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字义
倡
⒈ 发动,首先提出:倡言,倡始。倡议。倡导。提倡。首倡(首先提倡)。
⒉ 古同“唱”,唱和(
)。统一码
倡字UNICODE编码U+5021,10进制: 20513,UTF-32: 00005021,UTF-8: E5 80 A1。
倡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汉英互译
initiate、propose
基本词义
◎ 倡
〈名〉
(1) (形声。从人,昌声。本义:唱歌的艺人)
(2) 同本义 [professonal singer]
倡,乐也。——《说文》
倡,俳也。——《声类》
倡,优乐也。——《字林》
令倡俳赢戏坐中。——《汉书·广川惠王越传》。注:“乐人也。”
孝武李夫人本以倡进。——《汉书·外戚传》
幸倡郭舍人。——《汉书·东方朔传》
孝武李夫人本以倡进。——《汉书·外戚传》
优旃者,秦倡。——《史记·滑稽列传》
问其人,本长安倡女。——唐· 白居易《琵琶行(并序)》
(3) 又如:倡家(歌楼酒馆。也 指妓院)
(4) 泛指中国古代表演歌舞杂戏的艺人。又称:倡人,倡优,倡伎,倡女,倡家,倡俳,倡排,倡妇 [musician;actress]
臣之所造能倡者。——《列子·汤问》。注:“倡,俳优也。”
吾闻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史记·范雎列传》
击鼓歌吹作俳倡。——《后汉书·霍光传》
(5) 又如:倡卒(军中表演歌舞百戏者)
(6) 妓女 [prostitute]。也作“娼”
昔为倡家女,今为荡子妇。——《古诗十九首》
(7) 又如:倡姥(老娼妇);倡伎(娼妓)
词性变化
◎ 倡
〈形〉
(1) 通“猖”。狂,精神失常的人 [mad]。如:倡狂(放纵情性,不加检束);倡厥(任意横行)
(2) 另见
常用词组
倡导、倡始、倡言、倡议、倡议书康熙字典
倡【子集中】【人部】 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尺良切《集韻》《韻會》蚩良切《正韻》齒良切,音昌。倡優,女樂。《春秋元命包》翼星爲樂庫,爲天倡,主俳倡。別作娼。
又倡狂。《莊子·山木篇》倡狂妄行。亦作猖。
又《唐韻》《集韻》《正韻》尺亮切,音唱。倡和也。《詩·鄭風》倡予和汝。《周禮·春官·樂師》凡軍大獻,敎凱歌,遂倡之。
又《禮·樂記》壹倡而三歎。《註》倡,發歌句也。三歎,三人從歎之耳。與唱通。
说文解字
倡【卷八】【人部】
樂也。从人昌聲。尺亮切
说文解字注
(倡)樂也。漢有黃門名倡、常從倡、秦倡。皆鄭聲也。東方朔傳。有幸倡郭舍人。則倡卽俳也。經傳皆用爲唱字。周禮樂師。凡軍大獻。教愷歌遂倡之。故書倡爲昌。鄭司農云。樂師、主倡也。昌當爲倡。按當云昌當爲唱。从人。昌聲。尺亮切。十部。按當尺良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