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甲方: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局(盖章)
乙方(担保贷款单位盖章):
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武汉市青山区科技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促进乙方贷款项目的实施,降低乙方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对乙方承担的专项资金科技担保贷款项目进行贴息,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担保贷款项目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贷款执行期自___年___月至____年__月。
贷款项目完成时的总体目标及经济、技术、质量指标是:
1.总体目标:
在本贷款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新增投资____万元。
本贷款项目完成时,年生产能力达到:_______;承担单位资产规模达到_____万元;新增就业人数___人。
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经济指标:
在本贷款项目执行期内,实现累计销售收入____万元,累计净利润____万元,累计交税____万元,累计创汇____万美元。
3.技术指标:项目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
¨
¨
4.质量标准:
¨承担单位通过的质量认证体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在申报科技担保贷款的同时申报贴息。乙方在获得担保贷款期间,完成第二条的各项指标并按时还本付息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安排贷款贴息资金____万元。
第四条乙方应如实、按时按照规定格式,向甲方报送半年、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专项资金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不按要求使用贷款、不及时支付贷款利息,甲方有权撤消或中止合同。撤消或中止合同后,甲方在今后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申请。
第六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武汉市青山区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签约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乙方向甲方提交以下有效附件:《武汉市科技项目申报表》、《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借款借据及付息单据和还款凭证的复印件(持原件核实)。
甲方: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局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联系人:开户行:
电话:帐户名称:
帐号: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