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维护工作不规范

一、运行维护工作流于形式

有些单位对蓄电池的运行维护工作,只停留在测量和记录蓄电池的电压和电解液的比重,从未进行过均衡充电与核对性放电。对记录下来的电压和电解液的比重中,不合格的也很少进行处理。一般只是用充电装置调整直流母线电压保持在规定的范围。致使落后电池长期得不到修复。

有一个安装两台600MW全进口发电机组的现代化发电厂,已投运5年。在对其蓄电池的检查中,发现有不少落后的单体电池,原来是这个厂5年来从未对蓄电池进行过一次均衡充电。查阅原文的制造厂说明书,发现在附录中不仅明确要求每隔1~2年应进行一次均衡充电,而且还对均衡充电操作有比较详细的说明。类似情况在其他单位也有。问题在于有关领导和专职技术人员没有认真查阅制造厂说明书。

另一个装有3台全进口的660MW发电机组的发电厂,由于维护不当,运行不到5年,即有5组蓄电池因失效而全部报废。

二、运行维护工作无章可行

(1)许多单位没有编订符合实际的直流系统运行规程。1962年原水利电力部曾颁发过一本《蓄电池运行规程》,但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废掉了。有的单位虽然组织有关人员编订了蓄电池运行规程,由于没有可遵循的范本,又缺乏足够的参考资料,所编订出来的规程,不仅内容残缺不全,而且有些规定是错误的。有的单位甚至没有直流系统运行规程。所以,蓄电池的运行维护工作,基本上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有的单位自蓄电池投运以来,十几年从未进行过一次均衡充电和核对性放电,以致单体电池的电解液比重和电压已降低到超过极限,实际上已起不到蓄电池的作用。

(2)对运行人员和蓄电池维护人员缺乏必要的技术培训。大多数这方面的人员,对蓄电池的特性、运行参数与要求,不仅心中无数,而且缺乏必要的知识。考问运行值长、变电所所长、主值班员与蓄电池维护人员有关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浮充电压、浮充电电流等问题,很少有人能作出正确的回答。有的值班员甚至找不到直流盘上的浮充电流表。由于对充电方法不了解,有个变电所用恒流充电法对铅酸蓄电池充电,连续78h不作任何调整。以致在充电终了时,有76%的单体蓄电池的电压高达2.6V以上,最高的达2.65V,大部分电池因严重过充电而损坏了。

(3)蓄电池运行记录不起作用。一般在发电厂的电气值班室,都有一本蓄电池运行记录簿。要求电气值班人员测量并记录每个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和铅酸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做到每天分批轮流测量一部分电池一次,每月全部测量所有电池一次。一年下来,记录了数以千计的数据。但这些记录却无人查阅和分霄,因此不发挥作用。在安全性评价中,通过查阅和分析这些记录,发现不少问题:

1)从比较真实的记录中发现有许多落后电池,有的已经失效,严重到报废程度。

2)有些记录由于检测人员读表不认真或表计指示不准确,所记录的数据与实际对照误差较大,不能反映真实情况。

3)有些记录是记录人员在值班室伪造的,与实际完全不符。其中一个变电所,这种不合格的单体电池数已达70%。

三、仪器、用具和备品配件残缺不全

(1)在铅酸蓄电池室的套间中缺少维修用具。一般蓄电池室都有一个套间,套间内应有自来水、下水道和水池,并存放硫酸、蒸馏水、配件及调制电解液的专用工具等。许多单位的这个套间却是空的,什么都没有。有的甚至连自来水也断了水源。

(2)检测用的比重计、电压表,长期没进行过检验。运行人员对充电装置的稳压、稳流功能、精度和纹波系数是否满足要求,心中无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单位在控制盘上用来测量浮充电流的电流表,量程都很大,有的电流表最大量程为全300A。实际上,蓄电池的浮充电电流很小,一般约为0

.3A左右,用这么大的电流表去测量那么小的电流,根本无法测出实际的电流值。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值班运行人员监视调整浮充电流,根本不可能。这也是许多蓄电池组由于长期充电不足,甚至长期放电而损坏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发电厂甚至没有装设浮充电流表。

四、直流系统的管理问题

(1)没有明确规定直流系统的运行方式。如直流母线如何分段、各段接带哪些负荷、段间是否可以连接或切换等都不明确,值班运行人员大都不清楚。

(2)直流系统馈线熔断器和自动空气开关无整定方案。熔断器上下级不配合、熔断器与自动空气开关不配合。有的单位虽然能拿出一张设计部门提供的直流系统图,但与实际不符,特别是所配置的熔断器却与图纸不符。如图纸规定熔件为25A,实际装的是60A。有的干线要求配置100A的熔件,实际装的是60A等。因熔断器无选择地熔断造成的事故扩大时有发生。如某110kV变电所在一次10kV线路故障时,正好直流系统发生两点接地,控制熔断器未熔断,越级到上一级的直流母线上的熔断器熔断,造成直流电源中断,致使断路器爆炸,并波及相邻的两侧开关柜与继电保护和二次电缆着火。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l)建立和健全直流系统(包括蓄电池)现场运行规程。尚未建立的单位应参照国家经贸委颁发的《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规程》(DL/T 724-2000),结合制造厂说明书与现场经验,编制本单位的现场直流系统运行规程。已建立该规程的,建议参照上述部颁规程进行一次必要的修编。

(2)对运行人员和蓄电池维护人员,按三熟三能要求,进行一次有关蓄电池与直流系统的技术培训。新担任电气运行和蓄电池维护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这方面的培训考试合格。

(3)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应以浮充电方式运行。对铅酸蓄电池组,浮充电压值一般控制为(2.15~2.17)V´N(N为电池个数);GFD蓄电池组可控制到2.23V´N;浮充电电流的大小,应按制造厂说明书规定的数据调整。

对高倍率钢镍蓄电池组直取(1.36~1.39)V´N;中倍率镉镍蓄电池组宜取(1.42~1.45)V´N,浮充电电流值宜取(2~5)mAXAh。

为了保证浮充电方式正常运行,运行人员每天应检查充电装置的三相交流输入电压是否平衡或缺相,运行噪声有无异常,各保护信号是否正常,交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出电压和电流等各表计显示是否正确,正极与负极分别对地的绝缘状态是否良好等。

(4)按规定进行均衡充电。均衡充电是为了防止蓄电池在长期浮充电运行中,个别蓄电池落后,电解液比重下降、电压偏低,而采取的恢复措施。通过均衡充电,还可以使蓄电池消除硫化,恢复到良好的运行状态。均衡充电一般在落后电池较多时进行,有的制造厂规定半年一次,有的规定一年一次。按照(DL/T 724-2000)规程规定,均衡充电的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