烬
拼音 [jìn] 注音ㄐ一ㄣˋ
繁体 总笔画10画
简体部首火部 部外笔画6画
总笔画 10画
五笔ONYU 仓颉FSOY
郑码UOST 四角97833
结构左右 电码3612
区位2993
统一码70EC
笔顺丶ノノ丶フ一ノ丶丶丶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烬(燼)jìn(ㄐ一ㄣˋ)

⒈  物体燃烧后剩下的东西:灰烬。烛烬。余烬。

统一码

烬字UNICODE编码U+70EC,10进制: 28908,UTF-32: 000070EC,UTF-8: E7 83 AC。

烬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烬字收录于 现通表

异体字

𤐖

汉英互译

ashes

详细解析

基本词义

jìn

〈名〉

(1) (形声。从火,尽声。本义:物体燃烧后的剩余)

(2) 同本义[cinder]

请收合余烬。——《左传·成公二年》

烛烬夜有数升。——《北史·吕思礼传》

(3) 又如:灰烬;余烬;烬灰(灰烬);烬骨(骨灰)

(4) 残余、剩余或残迹 [remnant]

民靡有黎,具祸以烬。——《诗·大雅·桑柔》

词性变化

jìn

〈动〉

烧毁;化成灰烬 [burn]。如:烬燃(焚烧);烬灭(烧毁,灭绝);烬萌(火的余烬和草的萌芽。比喻祸根)

常用词组

烬余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 烬

燼【巳集中】【火部】 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徐刃切,音賮。《玉篇》同䀆。詳䀆字註。《左傳·襄四年》收二國之燼。《註》燼遺民。《吳語》安受其燼。《註》燼餘也。

叶咨辛切,音津。《詩·大雅》民靡有黎,具禍以燼。於乎有哀,國步斯頻。《傳》災餘曰燼。

说文解字

㶳【卷十】【火部】

火餘也。从火聿聲。一曰薪也。徐刃切〖注〗臣鉉等曰:聿非聲,疑从聿省。今俗別作燼,非是。

说文解字注

(㶳)火之餘木也。各本作火餘也。今依唐初玄應本。火之餘木曰㶳。死火之㶳曰灰。引伸爲凡餘之偁。左傳。收合餘燼。大雅箋。災餘曰燼。方言。藎、餘也。周鄭之閒曰藎。或曰孑。藎者、叚借字也。从火。聿聲。臣鉉等曰。聿非聲。疑从?省。徐吝切。十二部。俗作燼。一曰薪也。方言。自關而東秦晉之閒燒薪不盡曰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