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纽约时报》印刷版上周发表署名为史蒂夫・洛尔(SteveLohr)的分析文章称,科技企业的创新因人而异,苹果、谷歌各自的创新模式就极其不同。谷歌模式依赖快速试验和数据,苹果模式则是凭直觉,两者构成了企业创新的阴、阳两派。
以下是文章全文:
寻求创新是一种难以捉摸的促进经济增长和企业成功途径,用一种形象的比喻说法,就好比是在该道路上尝试一点爵士乐。
这就是创新顾问约翰・考(JohnKao)在上周六的瑞士达沃斯经济论坛上向企业和政府传达的信息。约翰・考还是一位爵士乐钢琴家。他认为,爵士乐显示出一种创新张力,一边是培训和纪律,另一边是即兴创造。
商业领域就如同爵士乐,需要两方面的互动,创新的阴阳两面助推了新理念和新产品的诞生,但是两者的结合还因人而异。约翰・考认为苹果、谷歌(微博)就是创新领域的极端代表,这两家公司是企业创造力中心硅谷的巨头。
谷歌、苹果的区别
谷歌模式依赖的快速试验和数据。谷歌总是在精炼搜索、广告市场、电邮和其它服务,依赖的就是人们如何使用其在线服务。他们采取了一种从下至上的方法:消费者是参与者,本质上应该变成产品设计的合作伙伴。
苹果模式则是自上而下的,凭直觉的,经过修正的。当被问及苹果是否会在公司的优雅产品设计中进行市场调研时,苹果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Jobs)总是有一个标准答案:没有。“消费者不需要知道他们的需求,这不是他们的工作。”乔布斯说。
约翰・考认为,谷歌和苹果突显了创造过程中的典型张力。
谷歌受数据决策、在线试验和网络通讯驱动。硅谷和其它地方非常流行的一种创新方法就是使用同样的互联网时代工具促进群体合作和快速在线产品理念试验。“这些商业和管理创新得到了技术的帮助。”哈弗大学商学院教授托马斯・艾斯曼(ThomasR.Eisenmann)表示。
专家称,上述方法的最大益处在互联网软件、在线商务、智能机和平板电脑的移动应用等市场体现的最为明显。“创意、分销和失败的成本较低,所以企业可以花费相对较少的时间、金钱和努力进行试验。”风险投资公司KPCB合伙人兰迪・柯米萨(RandyKomisar)称,他还是斯坦福大学企业家经侦的讲师。
应用范围广
创新形式的应用范围远超谷歌产品和互联网创业公司。比如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他们正在计算如何提高所投资大学研究的商业化能力。去年秋天,该基金会针对NSF创新公司宣布了首批补助金。21个三人团队接受了斯坦福大学的速成班培训,学习如何依赖创新公司技术。每个团队获得了5万美元的补助金,有6个月的时间来测试他们的创新是否可以推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