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
余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丘,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兴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蛤蟆,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一惊。神定,捉虾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初中文言文 叙事 散文 回忆 童年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回忆儿童时,可以张开眼睛看着太阳,能看清最细微的东西。我看见细小的东西,一定会去仔细地观察它的纹理,因此常有超出事物本身的乐趣。
夏天蚊子发出雷鸣般的声响,我暗自把它们比作群鹤在空中飞舞,心里这么想,那成千成百的蚊子果然都变成仙鹤了;我抬着头看它们,脖颈都为此僵硬了。我又将几只蚊子留在素帐中,用烟慢慢地喷它们,让它们冲着烟雾边飞边叫,我把它当做一幅青云白鹤的景观,果然像仙鹤在青云中鸣叫,我为这景象高兴地拍手叫好。
我常在土墙高低不平的地方,在花台杂草丛生的地方,蹲下身子,使自己和花台相平,聚精会神地观察,把草丛当做树林,把虫子、蚂蚁当做野兽,把土块凸出部分当做山丘,凹陷的部分当做山谷,我在其中游玩,觉得非常安闲舒适。
有一天,我看见两只小虫在草间相斗,蹲下来观察它们,兴趣正浓厚,忽然有个极大的家伙,掀翻山压倒树而来了,原来是一只癞蛤蟆,舌头一吐,两只虫子全被它吃掉了。我那时年纪很小,正看得出神,不禁‘呀’的一声惊叫起来。待到神情安定下来,捉住癞蛤蟆,鞭打了几十下,把它驱赶到别的院子里去了。
注释
余:我。
忆:回忆,回想。
稚:幼小,形容年龄小。
张目:张大眼睛。
对:面向,对着,朝。
明察秋毫:形容视力好。秋毫,指鸟类到了秋天,重新生出来非常纤细的羽毛。后来用来比喻最细微的事物。
藐小之物:微小的东西。
细:仔细。
纹理:花纹和条理。
故:所以。
物外:这里指超出事物本身。
成:像。
私拟:我(把蚊子)比作。拟,比。私,私自
于:在。
则:那么,就。
或:有的。
果:果真。
项为之强(jiāng):脖颈为此而变得僵硬了。项,颈,脖颈。为,为此。强,通“僵”,僵硬的意思。
素帐:未染色的帐子。
徐喷以烟:慢慢地用烟喷。徐,慢慢地。以,用。
使:让。
而:承接关系,这里可解释为“便”“就”。
作:当做。
观:景观。
唳(lì):鸟鸣。
为之:因此。
怡然:安适、愉快的样子。然,……的样子。
以……为……:把……当作……。
林:森林。
砾:土块。
壑(hè):山沟。
怡然自得:安适愉快而又满足的样子。
兴:兴致。
庞然大物:体积庞大的东西,极大的东西。
盖:承接上文,表示原因。这里有“原来是”的意思。
虾(há)蟆:蟾蜍的通称。虾蟆,现写作“蛤蟆”。
为:介词,被。
方出神:正在出神。方,正。
鞭:名词作动词,鞭打。
数十:几十。
驱:驱赶。
之:代词,它指癞蛤蟆。
汉语知识
通假字
强:通“僵”,僵硬。项为之强:脖子看得都酸了。
多音字
虾:通“蛤”há虾蟆蛤蟆xiā对虾
词类活用
名词用作动词:
鞭数十(“鞭”,鞭子,这里活用名词作动词,“鞭打”的意思。)
果然鹤也(“鹤”,白鹤,这里活用名词作动词,“变成白鹤”的意思。)
一词多义
观:①昂首观之〔看〕②作青云白鹤观〔...的景象〕
察:①明察秋毫〔看清〕②必细察其纹理〔观察〕
时:①余忆童稚时〔时候〕②故时有物外之趣〔时常〕
以:①徐喷以烟〔用〕②以丛草为林〔把〕
为:①项为之强〔因为...而...〕②以丛草为林〔当作〕③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被〕
之:①昂首观之〔代词,指蚊子〕②物外之趣〔助词,的〕③心之所向〔助词。无意〕④观之,兴正浓〔代词,指两只小虫斗草〕⑤项为之强〔代词,指看蚊子〕⑥驱之别院〔代词,指癞蛤蟆〕7.见藐小之物(的)
其∶①必细察其纹理〔代词,指微小物〕②蹲其身〔代词,指我〕③神游其中(在,代词)
神:①定神细视〔精神〕②神游其中〔想象〕
特殊语句翻译
倒装句式
(1)“徐喷以烟”等于“以烟徐喷”。译为:用烟慢慢地喷(它们)。
(2)“留蚊于素帐中” 等于“于素帐中留蚊”。 译为:又在未染色的帐子里留几只蚊子。
(3)“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等于“私拟作群鹤于空中舞”。译为:我暗自把它们比作群鹤在空中飞舞。
省略句式
(1)“使与台齐” 等于“使(之)与台齐”。 译为:使身子跟台子一般高。
(2)“见二虫斗草间” 等于“见二虫斗(于)草间”。 译为:我看见两只小虫在草间相斗。
(3)“果如鹤唳云端”等于“果如鹤唳(于)云端”。译为:果真像鹤群在青云上翻飞鸣叫。
(4)“驱之别院”等于“驱之(于)别院”。译为:把它驱赶到别的院子去了。
被动句式
“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 。译为:舌头一吐,两只小虫全被它吃掉。
判断句式
“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 等于“眼前果真就出现了千百只白鹤”
固定句式
以丛草为林:以-----为。 译为:把------当作。
古今异义解释
或:古义:有时,有的人; 今义:或许
余:古义:我; 今义:剩下
盖:古义:发语词,相当于“原来是”。 今义:动词,建筑;名词,器具上部有遮蔽作用的东西。
观:古义:景象 今义:看
私:古义:私下 今义:自私
赏析
作者追忆了自己的童年生活,反映了儿童丰富的想象力和天真烂漫的童趣。全文可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第1段),总写童年视觉敏锐,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
“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既反映小孩子视觉敏锐,又表现出孩子的稚气、天真。“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说明作者小时候善于细致地观察细小事物,看到细微的事物中那些别人所不能看到的妙处,产生超然物外的乐趣。
第二部分(第2段至篇末),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
先写夏天观察蚊飞的乐趣。“夏蚊成雷”是夸张又是比喻,这里则是“我”从蚊群嗡嗡的声音与闷雷声相似的特点联想到雷声。而把蚊比作鹤,也是蚊子的体形、长足与鹤相像,这是孩子们的联想。这些联想不但照应了第一部分的“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同时也为下文作了铺垫。“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心里这样想,眼前就果然出现了群鹤飞舞的景观。这是在前文联想基础上的想象,这正是“物外之趣”。而“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又是“我”创造性的联想和想象,进一步体现了物外之趣。同时也反映了“我”的知识丰富,但活动范围狭小,没有机会和条件接触“青云白鹤”的实景,靠着丰富的想像仍然可以领略到书本上图画上所描绘的“青云白鹤”的实景。再写“我”观察土墙、花台和小虫争斗的乐趣。这里写“我”观察花台草木,“以丛草为林,以虫蚊为兽”神游其中,仍是表现“物外之趣”的。而观虫斗、驱虾蟆的故事,不但紧扣“趣”字,说明“我”观察入神,而且还能表现“我”的真正可爱,天真无邪。
所涉成语
庞然大物:极大极大地东西
怡然自得:形容安适愉快而满足的样子。
夏蚊成雷:夏夜里蚊群嗡嗡的叫声像闷雷。
物外之趣:超出事物本身的乐趣。
怡然称快:高兴地连声叫好
简介
《浮生六记》是他的一部自传体作品,书共六篇,卷一 《闺房记乐》 卷二 《闲情记趣》 卷三 《坎坷记愁》 卷四 《浪游记快》 卷五 《中山记历》 卷六 《养生记道》.故名“六记”。今已佚其二,书中记闺房之乐,见琴瑟相和、缱绻情深;记闲情雅趣,见贫士心性、喜恶爱憎;记人生坎坷,见困顿离合、人情世态;记各地浪游,见山水名胜、奇闻趣观。中国现代文学大师林语堂曾将《浮生六记》翻译成英文介绍到美国,也得到如俞平伯等名家的赞誉。道光二十九年(1849)王韬曾为此书作跋,称赞此书“笔墨之间,缠绵哀感,一往情深。”《浮生六记》以及别的书正是采用“前序后跋”的手法。
一种平常的景象或事物,通过想象和联想,会变得美丽而又奇特。童趣, 即儿童的情趣。 本文选自《浮生六记·闲情记趣》卷六第二章。是一篇回忆童年生活的叙事散文。围绕的是“物外之趣”。
其主要特点就是天真烂漫,纯洁无邪,活泼可爱,无忧无虑,无牵无挂。儿童一般都是有童趣的,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深厚,人变成熟、稳重了,也有城府、有心计了,童趣也就荡然无存了。所以,童趣也是儿童最可宝贵的财富。
一种平常的景象或事物,通过想象和联想,会变成美丽而又奇特的东西,《童趣》告诉我们要善于观察,并要善于想象,善于思考,让童年的乐趣,重返其中。同时,要热爱大自然,善于发现大自然中的美。
整体把握
本文主旨是写作者儿时的“物外之趣”,这同时也是本文画龙点睛之语。“物外之趣”虽非物自身所有,却又与物有关,它是观物者的主观体验作用于物的结果,也可以草间之虫皆极细小之物,可以诱发儿童的好奇心和想象力,意趣即由此生成。
开篇先说作者儿时眼力极好,然后点明文章主旨。“张目对日”,犹言能经受强光刺激;“明察秋毫”,言视力极佳,极细小之物也得一清二楚。有如此好的视力,再加上“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的癖好,因而能发现“物外之趣”。这是总提,仅用32分述。
夏蚊成雷,人不堪其苦,而年幼的作者异想天开,将它想象成“群鹤舞于空中”的动人图景,并且看得入了迷。随后他又联想到曾经见过的“鹤唳云端”的图景,于是“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结果是他真的见到了这样的图景。这是一幅凭借想象而“放大”了的图景,它表现了一个孩子幼稚心灵中自发的审美意识。此其一。
其二,作者年幼时居城中,渴望见到大自然风光而不得,于是他用想象来实现自己的愿望。他把花园里土墙凹凸处和花台上的丛草想象成树林,把虫蚊想象成野兽,把高出的小土块想象成丘陵,把低陷的小土块想象成山沟,这使他有了一个自由而广阔的天地,可以饱览“大自然”的风光。有一天,有两只小虫在草间相斗──在年幼作者的想象中就成了两兽在树林里相斗,使他看得格外入神;不料一庞然大物倒树而来。一伸舌,便将两虫一齐吞入腹中。年幼的作者被吓得六神无主;待到清醒过来,幻觉消失,才发现此前那个“庞然大物”不过是一只癞虾蟆。他恼恨之极,却并不想伤害它,仅以鞭打示惩──用什么做鞭子,文章未做交代,大概是小树枝吧?他惩罚癞虾蟆,可能含有为两小虫复仇的意思,但从“驱之别院”一举来看,主要原因是它破坏了自己的审美情趣。
作者用“物外之趣”一语来统摄以上二事,意在说明他幼年时已有自发的审美意识和审美情趣。
创作背景
《童趣》节选自《浮生六记》,是沈复的一部自传体散文作品,是一篇带有抒情性的回忆录和记叙性的散文,写作此文时作者已46岁。
表现手法
观察仔细、想象奇特。文中很注意观察的描写,对藐小微物“细察”其纹理;对丛草、虫蚁、土砾“定目细视”;对二虫相斗,观之“出神”。这样的观察,实际上是“观”与“察”同时进行的。“察”这个动作本身就含有思考的意思。因此,观察促进了想象和联想。观察越细致,联想就越丰富,想象就越奇特。例如,把飞舞的蚊群,想象成“群鹤舞空”;把蚊群冲烟飞鸣,想象成“鹤唳云端”;把丛草想象为森林,虫蚁想象为野兽,土砾想象为丘谷。这些都是由儿童的眼光和心理来观察,想象的;而这里的联想和想象,又是从儿童的生活经验和知识基础出发的,因而事物形象的描写真实、生动,富有生活情趣。
语言简朴、自然、生动。例如“夏蚊成雷”,写出了蚊虫之多,轰鸣之响。“昂首观之,项为之强”,这一细节描写,表现了观赏群鹤舞空图的专注、入迷。“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吞”、“吐”两个动词,表现了蛤蟆用舌头捕捉小虫动作的迅速、准确,极为生动传神。“神定,捉蛤蟆,鞭数十,驱之别院”,这里连用了“捉”“鞭”“驱”三个动词,表现了惊恐方定,随即惩罚蛤蟆,驱除强暴,同情弱小的急切心情。另外,有些词语用得也很准确。如“冲烟飞鸣”的“冲”字,使人想见蚊群在弥漫的烟雾中乱飞乱闯的情状;“鹤唳”的“唳”字,仿佛使人听到鹤翔云端高亢的鸣叫。“拔山倒树”,形容蛤蟆扑来的气势和力量,虽然在成人看来有违事理,但以儿童的眼光来看却是自然、贴切,所以真实、生动,使人如见如闻。
沈复(1763年—1832年),字三白,号梅逸,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清代杰出的文学家。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出生于姑苏城南沧浪亭畔士族文人之家。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曾以卖画维持生计,十九岁入幕,此后四十余年流转于全国各地。后到苏州从事酒业。他与妻子陈芸感情甚好,因遭家庭变故,夫妻曾旅居外地,历经坎坷。妻子死后,他去四川充当幕僚,此后情况不明。著有自传体作品《浮生六记》六卷(后佚两卷),影响甚大。1936年,林语堂曾将这部作品译成英文在国外出版。► 2篇诗文