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责任担保书

南京市公安局:

我系(单位)法人代表,本单位是从事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本人担保在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操作中,一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杜绝不安全隐患,避免事故、案件的发生。如违反规定,本单位和本人负责承担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并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依法处理。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法人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