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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站建设合同范本

时间:2021-11-30 17:11:50 建设工程合同

网站建设合同书

编号:

甲方:法人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乙方:x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地址: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网站设计、制作项目名称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设计和制作。

网站设计、制作项目名称:;

乙方负责网站的设计、制作,并参考甲方的意见和建议。网站内容由甲乙双方确定如下:

第二条资料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供网站设计、制作时制作网页所需的文字、图片及电子文件等资料,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未得到回复的,有权停止工作,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交付的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资料后日内,完成网站的设计、制作。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全部价款后的3日内,以纸介、磁盘或cd-rom方式将工作成果交付给甲方或者上传至甲方指定网络服务器上。

如甲方变更设计要求,乙方有权延长交付时间。

第四条验收期限及标准

1、甲方在收到工作成果后,应在3日内完成对工作成果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甲方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应满足如下标准:

(1)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2)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3)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第五条价款

网站设计、制作的价款总计:人民币元,其中:

1、域名注册费:100元(期限1年,域名为:);

2、主机(服务器)费用:元;(期限1年,具体内容:虚拟主机);

3、其它费用:

(1)如甲方提供的资料需乙方录入,乙方按照4元/千字收取费用。

(2)网站制作完成后,若甲方需大幅度改动整体风格等,乙方向甲方加收网站设计、制作总价款的30%。(3)乙方在网站上为甲方免费添加总共不超过30个(条)的产品和新闻;超过部分,乙方按照10元/个(条)收费。

第六条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的50%,即元;验收之后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余款,即元。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使用网站,其中包括乙方免费赠送的产品或服务;该产品或服务不予以抵价,但如甲方不使用该产品或服务,视为自动放弃。

2、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网站(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中的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对该等程序、文件源码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网站及其程序、源码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网站。

3、甲方委派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为,如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在使用网站时,应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

5、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网站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制作的网站中包含有关色情、宗教、人种歧视、政治敏感问题等内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退还已收费用。

7、如甲方利用网站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

8、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网站建设工作。

2、在履行合同时,乙方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3、如有需要,乙方可将网站建设相关事项委托第三方进行,但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4、乙方有权在网站上标注乙方的名称,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更改;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7、网站完成后,乙方应将网站的所有资料(网页、程序、数据结构、数据)及时交付给甲方。

8、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对网站进行修改,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制作费。

9、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10、乙方在网站建成以后给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任何一方在合同的签订或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4、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交付网站设计、制作总价款的5%,即人民币元(rmb);

2、甲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除向乙方补交余款外,应每日按网站设计、制作总价款的5%,即人民币元(rmb)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需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行,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助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臵网站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5、如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6、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

9、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