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断路器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的方法是什么

(1)高压断路器掉闸后的处理
1)装有一次重合闸而重合闸未成功的架空线路,隔1min后允许再试送一次。试送成功后应及时进行巡视线路.并查找事故原因;试送未成功时,应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2)装有二次重合闸而重合闸两次未成功的架空线路,不允许试送,若重合闸未动作.可试送一次。
3)无重合闸或重合闸失灵的线路,允许手动试送两次,但第二次试送应与第一次试送掉闸后隔1min
4)线路上装有重合闸的断路器手动试送前,应将重合闸装置解除。
5)断路器分闸时,喷油严重者,不准试送。
6)电力变压器、电力电容器、全线为电缆的线路,其断路器分闸后,不允许试送,只有待查明事故原因并排除后,方可试送。
7)断路器越级分闸时的处理
①分路断路器保护动作而未分闸,而造成主变压器或电源总断路器分闸者,应先拉开所有分路断路器,试合主变压器或电源总断路器,后试合无故障的各分路断路器。故障分路试送前,应查明该线路的故障原因。
②分路与主变压器或电源总断路器同时分闸者,应先分断无故障的分路断路器,试合主变压器或电源总断路器,后试合各分路断路器。在试送故障分路前,应检查两级继电保护的配合情况及该线路的故障原因。
2)高压断路器在运行中发生异常现象的处理
1)合闸后,机壳内部有严重打火、放电等异常声音,应立即拉闸,停电后检查原因。
2)因漏油造成严重缺油者,应立即取下操作熔断器,将所带负荷转至其他母线上,然后拉闸后进行处理。
3)其绝缘子或套管发生闪络、断裂及其他严重损伤时.应立即停电处理。
4)断路器拉、合失灵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操作回路熔断器或主合闸熔断器是否熔断,接触是否良好。
②二次操作回路有无断线或接头处接触不良。
③合闻直流接触器及其常闭、常开触头是否接触不良。
④直流吸合电压是否过低。
⑤继电器触头是否断开或接触不良。
⑥操作手把触头是否接通。
⑦分励脱扣器、合闸接触器的铁心是否一卡住、吸合困难。
⑧操动机构的脱扣兰联板中间连接轴的位置过高或过低。
⑨操动机构的卡脖吃度太小或太大。
⑩操动机构的合闸托架与滚轴抗劲、摩擦力太大,传动轴杆松脱。
(11)操动机构顶杆太短或钢帽脱落。
(12)液压或气压操动的操动机构的液压或气压过低。
(3)变电所(站)内发生全所(站)无电的处理
1)当电源有电,各分路断路器的继电保护装置均未动作时。应详细检查所(站)内设备。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送电;分路断路器的继电保护装置己动作,不论掉闸与否,可按越级掉闸处理。
2)当电源无电时,电源断路器的继电保护装置已动作而未掉闸者,应立即拉开电源断路器,检查所〔站〕内设备。查出故障点,待故障排除后,且电源有电时、方可恢复送电或倒至备用电源供电;本所(站)无故障时,可倒至备用电源供电,但应先拉掉电源断路器,后合备用电源断路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