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棗
⒈ 落葉灌木或喬木,枝有刺,葉卵形,開小黃花,核果稱“棗子”或“棗兒”,橢圓形,熟時紅色,可食:棗紅。棗泥。囫圇吞棗(喻讀書等不加分析辨別地籠統接受)。
统一码
棗字UNICODE编码U+68D7,10进制: 26839,UTF-32: 000068D7,UTF-8: E6 A3 97。
棗字由两个朿字组成,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棗字收录于 标准字体 。
详细解析
康熙字典
棗【辰集中】【木部】 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子皓切,音蚤。《說文》果名。《小爾雅》棘實謂之棗。《埤雅》大者棗,小者棘。于文朿爲棘,重朿爲棗,蓋棗性重喬,棘則低矣。
又《儀禮·士昏禮》婦摯舅用棗栗。《疏》以早自謹飭爲義。棗,早也。栗,肅也。《聘禮》夫人勞,使下大夫勞以二竹簠兼執之以進。《註》右手執棗,左手執栗。《疏》棗美,故用右手也。
又酸棗,地名。《前漢·地理志》屬陳留郡。
又姓,出潁川棘子成後,避仇改爲棗。◎按棗、棘字,《說文》別立朿部,今倂入。
说文解字
棗【卷七】【朿部】
羊棗也。从重朿。子皓切
说文解字注
(棗)羊棗也。羊葢衍文。羊棗卽木部之梬。爾雅諸棗中之一。與常棗絕殊。不當專取以爲訓。葢此當云棗木也。棗樹隨地有之。盡人所識。赤心而外朿。非羊棗也。必轉寫妄改之誤。从重朿。釋木曰。槐、棘、醜喬。棘卽棗也。析言則分棗、棘。統言則曰棘。周禮。外朝九棘三槐。棘正謂棗。故注云。取其赤心而外刺。上句曰喬。故从重朿會意。子皓切。古音在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