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字义
樱(櫻)
⒈ 〔樱花〕a.落叶乔木,开白色或粉红色花,结核果,紫赤色,核小,味甘,木材坚硬致密,可做器具;b.这种植物的花。均简称“樱”,如“大山樱”。
⒉ 〔樱桃〕a。落叶小乔木,开粉红或白色小花,果实成熟时红色,可食;b.这种植物的果实。均简称“樱”,如“樱唇”(喻美女的口像樱桃那样,娇小而红)。
⒊ (櫻)
统一码
樱字UNICODE编码U+6A31,10进制: 27185,UTF-32: 00006A31,UTF-8: E6 A8 B1。
樱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汉英互译
cherry、oriental cherry
基本词义
◎ 樱
櫻
〈名〉
(1) (形声。从木,婴声。本义:木名。即“樱桃树”)
(2) 同本义。泛指其树、其花、其果 [cherry]
(3) 樱桃花 [cherry flower]
尚疑樱欲吐,已怪菊成漂。——王安石《雨中》
(4) 又如:樱桃(借指美人的小口,谓其红润如樱桃);樱桃九熟(骨牌戏用语,指两张地牌,一张么四共九点红点);樱笋(樱桃与春笋);樱笋年光(指阳春三月);樱笋时(樱桃与春笋上市的时候。指农历三月);樱桃宴(科举时代庆贺新进士及第的宴席);樱唇(喻指女子小而红润的嘴唇)
常用词组
樱花、樱桃康熙字典
櫻【辰集中】【木部】 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7画
《唐韻》烏莖切《集韻》《韻會》於驚切《正韻》於京切,音鶯。《說文》果名,櫻桃也。一名含桃。《禮·月令》仲夏之月,羞以含桃先薦寢廟。《爾雅翼》果熟最先,故云先薦。《呂覽·高誘註》以鸎所含食,故曰含桃。
又名鸎桃。《王維·敕賜櫻桃詩》纔是寢園春薦後,非關御苑鳥銜殘。
又《爾雅·釋木》楔,荆桃。《郭璞註》今櫻桃也。《孫炎註》最大而甘者,謂之崖蜜。《蘇軾·橄欖詩》待得餘甘回齒頰,已輸崖蜜十分甜。《本草》一名朱桃,一名麥英。深紅者爲朱櫻,黃者爲蠟櫻。
又《集韻》伊盈切,音嬰。義同。
说文解字
櫻【卷六】【木部】
果也。从木嬰聲。烏莖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