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步》中的瑕疵

安徽省当涂县第二中学汪茂吾邮编243100

莫怀戚先生的《散步》入选于人教社初语第一册第一课(《散文两篇》中的第二篇)。笔者在带领学生解读此文时,一致发现文中有一处用词欠妥。

为了准确地解析,请看该文倒数第二段: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细心体会,不难发现上文中“我想拆散一家人”中的“拆散”一词欠妥。《现代汉语词典》对“拆散”解释为“使家庭、集体等分散”,并举了“拆散婚姻”和“拆散联盟”为例。可见就词义的感情色彩而言,这是一个贬义词。而文中作者的本意显然是为了照顾年迈的母亲,想把一家人暂时分成两路走而“各得其所”。这种尊老爱幼的想法不用说是褒义的,而“拆散”一词用在此则违背了语境的要求,显得极不相称,如改成中性词“分开”就避免了这种尴尬。

据此,笔者以为把“我想拆散一家人”改成“我想分开一家人”,就比较符合语境,且更能体现“我”的这种想法的本意。以上系笔者一家之言,不妥之处愿与作者商榷。

本文已发表于《语文教学之友》03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