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教师的责任是重大的。为了提高教师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全面提升我园幼儿教师的师德水平,我们全体幼儿教师向社会、家长郑重承诺:
1、为人师表,使用规范的礼貌用语;不歧视幼儿,不说伤害他人自尊和心灵的话。每天面带微笑,亲切和气地对待每一位家长。
2、关爱每一位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和个性。不对幼儿体罚和变相体罚,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幼儿的活动权利。
3、尊重每一位家长,要及时主动与家长进行沟通,热情礼貌接待,不指责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婉言谢绝家长的礼物和宴请。
4、自觉遵守园内的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外出、不串班聊天、上课不打手机、不在活动室内会客。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依着整洁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以身作则,注重言传身教,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不搬弄是非,不做有损幼儿园声誉和家长礼仪的事。
6、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做违反法规和法纪的事,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开拓创新,积极进取。
7、认真晨午检,热情亲切了解询问幼儿身体健康状况,仔细做好药品接受、保管和服药工作,不漏服、不错服。
8、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挥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权谋私利,不托学生和家长为自己和他人办私事。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家长、上级领导级社会各界予以监督。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