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财务行为,提高证券公司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质量,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结合近年各项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中国证监会不断地对《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准则》进行修订。 本文来告诉你应该如何解读证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
一、证券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构成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公司报告期末及其前一个年度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该两年度的比较式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该年度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除提供合并会计报表之外,还应提供母公司已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及未予合并的特殊行业子公司的已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同时,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就是财务会计报表的附注,它包括所有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有助于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财务会计报表的重要信息,并应对比较式报表的两个日期或期间的数据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证券公司还应按照《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的要求计算净资本,并以净资本计算表的形式列示期初数和期末数。并对增减变动的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按照中国证监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执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如下格式编制客户资金情况表,并说明是否按规定完成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受托资金的存管、是否存在挪用问题,并对客户资金的安全性与否进行说明。
二、报表涉及的主要科目及其说明
由于报表所覆盖的科目较多,不便一一列举。在此,仅挑出证券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较为特殊的科目进行说明。
(一)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自营证券、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证券、存放证券交易所保证金、低值易耗品、代发行证券、代兑付证券款、待摊费用等。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清算备用金以及其他形式的货币资金。根据证监会2002年2月颁布的《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修订)》要求,资产负债表的“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项下分别增加两项:“经纪业务客户资金存款”、“受托管理客户资金存款”。公司及各证券营业部必须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全额存放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户和清算备付金账户,实行专(分)户存储、专(分)户管理。
自营证券是指证券公司为了获得证券买卖差价收入而买入的、能随时变现的且持有期间不准备超过1年或虽然不能随时变现但是其发行期或购入至到期日的剩余期限不满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基金和权证等经营性证券。自营证券按购买时实际支付的金额(买入时成交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计价,购买股票和债券的价格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但是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作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冲减自营证券的成本;出售自营证券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实际成本,出售自营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每年年度终了,对自营证券的成本与市价对照检查,若市价低于成本,其差额按总体计提自营证券跌价准备。
应收款项是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除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以外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按实际发生额记账。拆出基金是指因资金周转需要而在金融机构之间借出的资金头寸。应按实际拆出的金额入账。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含拆出资金,但不包括贷款的应收利息)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买入返售证券是指按规定进行证券回购业务而融出的资金;代发行证券是指接受委托代理发行的股票、债券等;代兑付债券是指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债券而实际支付或垫付的款项。以上流动资产均按实际兑付或承销合同规定的金额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