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责任


  一、财务报表审计目标

  1、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评价财务报表合法性的内容

  ①选择和运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并适合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

  ②管理层做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③财务报表反映的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④财务报表是否做出充分披露,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理解重大交易和事项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2)评价财务报表公允性的内容

  ①评价经管理层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一致;

  ②评价财务报表的列报、结构和内容是否合理;

  ③评价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

  2、财务报表审计的作用和局限性

  财务报表审计属于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第三方,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旨在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由于审计存在固有限制,审计工作不能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绝对保证。虽然财务报表使用者可以根据财务报表和审计意见对被审计单位未来生存能力或管理层的经营效率、经营效果做出某种判断,但审计意见本身并不是对被审计单位未来生存能力或管理层经营效率、经营效果提供的保证。

  3、审计目标的导向作用

  财务报表审计目标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发挥着导向作用,它界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范围,直接影响注册会计师计划和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如何发表审计意见。

  二、财务报表审计责任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不能相互混淆和替代。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1、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在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对编制财务报表承担责任,通过签署财务报表确认这一责任。

  管理层对编制财务报表的责任具体包括:

  1.选择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为了履行编制财务报表的职责,管理层通常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有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为履行这一职责,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通过签署审计报告确认其责任。

  3、两种责任不能相互取代

  财务报表审计不能减轻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财务报表中如果含有错报漏报,管理层和治理层应承担完全责任;如果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没有能够发现,也不能因为财务报表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这一事实而减轻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如果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由于注册会计师的问题而未发现,则表明注册会计师没有履行好审计责任。

  (二)财务报表审计的一般原则

  在审计过程中要遵守以下原则:

  (1)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2)遵守质量控制准则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在执行某项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同时遵守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审计质量控制程序。

  (3)遵守审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作为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审计服务质量的技术标准,对注册会计师在某一审计领域的责任、所需要达到的目标和核心要求、为达到这一目标所要实施的必要审计程序做出了明确规范。

  为了确保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遵守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有关质量控制准则要求而建立的适合于本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适合于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程序。

  (三)财务报表审计范围

  是指为了实现财务报表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和职业判断实施的恰当的审计程序的总和。恰当的审计程序是指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四)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1)职业怀疑态度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假设管理层是不诚信的,但是也不能假设管理层的诚信毫无疑问。职业怀疑态度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应将审计中发现的舞弊视为孤立发生的事项。

  (2)如果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不一致,可能表明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审计证据不可靠,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

  (3)如果管理层的某项声明与其他审计证据相矛盾,注册会计师应当调查这种情况。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应重新考虑管理层做出的其他声明的可靠性;

  (4)如果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异常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做出进一步调查。例如,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使其认为文件记录可能是伪造的或文件记录中的某些条款已发生变动,则应当做出进一步调查,包括直接向第三方询证,或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以评价文件记录的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