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为什么不吃猪肉

时间:2020-12-28 11:08:22 话题作文范文

篇一:《回民为何不吃猪肉》

回民为何不吃猪肉

首先强调一下:猪没有救过回族的祖先,更不是回族的祖先。在《古兰经》第六章一四五节中提到“血、猪肉、自死的、以及未以真主之名宰杀的,不可食”。“你们可以吃真主所赐给你们的佳美食品,当感谢真主,如果你们只敬拜真主,那么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流血、猪肉,以及诵真主以外的名义宰的”

伊斯兰饮食规定以佳美为原则,所谓“佳美”除一般通常理解的色、形、味、营养滋补外,更主要的是指该食物的“洁净与性格”穆斯林是讲卫生与卫性的,正可谓“食以养性”,凡食草类动物其性善,其食洁,如牛、羊驼等。而齿尖、獠牙的食肉类动物或食腐尸,腐食之动物其性贪、恶,其食污,如猪、蛇、驴、狗,都不能吃猪肉只不过是他禁食物种的一种。回民能吃的肉只能是食草动物(兔子),具有反雏现象的动物(牛羊驼鹿)海鲜鱼虾,鸟类等。由于汉人以猪肉为主,所以大部分汉族人就以为回族不吃的只是猪肉,其实完全是误解。事实上,不吃猪肉并不是穆斯林的专利,也不是《古兰经》首倡禁止。上溯五千年,综观各宗教文化,人类为何普遍厌恶猪,禁猪呢?

一、貌丑,怪异,性贪婪,愚笨。世界各名族语言在形容人貌丑、懒散、愚笨等方面都会用猪来形容。二、喜污秽,其生活区域肮脏不堪,其食用的食物而是污秽的,难与食草类动物相比。三、性恶无比,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猪一旦饿极连所生的猪仔也照食不误。一般动物,即便是小鸟也会与饲养它的人建立某种感情,义犬救主等动物助人的故事广为人知,但猪却有时连饲养它的人的婴儿也有拱死吃掉

的现象,其性较较之虎狼有过之而无不及。四、交配,幼猪一旦到发情期有的会同生养它的母(公)猪交配,繁衍后代无上下,尊幼之分,在一般动物中也是鲜有此事的。还有猪脖子上只有一根筋,即不能看到天,也不能回头,穆斯林是讲究回心转意的,而猪的这一特性与穆斯林的这一生活习性是背道而驰的,这也是穆斯林不吃猪肉的一个原因。另外,猪肉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中医就知道,生病的时候医生会说回去炖点牛肉羊肉补一补。你见过医生让你吃猪肉补得吗?猪肉是败肉类,身体不好吃了能把人吃死的。还有,中国的职业球员,外国教练对他们的第一条要求就是不吃猪肉,第二条就是不抽烟。可见猪肉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的!

篇二:《回族为什么不吃猪肉》

回族为什么不吃猪肉及其他饮食禁忌

回族人在饮食方面有本民族的特色的禁忌。主要是禁食一些食物。如奇形怪状、污秽不洁、性情凶恶、行为怪异的飞禽、猛兽及鱼类,都属于禁食范围。大致分类

禽类:吃谷物、有嗉子、似鸡嘴的可以吃。如鸡、鸭、鹅、鹌鹑、鸽、麻雀、大雁等。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骛、秃鹫、乌鸦、喜鹊、啄木鸟等。

兽类:反刍(倒嚼)、有四蹄、蹄分两半、性情驯善的可食。如牛、羊、骆驼、鹿等。反之则不可以,如猪、狗、猫、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狗及猴、熊、象等。

鱼类:腹下有鳍,身上有鳞,脊上有刺,有头尾的,如鲤鱼、鲢鱼、鲫鱼、草鱼、黄花鱼、带鱼等可以食用。不能食用的有鲸鱼、鲨鱼、青蛙、乌龟、海豚、海豹、海狗、海狮等,还有“象鱼不是鱼、叫鱼不是鱼”的也在禁忌之列,如泥鳅,甲鱼等。

另外,不少回族人还有不食用家兔(野兔则可以)的传统。据说是因为家兔从怀孕到产崽的周期为一个月,而且母家兔在正常的气候下,每个月都可以来月经并进行繁殖,也就是说家兔可以每年繁殖十多胎。

可食动物牛羊等身上的内外生殖器、睾丸、血液、鼻须、耳朵、胰子(淋巴结)、脑、膀胱等部位不可食用。因为这些部位和物质往往是各种病菌高发滋生地,藏污纳垢的所在。所以卖牛羊肉的回族人需把牛肉、羊肉收拾干净,规置利索。肉棘、胰子、污血管、淤血块、散脏毛等各种污物,都应该给去掉,特别是绞馅尤其要洗净弄清洁。

除鱼类之外的动物须诵真主之名屠宰(回族说“宰”,忌说“杀”),自死的动物不可食用。

回族饮食禁忌来由

人们往往把回族的饮食习俗说简单的说成是受伊斯兰教影响,甚至等同于穆斯林(伊斯兰教徒)的饮食戒律,事实上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如伊斯兰教教义中并未提到可食禽类有嗉子;兽类要倒嚼;鱼类要有鳍鳞等等。伊斯兰教的《古兰经》规定海里的动物都可以食用,但回族人却对可食水产的种类却有着明确的要求。搞清楚这个问题要从回族的族源和形成说起,早在隋唐时代,很多回族先民就已来到中国,如萨珊波斯(今伊朗一带)人、中亚诸国胡人(包括昭武九姓粟特人)、犹太人等,史书中称他们为“西域胡人”、“胡商”、“波斯胡”、“色目人”等。那个时候伊斯兰教尚未诞生,这些胡人信仰是多样的,有索罗亚斯德教(中国俗称拜火教)、摩尼教(中国俗称明教)、犹太教、景教(基督教的聂斯脱利派)等,这些宗教或派别除了犹太教是犹太人创建外,其他皆始于古波斯,这些宗教基本都和犹太教以及后来诞生的伊斯兰教有着或多或少的内在渊源,尤其是犹太教在饮食禁忌方面和回族的饮食习惯更加相似。

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早在各种宗教诞生以前,中西亚一带游牧民族就有禁食猪肉的习惯,并认为猪是一种肮脏的动物,如公元前五世纪的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公元前484一公元前425)在其《历史》一书中写道:“在埃及人的眼里,猪是一种不清洁的畜类。首先,如果一个埃及人走路时偶然触着一只猪,他立即就要赶到河边,穿着衣服跳到河里去。第二,即使放猪者是土著埃及人,也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或是从牧猪人中间讨一个老婆,因而牧猪人不

得不在他们中间相互结婚。唐代《西域记》中描述西域一带不同民族的言语风俗时说到:“则虽有小异,无害大同”。可见,不食猪肉,并非始于哪个宗教,也不单单只是伊斯兰教才有此禁忌。早期东渐回回人的信仰随不尽相同,但不吃猪肉、同是中亚和西亚地区来华定居者却是他们的共同点。《四夷馆考》中说到:“回回在西域,地与天方国邻”。其中的“天方”自然指的是阿拉伯地区,而这句话把“回回”与“天方”分开,可见回回并非阿拉伯,起码阿拉伯人是很少的,而是以古波斯和中亚民族居多。

伊斯兰教《古兰经》中关于饮食禁忌的章节:

(2:173)他只是对你们禁忌自死的、血、猪肉、与宰割时不以安拉的名高呼的。其非背叛,也非越范,被迫无奈的人,于他无罪。安拉实是多恕的,特慈的。(5:3)对你们列为禁品的,是自死的,血,猪肉,未经朗诵安拉的尊名宰死的。以及掐死的,打死的,摔死的,碰死的,毒兽吃剩下的,你们所宰割的不在禁例,在石上被宰的与你们用签子分的。这是背谬。……

(5:96)“海里的动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可以供你们和旅行者享受。”(6:121)你们不要吃那临宰时未记念过安拉之名的。那实是罪恶。

(6:145)你说:(对于食者禁不可食的,依我所得到的默示,不外是自死的或外溢的血,或猪肉——因为那是秽物或是临宰时未朗诵安拉之名的非法的,其非背叛,也非越范被迫无奈的人,你的养主实是多恕的,特慈的。)

(7:157)“他命令他们行善,禁止他们作恶,准许他们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们吃污秽的食物。”

(16:14)“他制服海洋,以便你们渔取其中的鲜肉,做你们的食品;或采取其中的珠宝,做你们的装饰。”

(16:115)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的肉、血和猪的肉,以及凭安拉以外的名字所屠宰的(牲口),倘若是迫不得已,不是存心违叛,也不过分,那么安拉是多恕的、至慈的。

显然,《古兰经》中对于饮食禁忌的章节不能完整的说明回族传统的饮食习俗。

犹太教和基督老教经典中关于饮食禁忌的章节:

犹太教“摩西五经”(〈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的通称,属于《圣经/旧约》前五卷书)中关于饮食禁忌的章节:利未记第十一章

3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6兔子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7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

8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9“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在水里、海里、河里、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10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11这些无翅无鳞、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他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12凡水里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回民为什么不吃猪肉}.

13“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14鹞鹰、小鹰与其类;

15乌鸦与其类;{回民为什么不吃猪肉}.

16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

17鸮鸟、鸬鹚、猫头鹰、

18角鸱、鹈鹕、秃雕、

19鹳、鹭鸶与其类;戴鸻与蝙蝠。

20“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申命记”中的第14节中也有提到:

(申14:3)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申14:4)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绵羊、山羊、

(申14:5)鹿、羚羊、母鹿、野山羊、麋鹿、黄羊、青羊。

(申14:6)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回民为什么不吃猪肉}.

(申14:7)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兔子、石獾(或:岩狸)、因为是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申14:8)猪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申14:9)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申14:10)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是与你们不洁净。……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把伊斯兰教的《古兰经》、犹太教《摩西五戒》(基督教《旧约全书》)中关于饮食禁忌的特点、西域游牧民族的一些饮食习俗和回族所处大环境等因素的综合起来,就能比较完整的解释回族饮食禁忌习俗的形成原因。可见,回族人的饮食习俗来由除了宗教的因素外,与回族的形成和渊源有着更密切的关系,随着回族的发展以及所处大环境的影响,形成了鲜明的回族特色,并成为历代相袭的回族传统之一。

由于回族人多以小聚居的方式散居在中国各地,和缺少正确的宣传等原因,这些饮食禁忌的风俗习惯历来比较容易受到外界的误解,甚至嘲弄和污蔑,给各方带去无谓的心理伤害,所以对于回族人来说,坚定的保持本民族注重饮食清洁和身心健康的饮食习俗还有着反对民族歧视、抵制民族同化的意义。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提倡民族平等、保护民族文化、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有很多伟人理解并尊重回族生活习惯的风范被各族人民传为佳话。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也有越来越多的汉族等兄弟民族同胞在与回族人的交往时,对此表示理解甚至在就餐时迁就回族一方,使回族人民感到了由衷的温暖,各族人民互相尊重的美德加深了彼此间的情谊。

注:中国境内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民族除了回族以外,还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东乡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保安族,但各族因为民族历史、所处环境等的不同,在饮食禁忌方面往往具有本民族的一些特点,总的来说大同小异。

2、

犹太教、伊斯兰教创立之前,在阿拉伯半岛就有禁食猪肉的习俗。由于阿拉伯半岛气候炎热,且多为沙漠,不利于猪的生长和繁殖,所以当时阿拉伯半岛上的闪米特人以牧羊、驼为主,不养猪。古埃及人也视猪为不洁和厌恶之物。古希

腊历史学家希罗德在他的《历史》一书中记载在埃及、中东的所见所闻:“在埃及人的眼里,豚是一种不洁的畜类,如果一个人走路时偶然触着了一只豚,他立刻要赶到河边,穿着衣服跳到河里去,即使牧豚的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这说明古埃及人当时禁猪很严格,不但不吃猪肉,连摸、碰猪都不行,而且也讨厌牧猪人。公元一世纪犹太教创立,为了适应当时阿拉伯地区禁养猪的习俗,把禁食猪肉当作戒律写进圣经。公元七世纪,穆罕默德创立了伊斯兰教,为了消除频繁的战争,促进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统一,顺应了当时阿拉伯地区禁食猪肉的习惯,吸收了犹太教《旧约全书》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并列入《古兰经》中。《古兰经》在强调禁食猪肉的时候,也说明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生命适当吃一点,真主是宽恕的。

唐宋时期,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到中国经商,把禁食猪肉的习俗带到了中国。元代江南一带聚居的回族已形成不吃猪肉的习惯。明代开始时,由于回族穆斯林建功立业,加上明武宗时,后宫娶了“白皙而美”的回族女子,对回族在一个时期内还比较亲信,回族的风俗习惯也受到了尊重。但后来,回族在政治上受到压迫,回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也开始受到限制和歧视。清代,回民不吃猪肉的风俗习惯更是受到嘲弄和污蔑。统治阶级在残酷镇压西北回民起义后,为了区分出回民与汉民,以是否吃猪肉来检验,以致引起了更多回民的反抗与斗争。

现在我国回族群众不仅禁吃猪肉,而且还禁养猪,甚至从思想意识和感情上反感猪。有些回民见了猪就背转过脸,有些嗅到猪肉味就恶心呕吐,碰到卖猪肉的铺子、饭馆,就赶紧躲开。凡是做过猪肉的锅、碗、盆、筷、案板等一律不用,也不去接触。在万不得已用时,要用火烧锅,用滚开水烫碗、盆等。宁夏、甘肃等地的回民连“猪”字提也不提,对猪和猪皮制作的系列产品也很少用。如不用猪鬃、猪毛刷子,不用猪毛牙刷,不用猪油制作的肥皂、香皂。宁夏泾源、西吉、同心、吴忠,甘肃临夏、平凉等许多回族聚居地的回族穆斯林连猪皮鞋、猪皮夹克也不穿,甚至的些属猪相的人自称属黑,姓朱的因与猪谐音,也改为姓黑

篇三:《回民为什么不吃猪肉》

事实上对穆斯林而言,不仅不养猪、不食其肉,还要在生活习性方面杜绝污秽、肮脏、贪婪、懒散、愚蠢等猪及其与之相似的动物所具有的恶习,象以上这些恶习,《古兰经》无一不加谴责,其它社会文明也同样唾弃,不吃也就意味着远离它所具有的恶习。这也就是为什么穆斯林同样也不吃凶禽猛兽等怪异、贪婪、残忍动物的原因。穆斯林可以食用的标准就是“佳美”,正所谓“貌俊、性温、洁净”可食,“貌异、性恶、污秽”不食。一个信仰伊斯兰的回民饮食规定以佳美为原则,所谓"佳美"除一般通常理解的色、形、味或营养滋补外,更主要的是指该食物的"洁净与性格"穆斯林是讲"卫生与卫性"的,正可谓"食以养性"。举凡食草类动物其性善,其食洁,如牛、羊、驼等。而尖齿、獠牙的食肉类动物或食腐尸、腐食之动物其性贪、恶,其食污,如猪、狗乌鸦等

所以,回族不吃的肉有很多,猪肉、蛇、驴、狗,都不能吃.猪肉不过是我们禁食食物中的一个。回族能吃的肉只能是食草动物(兔子),具有反刍现象的动物(牛羊骆驼鹿),海鲜(鱼虾等),鸟类(鸡鸭鹅鸟)。但是由于汉族人以猪肉为主,所以大部分汉族人就以为回族不吃的只有猪肉,其实完全是误解。

事实上,不吃猪肉并不是穆斯林的专利,也不是《古兰经》首倡禁止。往上追溯五千多年,综观各宗教及文化,人类为何普遍厌猪、禁猪呢?拟从以下几方面谈起:

一、貌丑、怪异,性贪婪、愚笨。世界各民族语言在形容人貌丑、懒散、愚笨等方面都用"猪"字形容。就连我们周围的有些人,在说某个人太笨的时候,也都开玩笑似的说"某某人太\'猪\'了。"

二、喜污秽。其生活区域肮脏不堪,食用的饲料也是污秽的,难与食草类动物相比

三、性恶无常。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猪一旦饿极连所生猪崽也照食不误。一般动物,即便小鸟也会与饲养它的人建立某种感情,义犬救主等动物助人的故事广为人知,但猪却有时连饲养它的人的婴孩也有拱死吃掉的现象,其性较之虎狼有过之而不及。

四、乱伦交配。幼猪一旦到发情期,有的会同生养他的母(公)猪交配,繁衍后代无上下、尊幼之分,在一般动物中也鲜有此事。

还有,猪的脖子上只有一根筋,既不能看到天,也不能回头,穆斯林们是讲究回心转意的,而猪的这一特性和穆斯林们的这一生活习惯背道而驰,这也是穆斯林们不吃猪肉的一个原因。猪肉,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中医就知道,一个病人病重的时候,医生说:"回去炖点牛肉,羊肉补一补。"你见过医生让吃猪肉的吗?猪肉是败肉类,身体不好的吃了能把人吃死的。

篇四:《为什么回族人不吃猪肉》

为什么回族人不吃猪肉?

很多人关于穆斯林不吃猪肉这个问题上产生了许多的误解,最常见的也是常常被他们询问的也是这一个问题。其中,一些人认为穆斯林不吃是因为尊敬猪,由此人们又从尊敬联想到可能猪是他们的祖先吧!又从祖先联想到可能他们崇拜猪吧?这是典型的中国人的联想法,因为,咱们中国人最尊敬的就是祖先,然后就是祭祖拜祖。我想,再没有智慧的人或民族也不会因为不吃一种动物或事物,是因为他们崇拜他。好了,如果依照这样的逻辑推理,那么,荒唐之事就太多了。你可以想想,在这个世界上你有多少事物或东西你不吃,难道,它们都是因为我崇拜,我才不吃吗?岂有此理!

如果你还不理解,那么看看下面的叙述,你可能会清楚一些。如果您是一位堂堂正正的中国人(古代称谓是“正人君子”),那么我要告诉您,您就不应该吃猪肉,否则,您就是“小人”了。哈哈!我这不是骂人,这可是咱们的古代最有影响的教育家,儒家的第一人孔子的意思。除非您已经忘祖,那就另当别论了。如果,您认为孔子的话还有点道理,那就看下去:备受孔子推崇的古书《礼记》少仪篇上有一句:“君子不食溷豚。”即君子不吃猪肉和狗。孔子一再追求的“克己复礼”的礼正是以周朝的《礼记》为准则的。看到了吧!想更多的了解不吃的哲理就请您继续看!

关于可食用的食物,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信仰安拉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所供给你们的佳美食物,你们当感谢安拉,如果你们只崇拜他。”

关于禁止的食物,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

又说:“信仰安拉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偶像、求签属于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

伊斯兰饮食规定以佳美为原则,所谓“佳美”除一般通常理解的色、形、味或营养滋补外,更主要的是指该食物的“洁净与性格”穆斯林是讲“卫生与卫性”的,正可谓“食以养性”。举凡食草类动物其性善,其食洁,如牛、羊、驼等。而尖齿、獠牙的食肉类动物或食腐尸、腐食之动物其性贪、恶,其食污,如猪、狗乌鸦等。

关于禁止的食物,《古兰经》原则性地提到的有“猪、血液、酒、自死物、诵非安拉之名宰杀的动物”。在此基础上,先知穆罕默德又进一步地作了具体的阐述,以后的穆斯林教法学家又在此二项基础上作了些规定,构成了穆斯林的饮食戒律。在此,我们只阐明《古兰经》所提出的饮食戒律。

酒。禁止的原因在于酒能使人暂时丧失理智,神经处于麻醉状态,对自己的言行失去自控能力,从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害,这种伤害对穆斯林而言不仅是身体、物质上的,还在于有时因语言、精神失控而导致信仰的丧失,因此《古兰经》严格禁酒,将之和赌博等看作是导致社会危害、引起人与人之间争斗、人际关系恶化的恶魔行为。昔日的古代社会是这样,今日世界也是如此,据一份报纸报道:上海市青少年流氓斗欧的犯罪案件中百分之六十是因酗酒而引发的。离婚案中也有不少是因一方酗酒而导致夫妻失和、家庭破裂。象一些酒后开车造成的伤害事故更是与酒有关。“酒”正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重大社会问题,世界卫生组织也不断加大力度宣传禁酒。而伊斯兰早已将酒及一切饮用后导致人丧失理智的食品一概禁

止,如鸦片、海洛因等。至于有人问到啤酒等一些低度酒或少喝一些的问题,毫无疑问也一并禁止,因为,法律禁止一样事物是根据其性质本身,量的问题只是程度问题。

血。血液在一些宗教经典中被视为生命之源而禁止饮用,例如《旧约》。《古兰经》禁止饮用血液还关系到人身体健康这一方面。科学的发展、显微镜的发明促使了医学的发展,通过显微镜观察血液,可检查出无数的各类病菌,小小一滴血可作几十个项目的化验、分析,为西医诊断疾病提供了便利。血液也是疾病传播的直接方式,如血浆中含有病菌,则被输血者即刻便会感染。当今爱滋病的传染途径之一便是血液传染。人的血液如此,则饮食、生活习性污秽、脏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