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灭火系统。消防工程是电气安装工程与管道安装工程的结合。
1.消防系统工作原理与构成
(1)工作过程: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灭火系统,是对建筑物内火灾进行监测、控制、报警、扑救的系统。这一系统的基本工作过程是:当建筑物内某一现场着火或已构成起火危险时,各种对光、温、烟、红外线等反应灵敏的火灾探测器,便把现场检测到的实际状态信息,温度、火光等,以电气或开关信号形式送到报警器。报警器将这些信息与现场正常状态信息进行比较,若确认已起火或即将起火,则输出两路信号:一路指令声光显示器动作,发出音响报警,显示火灾现场地址(楼层、房间) ,记录时间,通知火灾广播机工作,火灾专用电话开通向消防队报警等;另一路则指令设于现场的执行器(继电器,接触器、电磁阀等) ,开启各种消防设备,喷淋水、喷射灭火剂、启动排烟机、关闭隔火门等。为了防止系统失灵和失控。在各现场附近还设有手动开关,用来报警和启动消防设施。
(2) 主要类型: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灭火系统有以下两种形式:
1)自动报警、人工灭火:当发生火灾时,火灾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消防人员根据火灾发生的情况,采取人工直接灭火或人工操作固定式灭火设备灭火等措施。
2) 自动报警、联动灭火:发生火灾时,火灾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开动火警广播,组织人员疏散,报警联动信号驱动自动灭火控制柜工作:封闭火灾区域,自动喷洒水或灭火剂灭火。
(3) 基本结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联动灭火系统的结构如图所示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I)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通报火灾发生的全套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触发装置、火灾信号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及电源等四部分组成,如图所示。
触发装置是自动或手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手动报警按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