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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广西日报》载,江西女子梁小梅小学未读完便进入大学学习,大学毕业后为打下扎实基础,竟愿意付出近10年光阴,回头再从初中重读。
读完这则新闻,笔者不能不佩服梁小梅对知识的执著,然而,却也认为她读完大学后再耗费6年的时间“回炉”读初一这一行为相当地不明智。为什么这样说呢?且听在下慢慢道来。
其一,梁小梅对于知识或学习的理解有误。知识并非意味着印在课本上的铅字,学习也并不等于走进课堂去读书。知识其实是人与自我及人与世界的关系的建构,永远处于动态生成的状态之中,而学习其实就是通过人与自我及人与世界的交流与对话而进行知识建构的过程,因此,知识无处不在,学习亦无处不在,学习的要义并不在对确定性的寻求当中,而在于向一切可能性或不确定性敞开。学校教育只是人的自我教育生涯中非常有限的一个部分,梁小梅完全可以通过自学来补偿自身知识上存在的不足之处,又何必将自身局限于当前中国的那种与实践严重脱节的狭隘而无用的学校教育之中呢?
其二,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人生苦短,就当初决定重读初中的26岁的梁小梅而言,姑且假定她能达到90岁的高寿,6年的时间也相当于她余生的十分之一。若是十一二岁的儿童,受其思维发展阶段的限制,须循序渐进地完成自己中学时期的教育,但26岁的梁小梅却完全没必要按部就班地花6年时间走过这一阶段,因为只要他或她愿意付出一定的努力,一个成人完全能够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内自学完成这6年的所有学习内容,剩下5年的生命岂不是虚度了么?何况,对于特定的工作实践及人本身来说,并非所有这些所谓的“知识”都是必要的。由于时间是人最宝贵的资源,因此梁小梅的这一决策是一桩高投入低产出的买卖,非常地不划算。
其三,学习的意义何在?这是梁小梅必须进行理性反思的一个问题。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不得不首先扣问自己,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笔者以为,在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上,一切崇高的宏大叙事都是骗人的玩意儿,人最高贵的且天经地义的追求在于促进自身的快乐和幸福并使之最大化,当然,这一追求必须建立在尊重和不损害别人追求快乐和幸福的权利的基础上。在此意义上,为学习而学习是不可取的,学习只是人追求快乐和幸福的手段之一,如果因为学习的缘故而抛弃人生其他可以带来快乐和幸福的方方面面,无异于舍本逐末,其结果也必定是得不偿失。
当然,我们尊重梁小梅选择自己的生活及生存方式的权利,可这种选择却也不能不说是不值得效法的,读者诸君以为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