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着《迈向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交易秩序的结构研究》(后文简称《迈向》,已由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中心任务,是研究交易秩序的结构。建构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学只是该项研究引申出的一个结果或副产品。书名的倒置与出版者的意愿不无关系,但事实上它也的确把在中国建设新经济社会学的学科意义抬至前台了。一些读到该书的朋友们因而常“问”我,你所宣扬的“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是何涵义?它在学术上有何特色?与众所周知的西方的新经济社会学有何区别?这的确是不易回答,又十分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因此,在几番再思之后,我想在此对涉及经济社会学的有关学科性问题作些解答,它不仅包括对我在《迈向》一书中所得出的中国新经济社会学建设的目的、方法和理论模式的阐释和概括,而且包括对正如日中天的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的典型视角和分析方法的批判性讨论(在《迈向》一书中,我有意回避了对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理论的评论和批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不受太多干扰的情况下保持自己的理论特色,同时也避免过早地涉及对它们的理论批判而使自己的理论阐释更加复杂化)。对一种新理论的反复申述和再思,可以厘清其生命的内在基质;而通过对不同理论的比较和反思,也可以进一步明确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的涵义
“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这一话语具有怎样的涵义呢?在表意上,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即新经济社会学的中国研究,也即,经济社会学在中国的新发展。不过,停留于此,并不能使我们对该话语的内涵有深切认识。要对其有一个充分的和清晰的认识,一个好的方法是对这一话语进行词语上的解构和理解。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由两个主要的词语构成,即“中国的”(或“中国研究”)和“新经济社会学”。“中国的”或“中国研究”这一词语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学术的民族性,意指学术工作者的民族性以及指向或面向本民族的或本土的学术研究;二是民族的学术性,是指学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民族特色或本土特色。它们之间有着不可忽视的亲和关系:民族的学术性来源于学术的民族性,或者说,学术的民族性是民族的学术性的一个源泉。学术的民族性是达到民族的学术性的必要条件。依此而言,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必须首先是中国学者进行主体研究的,以及是指向中国问题的研究的。这决非是一个单纯的学人国籍问题,更主要的是一个与民族的学术性相关的学人的文化归属问题。中国学者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人,有着独特的民族—国家—文化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由此形成的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学术视野是形成中国学术自身特点的重要条件和路径(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这也会造成学术中的“路径依赖”。其中,特定文化所固有的缺陷也会造成本土学者的思维模式和学术视野的限制)。另一方面,指向中国问题的研究或以中国经验为背景的研究,将不仅有助于提升社会科学对于本民族国家的服务效用,而且能够从具体而独特的问题中引申出不同的研究出发点及独特的分析问题的概念和方法论模式。如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经济社会学要得以复兴和实现多元化,就必须要有各民族国家的学者面向本国经验事实的研究,只有通过学术的民族性的研究,才能引导出各民族国家学术自身的特点,从而才能最终达到繁荣经济社会学的目的。
“新经济社会学”一词同样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必须获得对经济社会学这门特定学科的新发展;二是所建构的理论必须是一种可竞争的一般性理论。新发展意味着对“旧”经济社会学的继承和拓展。经济社会学创立至今,经历了从古典到现代的演化阶段。以马克思、杜尔凯姆和韦伯为代表的古典经济社会学已为该学科确立了研究经济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基本理念和学术空间,然而,他们之间却未能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至20世纪50年代,以帕森斯和斯梅尔瑟为代表的现代经济社会学家,以其理论整合的方式,在古典经济社会学确立的研究范围内,建立了一个抽象力和形式化俱强的综合的经济社会学理论,即功能—结构主义经济社会学。然而,由于其概念和框架太过抽象和机械,加之其忽视了宏观系统分析的微观基础,而被认为于研究经验事实无补。力求理论综合而漠视经验分析的倾向,不仅在70—80年代以后的美国而且在各发展中国家也显得与时代格格不入了。因此,作为经济社会学第三阶段的新发展——从其发展的脉络来看——应当是一种既突破“旧”经济社会学的理论限制,又能充分包容“旧”经济社会学的成就,也就是说,新经济社会学是沿着旧经济社会学传统的一种“创造性转化”,而并非是对传统的反叛或是一种研究上的背道而驰。
正如我在《迈向》一书中所说的,“经济社会学的新的发展,应是朝向建构一种既能涵盖古典经济社会学的研究空间,又能使经济社会学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新的分析框架的努力”。①(P466)这种努力包含三个应当获致的目标:一是保持古典思想家所确定的研究经济与社会相互关系的思想空间;二是建构一种新的能把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结合起来的完整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三是该理论应当能够有助于对经验问题的解释和预测。按照上文的理解,本土的或中国的经济社会学是中国学者面向中国问题的研究或研究成果,因此,现阶段的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首先应当是一种能够对中国正在发生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即我们正在发生着的经济社会秩序变迁提供有效解释和预测的新的经济社会理论。这首先可以看成是满足上述目标体系中的最后一个目标,即实践的目标。然而,学科发展诸目标之间并不是孤立的。实践的目标应当与理论的目标或学科发展的目标相容,即这种经验解释力很强的经济社会理论应当同时能满足保持经济社会关系的研究空间和建立整合性理论体系这两个理论目标。这样,新经济社会学才能在经验研究和学科建设上获得均衡发展。
这一观念决定了我们所建设的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虽然要从中国面临的经济社会问题研究出发,并且其理论也应首先为中国发展服务,但是其所建构的理论并非只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特殊的理论,而应是一种可接受本土以外的经验检验同时也可运用于解释本土以外的经验事实的一般性理论。从本土研究中建立起中国学术自身的特点,决不意味着我们只能获得一种适用于本土的局部的理论。相反,本土研究是建立一般性或普遍主义理论的不可或缺的知识和思想源泉。从各民族国家追求学术平等的角度看,本土研究是建立多元化的和相互可竞争的一般性理论的必要条件,也是重建一种足够防止西方文化霸权主义的“多元化的普遍主义”的学术新秩序的必由之路。②
二、学科性质和范围
经济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构成了经济社会学固有的学科性质和传统,这是无可争议的。然而,却值得重申。因为,从世界范围来看,在迈向经济社会学的第三阶段的发展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透识这一传统的意义从而能以其引导新理论的建构和该学科发展的。
在旧经济社会学留给我们的宝贵思想遗产中,我们看到,马克思毕生都在探讨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现代资本主义体系的运动和变迁,尽管他重视的是其中的经济因素的决定性的作用。杜尔凯姆的论题没有马克思那样宏大,但却以其独有的实证主义的风格细致地研究了资本主义内部社会劳动分工与道德秩序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为我们留下了一个在中层上研究经济与社会整合问题的范例。韦伯同样以研究资本主义为己任,但他比同时代的思想家有着更为强烈的建设一门以“社会—经济”现象为基本要素和研究主题的经济社会学的意识,尽管在很多情况下他使用的是在德国流行的“社会经济学”一词。
韦伯在一篇较早期的论文中指出③(PP146—207),“社会经济学”是一门把“社会—经济资料”作为它的主题的科学。尽管不可能对这门学科的适当边界进行准确的划定,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马克思和罗雪尔(W.Roscher)以来的“社会经济学”的科学研究中,发现这门科学的研究范围,它主要包括:(1)“经济”现象或“经济”事件, 主要是包含经济制度;(2)“与经济相关的”现象, 这些相关的现象可能不是经济的,但却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例如宗教现象;(3 )“受经济制约的现象”,这是一些受到经济因素影响的现象。显然,韦伯所理解的“社会经济学”是一门广义地研究经济与社会关系的科学。之所以要建立这样一门科学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的肉体存在以及对我们大多数理想需求的满足,在任何地方都必然会遇到外部手段的数量限制和质量不佳的影响”。③(P160)在韦伯看来,作为社会经济现象的关系和意义并不是“客观地”具有的,而是需要我们通过一定的“认知”结构和“社会经济学的方法”,才能揭示出来并严格确定其意义的。韦伯在其后发表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文,可以看成是韦伯对其确定的“社会经济学”范围内的“一个环节”即对“与经济相关的”宗教现象的研究。正如韦伯在该文表明的,他并不因此反对对“另一个环节”,即对受经济因素影响的现象的研究。我们注意到,韦伯在以后继续开展的“世界诸宗教之经济伦理”的比较研究中,特别是在那部未完成的巨著《经济与社会》中,已把更全面更完整地“讨论经济的社会条件”作为他的中心目的。在这部最重要的经济社会学著作中,“经济动力与社会制度的相互联系”是“一再提出来讨论的问题”。此时,韦伯已开始使用“经济社会学”这一术语,并且提出这一科学在“必要时也必须创造自己的理论框架”。④
帕森斯和斯梅尔瑟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韦伯所确定的经济社会学的基本理念和研究范围。这不仅是因为他们同韦伯一样看到了人类经济活动是普遍地受社会现象影响的事实,而且,还基于他们看到了本世纪以来愈演愈烈的经济理论与社会理论之间的专门化所带来的问题和弊端。因此,他们试图通过对经济理论与社会理论的整合来建构一种能综合分析经济与社会关系的统一的理论框架。应该说,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韦伯意在通过揭示经济与社会关系的意义以创造经济社会学“自己的理论框架”的梦想,尽管他们也为此付出了理论偏离经验的代价。
我们不能因为其理论限制,而否认这种被他们自称为“哥伦布式”探讨的理论整合的意义。在我看来,通过理论整合实现经济与社会关系的分析框架的创新仍然是一条必由之路。因为在理论专门化日深的今天,任何一种“经济”问题或“社会”问题,都已被专门化的理论所分离,并且也都被各自不同的概念工具所处理,从中我们也都能得到在特定分析方法下的不乏“精确”的解答和说明。然而,由于专门化的概念方法人为地“肢解”了具有统一性的事物,我们从中得到的解答是不完整的甚至是否定性对立的。有关经济的或社会的专门化理论业已发展到,能够发现分割的知识和信仰已难以适应我们对经济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整体协调一致的根本因素的理解。要治愈经济理论与社会理论之间的知识的分割,不能采用捣毁专门化理论的方法,或者采用如韦伯所批评的“把经济研究拓宽为一般的社会科学”的方法。只有进行在专门化的理论基础上的有效的理论整合,才能获得对经济与社会关系的有效分析,从而才能建立起一种新的经济社会理论。
新的有效的理论整合,意在古典经济社会学所确立的研究范围内,建构一种既能揭示经济与社会关系的意义,又能对经验问题有足够解释力的新的理论框架。要建立这种新的理论框架,需要有一个韦伯所谓的任何一种新科学都需要的“新方法”的基础,即首先要寻求一个既能涵盖整个经济社会关系,又能包含宏观结构因素和微观行动因素(以便使这两类因素分析能够在一种新的综合的方法论的基础上得以结合起来)的基本概念。我在《迈向》一书中所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便是寻求这样的基本概念。我从中国正在发生的双重秩序转型,即从计划的交易秩序和传统的交易秩序向市场导向的交易秩序的转型的经验事实中,抽象出了一般化的“交易秩序”概念。交易秩序概念能否成为指示人类社会演化的一般性概念,尚需进一步的解释,但它的确已成为建构新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概念。因为,作为该基本概念的基础的“交易”,按其语意,是指个体之间的“交互影响的行动”(transaction), 即互动。互动可泛指人与人之间的所有的关系(既可以是经济的关系也可以是非经济的关系),换言之,所有关系中既可能包括经济因素也可能包括非经济因素。这样,交易就成了涵盖所有经济与社会关系的一般性概念。此外,在交易一词中,既包括个体的自主选择,又包括外在结构对个体的影响。这样,对交易的研究也就既能包括微观水平上的对当事人的动机、偏好和行动方式的选择的研究,又能包括宏观水平上的与交易行动有关的社会规范的研究。而且,如果我们将目光扩及个别交易的外部影响,就能发现无论是交易者还是社会都面临着如何使个别的交易秩序怎样有助于产生社会的交易秩序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将引导经济社会学从微观分析到宏观分析的有效过渡。
总之,我在《迈向》一书中建立的“科学发现的逻辑”是:从经验事实中获得一个作为经济社会学研究中心的基本概念;又从这一概念的界定中获得综合分析经济与社会关系以及使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得以结合所需的基本要素及其研究空间;然后,通过一个整合性的方法论的创新,使这些要素的相互关系的分析路径得以建立;最后,才通过对决定交易秩序建立和不断扩展的交易秩序的内部结构的起源和互动关系的分析,建构起了一种新的综合的经济社会理论,即交易秩序理论。在这一过程中,新的具有整合性的基本概念的建构无疑具有基础性作用。
那么,西方新经济社会学又是以怎样的观念和方式来确定自己的发展道路的呢?以格兰诺维特为代表的西方新经济社会学无疑是经济社会学第三阶段发展的重要的理论类型(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研究可以追溯到哈里森.怀特(H. White)在60—70年代对市场的网络研究。不过,一般认为,马克.格兰诺维特(M. Granovetter)1985年发表于《美国社会学杂志》的“经济行动与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一文是开创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的里程碑性的文献。因此,本文对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的评论主要以该文为参照)。不过,从经济社会学发展的脉络来看,西方新经济社会学与其说是一种沿着经济社会学传统的理论创新,不如说是一种对经济社会学传统的根本的反叛。格兰诺维特洞察到了现代经济社会学力求综合漠视分析的局限,但是他要做的并不是去如何突破这样的局限,即努力追求一种既具经验分析力又具综合性的新的理论框架,而是反其道而行,为追求经验分析而置综合的经济社会理论于不顾了。他不再同意经济社会学以研究经济与社会关系为对象,而是强调经济社会学是一种对经济现象进行分析的独特的社会学视角,一种分析“经济生活的新社会学”(new sociology economic life)。因此, 他(同意)的做法,是宣称经济是嵌入于社会网络之中的并且网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的运行。这样,“经济生活的新社会学”便获得了一种从社会网络角度观察和研究经济行动与经济秩序的“新”思路。这种“新”思路由于其分析的极端性及其与新制度经济学和经济伦理学的对立性而引人注目。同时,它也在表象上迅速“纠正”了现代经济社会学远离经验分析的局限。
然而,很明显,西方新经济社会学也为它的“新”思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首先,将经济社会学规定为以某个社会学视角研究经济生活,无疑大大缩减了古典理论所确定的经济社会学的研究范围。只强调社会对经济的影响而漠视经济对社会的影响,也会造成对复杂问题的分析的偏颇。与此相关的另一个代价是,由于否弃经济与社会关系研究的宏大使命,因此杜绝了通过理论整合(创造某种整合性的基本概念和方法)建立新的综合的经济社会学理论框架的努力。坦率地说,我看不出格兰诺维特有这种努力的意图。他所使用的社会网络的概念也难以成为某种可引致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以及微观分析和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整合性的基本概念。最后,也是最显著的是,经济生活的社会网络分析,虽然获得了一种独特的研究视角,以及因此而带来的所谓形式上的精确性,但却于社会科学所寄望的更全面、更真实地解释和预测经济社会现象无利。事实上,一种研究视角如果过于极端,过于强调自己的重要性,就会排斥其他研究视角(如从制度、伦理角度研究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及其研究成果,由此形成的理论也必然是一种非包容性的理论,这种理论与更全面地认识事物的学术目标相去甚远。
从某个特定的视角出发进行某种单一因素分析,符合以笛卡尔为代表的“科学主义”教条。该教条的要旨是,必须从复杂事物中分解出最简单项,才能进行有秩序的研究。笛卡尔无疑是从人类智性有限的角度提出这种理性主义方法的,并且他始终肯定在分解出某些“最简单项”予以有秩序的认识之后,应当“把它们置于相互关系”中进行“综合”研究,即“必须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事物开始,依次引导我的思维,以求渐渐地、一步步地达到最复杂的认识,甚至还必须给那些就其本性而言并不彼此相继的事物设想出秩序来”。⑤(P10)然而, 遗憾的是,笛卡尔的后继者和追随者大多似乎只记得笛卡尔的分析最简单项的方法原则,而全然忘了他的更为根本的综合原则。以笛卡尔主义为科学哲学的正统经济学就是如此。然而,以批判正统经济学为要的西方新经济社会学为何重蹈覆辙呢?我们只能以“科学主义”偏好和“方法论至上”的错误来予以解释。采用分解最简单项的方法论本来是一种受知识和理性程度限制的不得已的方法,然而,此种方法却被逐渐演变为一种标示其研究具有精确性的途径。追求形式上的精确性成为学术的首要目标。的确,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使精神简洁的努力是一种巨大的诱惑”。然而,如果放纵这种诱惑,就会犯在研究中置方法于解决问题之上的错误,也就是说,不以更令人满意地解释问题为首要,而以建立所谓的新视角新方法为重要,其结果便只能是像我们在新古典经济理论中看到的那样,把问题分割开来,以适应“简单而精确”的分析工具。
三、方法论特点
因此,我认为重温卡尔.波普尔的科学哲学是有益的,“科学的目的是:为一切使我们感到需要解释的东西找出令人满意的解释”。⑥(P157)经济社会学的目的就是要对经济社会关系现象提出比专门化的经济理论或社会理论所能提出的解释更为令人满意的解释,这种解释只能通过整合经济理论和社会理论,以建立一种足够分析经济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分析框架才能达到。相反,如果只是继续建构某种更为专门化的理论,那么,最大限度也只能得到一种可欣赏的努力——一种新的非包容性的甚至是对立性的理论的建设,而这种努力对增进学科之间的密切联系和增加对事物统一性的认识必然收效甚微。
正是在这种科学哲学观念的引导下(我承认这种观念在此次反思之前并非十分清晰),我在《迈向》一书中为自己设定的目标便是,通过新的整合来建构“一种解释力很强的经济社会理论”。如前所述,建立一种既能集中反映本土经济社会问题又能提供整合所需的要素的基本概念,即交易秩序概念,在理论整合中极为关键。而在从这一概念中解析出那些用以解释经济社会问题即交易秩序何以建立和不断扩展的原因的个体因素(它包括动机、交易)和结构性因素(它包括规范和秩序目标)之后,最为关键的是,要建立一种足以分析交易秩序的内部结构的起源及其互动关系的路径即方法论。在我看来,采用单一的旧的方法论(无论是个体主义方法论还是集体主义方法论)都无法满足我心目中的理论整合的要求,因为它们都难以将微观分析(个人行动)与宏观分析(社会结构影响)有效地结合起来。惟一的出路只能是发展出一种能够整合两大传统方法论的综合的方法论模式,即我所称的“行动—结构互动理论”。那么如何能获得方法论整合呢?我的做法是,在行动与结构的互动关系链之间设置一中间项,即“双重动机”假设。“双重动机假设包含了这样一种假定,作为‘社会人’的个人动机是由价值动机和利己动机组成的;双重动机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并且由此决定着个人的行动。”①(P76)正如我在书中予以仔细证明的, 以相互作用为其形态的双重动机具有“承上启下”的功能,因而它能够把源于利己动机的个人选择与通过价值动机的社会结构的约束有机地联系起来。设置双重动机假设解决了行动—结构互动的内在机理问题,从而真正实现了方法论的新综合。把这一综合的方法论运用于研究交易秩序的建构和扩展,则使我们获得了一个从个人的双重动机出发研究交易秩序的内部结构的起源及其互动关系的完整的理论框架。
设置双重动机假设,在理论整合中具有核心作用。因为,正是设置了该基本假设,才使我们得以建立一种新的综合的方法论。而正是借助于这一方法论的创新(包括具有整合性的基本概念的创新配合),才使我们在广义的交易秩序的结构研究空间里,建立起了一种能将横向的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以及纵向的社会规范约束与个人理性选择结合起来的分析框架。显然,建立新的双重动机假设具有某种创造性,然而,它也绝非是一种没有传统的创新。例如,常为人们所引用的韦伯的有关“理念与利益”的关系的论述即含有一种人的双重动机的存在及其相互作用的简单图景。⑦(P280)此外,桑巴特、帕累托和熊彼特都论述了表现在一个行动中的理性要素与精神要素的混合。我的努力在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把分散在许多思想家著作中的某种未必清晰和稳定的思想在双重动机的概念下作了一种必要的形式化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