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论语 · 泰伯篇 · 第八章 》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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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孔子说:“(人的修养)开始于学《诗》,自立于学礼,完成于学乐。”
注释
兴:开始。
兴于诗:兴,起义。诗本性情,其言易知,吟咏之间,抑扬反复,感人易人。故学者之能起发其心志而不能自已者,每于诗得之。
立于礼:礼以恭敬辞让为本,而有节文度数之详。学者之能卓然自立,不为事物所摇夺者,每于礼得之。
成于乐:乐者,更唱迭和以为歌舞,学其俯仰疾徐周旋进退起迄之节,可以劳其筋骨,使不至怠惰废弛。束其血脉,使不至猛厉偾起。而八音之节,可以养人之性情,而荡涤其邪秽,消融其渣滓。学者之所以至于义精仁熟而和顺于道德者,每于乐得之。是学之成。
本章见孔子之重诗教,又重礼乐之化。后世诗学既不尽正,而礼乐沦丧,几于无存,徒慕于孔子教于语言文字间,于是孔学遂不免有若为干枯,少活泼滋润之功。此亦来学者所当深体而细玩之。
《论语 · 泰伯篇 · 第八章 》作者
李叔同(1880-1942) 初名文涛,改名岸,又名广侯、成蹊,字惜霜,号叔同。浙江平湖人,生于天津。光绪二十七年(1901)就读于南洋公学经济科。公费留学日本。在上野美术专门学校习油画。加入同盟会。于东京组织春柳社,编演戏剧。归国后,任教浙江第一师范学校、两江师范学堂。民国五年(1916)入杭州定慧寺为僧,法名演音,号弘一。多才艺,编歌演剧、作画治印无所不擅,又通数国文字。为南社社员。诗好作长短不齐之句,奇趣洋溢。词豪婉兼具。有《弘一法师文钞》。今人辑有《李叔同诗全编》,词在集中。► 371篇诗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