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一整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顺利推行,对电力生产事故的预防,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就目前而言,如何从不安全因素的管理入手,抓隐患控制,最终实现事故预防, 仍是摆在我们面前急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
众所周知,在电力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安全因素。正是这些不安全因素的日积 月累,才为电力生产埋下了诸多事故隐患。如果对这些事故隐患,不能做到有效控制,则事 故的预防,必然成为一句空话。有效控制事故隐患的关键,是对不安全因素的全面管理。确 切地说,就是在电力生产领域,对人的行为、物的状态、环境的状况,实施全过程、全方位 的安全管理,对各类不安全因素所构成的事故隐患,创造可控条件,确保在控状态,从而实 现对事故的超前预防。
当然,隐患的可控、在控,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困难。但是,只要进一步完善当前发电 企业隐患控制管理体系,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坚持考虑问题全面周密,重点环节设卡把关, 纵向沿线贯穿并实现封闭管理,横向全面铺开、不留管理死角,则确保隐患的可控、在控, 实现事故的超前预防(非可预见性外力破坏者除外),还是可以做到的。
如何完善当前的发电企业隐患控制管理体系,笔者认为关键是健全隐患控制保证、监督 两个体系,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从以下3个方面,对各类不安全因素,实施全面管理,尽 量防止隐患的形成,确保控制隐患的发展,及时安排隐患的消除,最终实现事故预防。
1 全面管理人的不安全行为,确保人为隐患的可控、在控
任何生产过程,都是靠人使用设备,借助环境来完成的。与人相比,设备、设施、系统, 只不过是生产工具。因此,如何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人为隐患 的可控、在控,是电力生产事故预防的关键。
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源于人的安全素质。而人的安全素质主要包括:生理素质、心理 素质和技术素质。具体是指: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有妨碍工作和不适于从事电力生产作业的 病症;安全生产理论水平的高低;安全生产意识强弱;安全及专业技术技能水平的高低等等。 因此,只要对发电企业职员,从入厂开始,由安全资质档案审查、医院体检复检、入厂安全 教育、岗前技术培训、在岗日常管理、岗位变动升迁等全过程一条龙抓起。并通过一系列规 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对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设卡把关。做到资质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不通 过厂级安全教育不能进现场;不通过车间安全教育不能下班组;不通过班组安全教育,不能参加岗前技术培训;培训后,不持证不能上岗;重要运行操作和检修作业,无人监护不能开 工;安全生产出现责任事故,表彰奖励与岗位调升一票否决等。再加上领导检查仔细,思想 工作跟上,监督工作到位,则对企业职员的不安全行为,必能造就可控条件。如果在电力生 产领域的任何地点、任何时刻,对任何人,均能按以上程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 理,则对人为隐患实现可控、在控,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2 全面管理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确保设备隐患的可控、在控
在电力生产各类事故中,属设备原因所引发的事故,占相当高的比例。如何对设备的不 安全状态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对设备隐患做到可控、在控,同样十分重要。
对电力生产设备状态,实施全面管理,应从设计审查开始,由图纸审查、设备选型、质 量监造(主机、主要辅机和其它主要设备)、入库管理、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设 备试运、移交试生产、日常维护、设备消缺、计划检修、冷热备用、正常运行、临故抢修, 直到停役报废,突出重点,贯穿一线,全过程一抓到底。对此间的重要环节,如:设计审签、 选型拍板、合同签定、制造工序质检、入库质量验收、施工与安装合同签定、施工与安装工 序质检、调试质量验收、试运质量验收、移交试生产验收、质量追溯、设备异常运行、缺陷 管理、检修工序质检、检修设备验收、临故修质检、设备停役审批等,通过制定并执行一系 列规章制度,设卡把关,使产品制造质量不合格者,不能入库;任何一道工序不合格者,不 能继续下一道工序;零部件质量不合格者不能安装;安装质量不合格者,不能验收;调试质 量不合格者,不能试运;试运质量不合格者,不能交接;检修质量不合格者,不能启动(或 备用);设备存在隐患,不能运行;设备该停役报废,则必须停役报废。假若在电力生产领 域的任何地点、任何时刻,对任何设备,均能按以上程序,实施管理,则必能确保设备隐患 可控、在控,设备事故自然可超前预防。
3 全面管理环境的不安全状况,确保环境隐患的可控、在控
企业的生产环境,是指对企业生产活 动,能够产生影响的一切外部因素。为便于分析研究,把以整个企业为主体的一切外部影响 因素,称为外部环境。把企业内部那些路线长、范围广、影响面较大,如:厂内交通、厂房建筑设施、生产巡回检查路线等,称为整体环境。而把以某人、某设备、某项运行操作、某 项检修作业或某项工程施工为主体的外部影响因素,称为局部环境。
由生产环境的不安全状况所形成的事故隐患,称为环境隐患。环境隐患,自然分为外部 环境隐患、整体环境隐患和局部环境隐患3类。
3.1 外部环境隐患控制管理
外部环境隐患,主要由企业外部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构成。其中,社 会环境因素,主要指外部社会人员,对电力生产无意和故意的破坏行为。而自然环境因素, 主要指企业所在地的地理及气候因素,特别那些对电力生产有破坏作用的自然因素。如地震、 泥石流、塌方、洪涝、海潮、风雪雷电、霜雾冰雹、电气污闪、设备腐蚀,以及环境污染等。 由于在当前条件下,对外部环境诸多因素的变化,还难以预见,所以对外部环境隐患的控制, 还相当困难。但是,只要明确落实外部环境的管理、监督与整改责任,提前进行事故预想, 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反事故预措,随时保持与当地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坚持巡回检查与整 改督促,及时预报自然险情,则对外部环境隐患实现相对有效的可控、在控,争取对事故提前预防,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还是可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