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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自纠活动总结

时间:2021-11-30 20:16:21 校园活动总结

我校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8号)精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省教育厅颁发《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办学行为规范年活动的通知》(闽教基〔〕33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于XX年5月14日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会议,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方面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二、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到校时间不早于8点,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上午为早8:40-11:25至下午14:20-16:20(含课间休息时间、两课两操时间)。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同时,我们向家长宣传: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3、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均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以前个别教师作业量略多的现象已杜绝。

4、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我校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

三、规范教师行为方面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要求进行教学活动。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个别教师不用普通话的现象已得到了整改。

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从目前情况来看,无有偿补课行为,无教师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现象。

四、规范办校办班行为方面

学校没有办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

五、规范收费、教材管理方面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除教育、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外,没有收取其它费用。

2、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同时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3、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六、规范学校安全方面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和文件,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同时制定了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广大师生校园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