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网络实名制时代”真正降临。记者采访发现,实名制实施首日,网店和网络平台暂时未受到实质性的影响。而工商总局方面下发了实施指导意见,意见称,将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一场全面普查工作,重点核查网店真实身份。
早于此前颁布并于昨日开始正式实施的这份《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需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广东省工商局市场处处长吴创伟说,这意味着:网上开店正式开始进入“实名制”时代。
重点交易平台实名认证卖家
昨天一早,国家工商总局在官方网站就发布了《办法》的实施指导意见,意见表示,网络交易的监管重点锁定网络交易平台,将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一次全面普查,核查网店真实身份。
工商总局在指导意见里指出,网络交易平台是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交易的场所和空间,“是第一责任人,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因此工商将重点锁定影响范围大、交易频率高的网络交易平台。
这些网络平台,必须对网店卖家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公示,建立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制度,同时对网上涉嫌侵权商品采取措施,不得纵容售假等。办法要求提供平台的网站要对网店加强各方面的管理,网站的义务多达十条。除了对主体的审查,网店或网站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等,如果权利人向网站出示了证据证明网店侵权,网站要按照侵权责任法对网店采取必要措施。
另外,在网络交易新规正式实施后,工商将对网络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普查,重点查清网络交易平台开办的数量、规模等。做好立档建户和电子数据库建设工作,并建立网络经营主体经济户口,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工商部门同时表示,由于网络交易行为无地域限制,过去以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为特征的监管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网络交易的要求,因此对网络交易监管必须实行全国联网一体化监管。目前,总局正在研究统一组织开发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力争经过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全国一体、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实现“以网管网”。
网店卖家不再“虚拟”
针对《办法》,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商品交易是在交易双方事先不了解、其间不见面的过程中完成的。因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条件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的主体。广东作为一个经济大省和消费大省,网上交易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网店卖家不再“虚拟”,会让更多人在网上交易,也会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