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统计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掌握全矿年、季、月生产计划及完成情况,矿井每月生产安排和完成情况。

  第二条 按时提供调度生产日报和综掘、综采生产日报。

  第三条 按日统计全矿非伤亡事故,并按旬、月及时汇总上报。

  第四条 按日登记全矿原煤产量、综采产量、总进尺、开拓进尺、洗选煤和原煤外运台账,建立资料手册。

  第五条 按旬统计矿采、掘队计划完成情况,并按季、年汇总。

  第六条 按日统计全矿采掘工人出勤情况,按旬、按月汇总上报。

  第七条 逐月统计矿生产能力的升降情况。

  第八条 按时编制图表和牌板,按时计算并提供有关生产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报告。

  第九条 按时收集生产统计资料,并整理计入台账和手册。保管历年生产方面的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