走访镇人民政府调处服务中心,或为群众代为传递信件。在源头上切实维护信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序性。
(二)上下联动,互动沟通。调处服务中心时刻保持与基层村(居)干部、驻村指导员、农村群众的交流,充分掌握信访矛盾动态,通过各种方式直接与上访群众进行沟通,做好调查与解答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期取得上访群众的信任。
(三)分析调查、甄别疏导。合理接访过程中,调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必须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进行严格的甄别分析。对能通过行政途径、司法途径、调解途径等其它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及时予以疏导,给出解决建议与方案,鼓励群众通过合理途径解决存在问题,并在程序、方法上予以指导与说明,以期有效降低信访数量。对提出不合理、不现实要求的群众,耐心予以说服;对无理取闹者,予以警告;对屡教不改者,按《信访条例》规定处理。如实做好各类接访记录,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