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1 索引号:
(审计机关名称)
交付使用资产审计程序表
审计期间____
项目名称:
项目执行单位:
审 计 程 序
执行情况说明
工作底稿
索引号
1.取得或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检查:
(1)年初余额是否与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及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一致。
(2)年末余额是否与财务报表、总分类账,以及明细账的数额一致。
(3)记录上述核对中发现的差异,结合对具体明细项目的审查对这些差异进行调查分析。
2.对照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账,取得当年新增项目办理资产交付时的所有资料,包括:竣工报告、监理报告、验收报告、资产交接清单等,检查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交付条件,交付手续是否齐全、合规。
3.取得资产交接清单,检查:
(1)是否与原在建工程所反映资产构成相符。
(2)各项资产入账金额是否与相应在建工程决算数相符。
(3)是否与“在建工程”总账、明细账相符。
4.取得工程决算资料,对照“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明细账,检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计算的正确性:
(1)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及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2)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及各种特殊炉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3)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安装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成本,一般仅计算采购成本,不分摊“待摊投资”。
(4)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成本,一般按照取得或发生时的实际成本计算,不分摊待摊投资。
(5)役畜、基本家禽、林木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役畜、基本家禽、林木等的实际购置成本、饲养培育费用及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5.如果实行投资借款体制,检查是否在年初建新账时,冲转用投资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
6.检查交付使用资产在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说明中进行了恰当的分类和充分的揭示。
审计人员: 审计日期: 复核人员: 复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